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自由權指什麼有哪些

2021-03-05 09:48:45 字數 4097 閱讀 4712

1樓:貴陽楊澤律師

自由權是人權的乙個基本權利。

內容1、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2、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護。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節選

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2樓:巫師祭司

自由權是人權的乙個基本權利。包括以下三類:

1、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2、人身自由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護。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選

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3樓:淮安浙江人

1、你說的公民的自由權,應該是指公民有什麼權利吧。

我們大家一起來先學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吧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乙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2、以上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其他權利義務都是由此派生演變而來!

4樓:未來滴專代律師

1.基本政治自由。《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2.人身自由。《憲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3.通訊自由。《憲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5樓:雙鬢飛雪

你可以看一看憲法,具體包括勞動、生活、遷徙、言論、結社、出版等各項自由。

什麼叫人生自由權,人生自由權有哪些

夫妻雙方有人生自由權嗎 人生自由權有哪些 人身自由權利包括 1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 拘禁 逮捕 剝奪 限制的權利。2 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指與人身有密切聯絡的名譽 姓名 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權利,具體體現為人格權,如姓名權 肖像權 名譽權 榮譽權 隱私權等。禁止侮辱 誹謗和誣...

政治權利包括哪些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權利包括哪些?

政治權利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 選舉與被選舉權 2 公民言論 出版 集會 結社 遊行 示威自由的權利 3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 擔任國有公司 企業 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的權利。政治權利又稱參政權或政治參加的權利 民主權利,是人們參與政治活動的一切權利和自由的總稱。拓展資料 政治權利,是指...

公民的政治權利主要是指A 選舉權B 發言權C 被選舉權D 著作權

答案是全選。這是法中規定的,死記硬背的東西。具體情況及分類說明如下 我國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一.政治權利的含義 是指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和表達意願的權利和自由 二.基本政治權利和自由的具體內容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基礎,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