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監獄減刑的問題有關監獄減刑的問題

2021-03-05 09:22:09 字數 5305 閱讀 7751

1樓:匿名使用者

監獄減刑相關法律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2樓:匿名使用者

依照你說的,你朋友還剩下9年時間在監獄待~

理論上最多可以減刑5年多,實際上只能減刑2次,共2年半到3年這樣。。。

3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的刑期是十年零六個月,不因曾在看守所羈押而相對減少,在看守所

羈押的1年半時間能折抵刑期,可以算入實際執行刑期,對計算刑期過半的時間有用,即刑期過半5年3個月零1天=在看守所羈押時間1年6個月+在監獄的服刑的時間3年9個月零1天。第一次減刑時按十年以上的幅度減,以後減刑也是如此。判處十年以上徒刑的,一次可以多減些刑期,但兩次減刑之間的間隔時間要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023年7月1日通過 2023年3月14日修訂 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八條【適用範圍及減刑幅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1997]6號 2023年10月29日公布實施)

第二條 對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兩年有期徒刑。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現突出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三年有期徒刑。

第三條 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執行一年半以上方可減刑;兩次減刑之間一般應當間隔一年以上。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減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後,再減刑時,其間隔時間一般不得少於二年。

被判處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規定,適當縮短起始和間隔時間。

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4樓:匿名使用者

十年一下。按我國刑法規定,拘留和待審拘役衝減刑期。

5樓:陳

按照10年以上的幅度。

6樓:浪子回頭新生

那當燃是按十年以上了

關於監獄減刑的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應當減刑:

1、對於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後,應當減為無期徒刑。

2、凡具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刑:

1、認真遵守監規紀律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

2、具有立功表現的。

三、「確有悔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

1、認罪服法;

2、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

3、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

4、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

四、結合省監獄管理局對罪犯計分折獎的規則,對量化的獎勵分應當作為減刑、假釋的乙個基本事實。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立功表現:

1、檢舉、揭發監內外犯罪活動,或其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只要被揭發人構成犯罪,檢舉人、揭發人就可以認定有立功表現。

2、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

3、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服刑人員進行技術革新,雖未達到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經國家鑑定部門確認的標準程度,但產生了明顯的經濟效益,經省監獄管理局和其它權威機構確認,價值在十萬元以上的,應視為成績突出。

4、在搶險救災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如服刑人員在水災、風災、火災、**、塌方或排除重大事故中積極搶救危重病人、受傷人員和公司財物,搶救或制止他犯自殺等表現積極的。

5、經省高階人民法院確認,有其他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蹟的。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有立功表現:

1、被刑罰執行機關評為省級**積極分子的;

2、制止、阻止破壞監管秩序,經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呈報的;

3、被市、州級以上單位組織參加現身說法等重大活動,取得一定社會效果並被中級以上人民法院認可的。

七、「重大立功表現」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2、檢舉監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經國家權威機構確認並頒發證書,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主要是指不顧個人安危,全力幫助他人擺脫危難,如搶救落水的老人、婦女、兒童和其他溺水人員,在火災及其他災難中救人等,應以被救者可能引起重大傷害或可能致死為前提;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抗禦的自然災害和被排除的重大事故能使國家、集體財產或他人利益避免或減少重大損失,可認定為有突出表現;

6、由省高階人民法院或其他省級權威機構確認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八、對老年犯(男滿六十歲,女滿五十五歲)和經省人民**指定的醫院診斷患有聾、啞、盲、肢體殘廢、精神病、癌症及其他嚴重疾病的殘疾犯(不含自傷自殘)的減刑,應當主要注重其悔罪的實際表現。只要其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紀律,接受教育改造,勞動態度端正,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就可以視為確有悔改表現。

假釋的條件:

一、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包括從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依法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時具備以下情形的,可以假釋:

1、從法院交付執行之日起,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無期徒刑實際執行十年以上,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實際執行十二年以上(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二年)的;

2、確有悔改表現的;

3、假釋後不致危害社會的。

二、對罪犯假釋是否確實「不致危害社會」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考察:

1、犯罪的主觀惡性程度。原判犯罪的性質、犯罪事實及情節、犯罪後的態度,有無投案自守情節,以及犯罪前有無前科劣跡,犯罪前的一貫表現等;

2、服刑期間的一貫表現,是自始自終確有悔改表現還是時好時差,思想改造是否穩定;

3、假釋的監管條件、社會、家庭環境、生活有無著落,被害人、被害單位是否諒解,有無不良社會反映等。

三、對符合假釋的法定條件,且有悔罪表現,喪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假釋後生活確有著落的老殘犯和家庭特別困難的罪犯的假釋,應主要注重悔罪的實際表現,在掌握標準上可以適當放寬。

四、對犯罪時未成年、餘刑在三年以下的罪犯的假釋,在掌握標準上可以適當放寬。

五、罪犯減刑後,如果符合假釋條件,仍可以假釋,減刑後又假釋的間隔時間為一年;對上次減刑二年或三年後,又適用假釋的,其間隔時間不能少於二年。

罪犯減刑、假釋的程式規定:

一、由分監區召開全體警察會議,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結合罪犯服刑表現,集體評議,提出建議,報經監區長辦公會審核同意後,報送監獄獄政科審查。

分監區的集體評議以及監區長辦公會議審核情況,書面記錄,並由與會人員簽名。

二、監區提請減刑、假釋,應當報送下列材料:

1、《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

2、監區長辦公會或者監區集體記錄;

3、終審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影印件;

4、罪犯計分考核明細表、獎懲審批表、罪犯評審鑑定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三、監獄獄政科收到對罪犯擬提請減刑、假釋的材料後,由減刑假釋專幹應當就下列事項進行審查:

1、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完備、規範;

2、認定罪犯是否確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

3、擬提請減刑、假釋的建議是否適當;

4、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減刑、假釋的條件。

減刑假釋專幹審查時應填寫減刑假釋審批表,記錄上報罪犯的基本情況,完成審查後將材料和審批表一併提交獄政科初審。

四、獄政科初審由獄政科科長、副科長以及減刑假釋專幹組成,初審應有書面記錄,並由與會人員簽名。

五、獄政科初審後應將擬提請減刑、假釋罪犯名單在監獄內公示。公示期限為七個工作日。

六、獄政科完成初審後,連同監區報送的材料一併提交監獄提請減刑假釋委員會評審。

七、監獄提請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應當召開會議對獄政科初審提交的、假釋建議進行評審,並邀請常德市司法局以及派駐檢察室有關人員參加,會議應當有書面記錄,並由與會人員簽名。

八、監獄提請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經評審後,應當將擬提請罪犯及減刑假釋名單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監獄提請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應當進行複核,並告知複核結果。

九、監獄提請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完成評審和公示程式後由監獄長辦公會決定。監獄長在《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並由獄政科根據法律製作《提請減刑建議書》或者《提請假釋建議書》,連同有關材料一併提請中級人民法院裁定。

十、監獄呈報的減刑、假釋材料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

2、呈報減刑、假釋審批表;

3、法院

一、二審判決或裁定書;

4、法院執行通知書;

5、歷次減刑或改判的裁定書或判決書;

6、罪犯考核獎懲統計臺帳;

7、罪犯獎懲審批表及獎扣分通知單;

8、罪犯評審鑑定表;

9、罪犯悔罪書

10、罪犯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及證明材料。

十一、獄政科在向監獄評審委員會提請減刑假釋前,應將提請減刑假釋的建議,書面通報派駐獄檢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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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你要排除被騙的可能,光是花錢是不可能買到減刑的。現在陽光工資,我們這兒一般民警工資都有7000左右,民警就算想黑錢,也得算算成本是不?2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經過減刑 假釋,實際執行刑期不得少於原判刑期的一半,按照你的說法,如果他服刑期間表現良好,並且獲得了行政獎勵,目前應...

監獄怎麼能減刑呢,服刑期間怎麼才能獲得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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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到監獄多長時間可以減刑,犯人在監獄表現好一次可以減刑多長時間

根據 刑法 有關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被判處有期徒刑和被減刑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 假釋,由監獄提出建議,提請罪犯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的減刑,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 假釋,由監獄提出建議,經省 自治區 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