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用我身份證辦銀行卡怎麼辦

2021-03-06 15:22:09 字數 1729 閱讀 8270

1樓:賢

算違法行為,觸犯了《居民身份證法》,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2樓:鑽誠投資擔保****

掛失並登出該銀行卡就可以了。

具體步驟如下:

1、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掛失該卡片;

2、在該銀行營業廳抽號預約排隊;

3、按照要求影印身份證;

4、向業務人員講明情況,需要進行卡片登出;

5、按照業務人員提示,填寫表單;

6、確認資訊後,會收到業務回執單,表明該卡已經登出,就可以了。

注意事項:如果卡內有餘額,按照銀行規定取現即可。

3樓:肉足蟲

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通過相應的渠道向有關部門追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從事違法活動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身份證丟失後,身份證所有人有盡快去掛失丟失身份證的義務,向公安機關申領新的身份證,同時作廢丟失的身份證,取得掛失證據。

當遇到有人冒用身份證從事詐騙等違法行為,侵犯原持證人財產權或者名譽權時,可以提供掛失證據來佐證其與違法犯罪活動無關。 3、《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對冒用身份證者的法律責任有詳細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身份證的;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拿身份證去銀行掛失登出

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拿身份證去辦理銀行卡.銀行有責任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拿身份證去查銀行賬戶銀行,如果銀行違規查詢了並且造成了損失是有責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自己是否知情,銀行都不應該允許不是本人持身份證辦理業務的。銀行不仔細核對是不是本人持證,當然有責任。

如果身份證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證所有人不要承擔責任,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用我的身份證辦了銀行卡,他要不要付法律責任了

7樓:殺西瓜的泥馬

那要看用你的身份證辦理銀行卡做什麼了 如果使用違規違法等 那所產生的責任就是由你來承擔 因為理論上這張卡的持卡人是你 建議你還是及時帶上你的身份證去銀行 諮詢工作人員 這事怎麼處理 及時解決 以免後期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8樓:如妝秋山

當然要付責任,具體責任看銀行卡辦了做什麼用

9樓:匿名使用者

付什麼責任???假如在路邊撿個身份證拿到銀行裡也能隨便辦個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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