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巨集達家居專營店
你這種情況,見議先跟介紹人聯絡,說出你的情況,由介紹人當證人,證明他們收了多少錢,收了多少陪嫁,讓介紹人幫你中間調解一下。如果介紹人要不回來,帶上介紹人到村委會找調解委員幫忙處理。按照風俗誰過錯誰付錢的原則,女方有錯就應當返還彩禮,如果是你有過錯他可不返還。
實在是耍不要臉的,你可讓介紹人當證人拿著證據去起訴對方是過錯方,你們要求解除婚約並要求她返還全部彩禮!!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有明確規定,禁止借婚索取財物。最高人民法院在有關司法解釋中指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歸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開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人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用用前未第(二)、第(三)項之規定,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你可以把自己的情況對照一下,就知道能否要回禮金和財物了。
本人意見,僅供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有證人啊。你給彩禮的時候應該是有媒人吧
4樓:張浩語過添情
向當地司法部門求助,也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如果一點證據沒有的話,那只能找中間人調解,否則是沒辦法要回來的。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賠償彩禮和精神損失費
一 推薦答案回答是錯誤的。什麼叫事實婚姻?去看 婚姻法解釋一 第五條。二 我的正確回答是 三 男女沒有領結婚證,雙方是同居關係。四 根據 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條第一項,女方應該返還男方彩禮錢。五 至於男方向女方索要精神損失費,還是女方向男方索要精神損失費都是與法無據。六 解除同居關係,如果因為同居期間...
同居生活兩年未領結婚證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改怎麼辦
同居兩生活兩年未領證結婚,男方要求還彩禮該怎麼辦?我覺得你還是還給人家吧。你說的同居生活兩年是指在男方家那邊辦了酒席了嗎?還是只單純的你倆在外地工作,然後同居居住在一起呢?如果說在男方家人那邊已經辦了酒席了,男方親戚朋友都知道的話。那個人覺得是沒有必要返還他彩禮。如果你們已經同居兩年沒有領證,他要求...
辦了酒席,沒有結婚證,男方給女方彩禮錢了,沒有小孩,怎麼解除
法律上雙方之間根本沒有關係存在,不需要解除。但男方可以向女方追討彩禮錢。結婚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回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答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