1樓:匿名使用者
再婚抄後到公安機關變
襲更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為「再婚」。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公民申請婚姻狀況變更登記的,除提交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外,還應當提交以下相應材料:
(一)在國內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門出具的《結婚證》、《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二)在國外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結婚證》或者《離婚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及國內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件;
(三)在香港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師認證;
(四)在澳門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五)在台灣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台灣地方法院公證處的公證書;
(六)喪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證明、《結婚證》。
因此,更改戶口簿婚姻狀況,需要提交上述材料到公安機關申請變更。
離婚後再婚了,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是什麼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去派出所換戶口本的話,還是原先的樣子,要是換新戶口本,就是已婚
3樓:八月桂花芳自香
二婚女嫁給初婚男,戶口簿上婚姻狀況一欄內,還是寫已婚,而不會寫其它的,你完全可以放心。 男方的戶口簿上,也是寫已婚。 遷移女方戶口時,憑結婚證,派出所就會給填寫上,不用專門申請。
4樓:匿名使用者
正規寫法是再婚。也有找關係的寫成了已婚。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寫有配偶,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沒有怎麼辦
有配偶是指已經結婚,配偶還健在,還有已結婚但沒有配偶 即 喪偶 有配偶就不能再與他人結婚。寫有配偶是結過婚,或許離婚了,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沒有怎麼辦 戶口薄 常住人口登記表 中婚姻狀況一欄裡,只有 未婚 有配偶 喪偶 離婚 四種選項,其中未婚的不填 婚姻狀況一欄處為空白 婚姻登記的資訊,主要以民政機...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沒有怎麼辦
戶口薄 常住人口登記表 中婚姻狀況一欄裡,只有 未婚 有配偶 喪偶 離婚 四種選項,其中未婚的不填 婚姻狀況一欄處為空白 婚姻登記的資訊,主要以民政機關為準,在公安機關的戶口簿裡,只是作簡單的記錄,如果沒有及時變更,也很正常 一般以年為單位進行變更 如果發現登記資訊與實際不一致,可以帶有關證件 比如...
戶口本上是已婚,已經協議離婚六年,再婚領證怎麼辦
結婚登記手續 1 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的 男婦雙方或一方須排除下列情形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非自願的 已有配偶的 屬於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患麻風病或性病未 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在農村是鄉 民族鄉 鎮人民 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不設區人民 不設區的市人民 下同。申請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