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再婚的,雙方的子女能結婚嗎

2021-03-03 21:53:15 字數 4179 閱讀 1055

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近親結婚就不違反

有好多不是父母兒女一塊結婚的嗎。

2樓:盈盈眼鏡飾品店

應該是啊,記得bai看過一篇文章,也是父du母是再婚的zhi,雙方子女沒有血緣dao關係,但是沒辦法版結婚,違法,後來父母做出權犧牲,離婚了讓他們結婚.我覺得如果那子女是相愛的,父母離婚讓他們結婚也是可以的,因為父母就算是離婚了,住在一起也沒關係,知道內情的人想來也不會說什麼,可是年輕一代的會有很多問題,比如將來女子的問題,是一定要有結婚證的.

當然,僅供參考,最好打個**諮詢當地的律師行之類的.

3樓:

根據法律: 如果再婚時 ,雙方或一方子女未成年(18),則存在"實際撫養關係".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不可以結婚.

如果雙方父母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則可以!!!

再婚父母的子女之間可以結婚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不違du背婚姻法的強zhi

行性規定。dao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回不得早

於二十答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樓:第n次抗日戰爭

結婚怎麼講

有悖倫理

雖然在醫學角度上講是沒有問題的

在道德高度上行不通

6樓:貧道乃儒家沙彌

不可以,再婚夫妻的子女在法律上形成了擬制血親,這是不允許結婚的,電視劇集《家n次方》裡有這樣的情節

7樓:八三老人

沒有血緣關係的可以。

再婚家庭,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不能結婚嗎?

8樓:偽wower帝

沒有,這完全就是道德綁架,沒有血緣關係,都是半路夫妻,雙方子女相愛就不允許?要是有這個奇葩的法律那才叫奇怪!難道不認識的2家人,父母結婚了,雙方子女互相有好感就不能結婚,那麼如果父母再次離婚,這對子女是否可以結婚?

本來就不是一家人也沒有血緣關係,就是一張紙決定組成了乙個家庭而已。那麼離婚就應該可以結婚了吧!因為沒結婚時是2家人,所以其子女可以結婚。

又因為父母結婚導致所以子女不能結婚,兩家人變成1家人。故原本就是2家人,所以父母再次離婚,雙方子女就可以結婚,那麼雙方子女結婚後。雙方子女的父母復婚難道法律會不允許?

無非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怕別人說三道四,完全沒必要這樣理會他人的看法,因為這根本就不是道德倫理問題。再說一遍本身這2家人就沒有血緣關係。

9樓:xiao彭

規定只要沒有血緣關係,不是近親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結婚的,不過鑑於同乙個屋簷下相處的,本來就是一家人,這會讓父母比較尷尬,其他親戚會說話,在住的地方影響不太好。

所以不提倡這樣婚姻。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中學課本裡是這樣說的:直系血親和旁系三代以內血親,以及患有醫學上不適合結婚的人,不適宜結婚。我這兩天也在看家的n次方,也在琢麼這個問題,也許真是像1樓說的,不是不能,是不提倡......

1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23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第二章 結 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12樓:老後生

沒有血緣關係,可以結婚。而且,財產不會外流,好事!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規定,是不提倡。

14樓:貧道乃儒家沙彌

再婚夫妻的子女形成了擬制血親,在法律層面不允許結婚

15樓:天天1看

能結婚的,因為她們沒有血緣關係的,

16樓:濮陽興林

沒有血緣關係,按婚姻法,只要符合條件,可以結婚。

17樓:匿名使用者

再婚家庭子女結婚應該可以結婚只要是沒有血緣關係。

雙方父母再婚,各自的兒女能夠結婚嗎

18樓:

可以 只要不是直系或旁系的三代以內的應該都可以 不過在中國可能說閒話的多吧

19樓:吃藥並不難

不能,近親不能結婚,影響下一代

2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子女願意就可以。

21樓:手機使用者

不能在一起,可以結婚

再婚父母的子女之間可以結婚嗎

22樓: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來姐妹源。包括同父同母的bai全血緣

的兄弟姐妹,du同父異母或同母zhi異父的半血緣的兄弟姐妹。dao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雖然在名義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稱,但實際並無血緣關係。 (2)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3)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國家的依據是血緣關係 上述情況不存在的血緣關係,可以結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望採納

擬制血親中再婚父母的各自子女的結婚問題中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那子女結婚後雙方父母能否結婚?

23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來說,『寵物』和『栗子姐』當然可以結婚並成為合法的夫妻,首先他們都符合我國婚姻法所規定的婚姻締結的法定要件,1、雙方平等自願2、達到了法定年齡3、不是法律上所禁止的近親關係4、沒有患醫學上所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即雙方要結婚的話完全是合法的;其次,婚姻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利,在不違背法律的情況下理應尊重雙方意願;最後,只要是真心相愛的,我相信旁人更多的是給予理解和祝福!

2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

婚姻法只對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有限制,至於姻親(如上述例子)之間結婚並未禁止。

2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沒有規定擬制血親不可以結婚的,不用繞的,擬制血親結婚也沒所謂的破壞

倫理道德,如果硬說是破壞,那也只不過是周邊人的看法思想意思問題.人不能總為著別人怎麼看怎麼想而活著吧?別的人也不能為了自己的看法和想法就不顧身邊親人的感受、感情不讓他們活得快樂開心吧?

2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從程式上來看有n種解決方法,是劇情需要把事情搞複雜了。

27樓:張小強

去看看我的** 我也在提這個問題,往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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