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特特拉姆咯哦
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依法應當賠償,如果工資未發的,可以扣除部分工資;如果辭職的,仍然應當賠償。但具體的數額應當協商確定,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匿名使用者
您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不瞞你說我前幾年在無錫被公司的叉車壓過,我們兩個人每人罰五十塊錢,包括我的醫藥費,生活費,誤工費公司都是承擔全部責任的。這個問題對你來說屬於工作性質的,首先說你並不是故意傷人,並沒有致人死亡,二是你在工作,工作失誤給公司帶來損失,公司只有權力降低你的考核,罰款,開除(故意的除外),既然不是故意的,又是在工作中,公司應該承擔百分之九十的責任。
這些在勞動法中都是有名門規定的。如果公司在執意讓你賠償那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你可以直接自動離職,事後他們也不可能去找你的)放心吧兄弟,我也經歷過這樣的事,沒事的。
公司那樣做只有乙個目的就是想留你。
再說了公司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式就問你要那八萬塊錢是不合法的。
祝你好運。。。。。。。。。。。。。。。。
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主管隊長推脫責任,勞動者和公司承擔法院判定的全責,另外公司私自不給剩下工資和年終獎,怎麼辦?
4樓:用q戶名
工作上是失誤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要看你們單位的制度是否有規定
,如果是有明確的規定那麼就要承擔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僅限於此,對於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沒證駕駛是你們普遍現象的話,就是你們單位管理問題。就算你違章駕駛,你們單位鏟車管理不當,鑰匙怎給你拿到呢。還有他們的處理超時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嘛,有點棘手,要是打官司的話要耗很長時間(也是你最不願意見到的事情),還是跑吧!
7樓:〃田野
具體參照你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條款或者相關協議。
如沒有什麼文本性的協議
只要提前30天送達書面辭職報告 既可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不承擔任何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不用承擔責任的,要你賠8萬還不如直接走人啊,還 辭什麼職啊。
在職時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工作錯誤,離職後客戶流失,公司讓我賠償損失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因為勞動者個人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損失,勞動者辭職後,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具體需要區別對待;
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比如因為失戀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壞用人單位的產品、裝置等;
2、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50%左右;明顯可以避免的錯誤,比如因為違章操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喝酒後工作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一半左右的損失;
3、勞動者一般過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無論大小,均不應讓勞動者承擔。比如讓沒有保管義務的銷售員承擔盤點後的貨物損失。用人單位不能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動者。
10樓:代培甲
這個要看你當時跟他們籤的合同有沒有具體說明造成公司損失的,怎麼賠償?如果沒有這個,可以不去管他的!
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要賠償嗎
律圖網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用人單位起訴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愛喝粥 這個具體要看什麼原因,如果是因為。低階錯誤或者是故意造成的話,那就要賠償,如果是正常損壞。或者說是意外情況。...
員工因違章作業給公司造成了損失如何追究經濟責任
一 員工離職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需要賠償。一 法律依據 1 原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規定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2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五條規定 因勞動者過錯造成用人單位直接經濟...
梅西離隊,給巴薩造成了哪些影響
目前來說的話,梅西他離開這個巴薩團隊已經給他造成了非常直接的影響,最直接的,就是現在已經損失了1.37億歐元。人民幣的話,是乙個非常龐大的數字,而且呢,梅西離隊了之後呢,也帶走了大批量的粉絲造成了巴薩團隊的關注度以及知名度會減少,並且呢,如果說乙個證明球員的離開了,對於這個巴薩俱樂部來說,那是乙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