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有殘酷的數字為證,但我卻並不認同,離婚
女人的命運就一定悲慘回至極。
其實離婚女人也分答兩類,一類是我們常見的那種怨婦,形容枯槁、神情沮喪,見了誰都要像祥林嫂一樣痛斥男人以及萬惡的婚姻生活。而另一類則是那些自強自立、有自己的追求和精神生活,並不會因離婚而喪失享受生活樂趣的獨特女性。
大部分日夜愁嫁,最後仍不免淪為剩女的,其實是前者;而後者,就像鮮花總有彩蝶圍繞一樣,她們的身邊從來不會缺乏優秀的追求者。
其實嫁不嫁得出去,對離婚女人來說,並不是最重要的,關鍵在於:你是如何看待自己的?離婚對於你,究竟是一枚使人生更加厚重豐盈的砝碼,還是華麗錦緞上一處醒目的瑕疵?
「離婚前,我精心地做好飯菜,要麼是等到深夜,不見他的影子。離婚後,我只照顧我自己,我可以洗手做湯,做出精緻的美容餐。也可以索性不做飯,只吃乙個蘋果做晚餐。
2樓:楠楠與北北
可以的,閨蜜喬,三十二歲,離婚多年,一直沒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3646434有再婚,乙個人帶著女兒,艱難的生活著。我相信所有離異家庭都各有各的艱辛,而閨蜜,可以說掙扎在社會最底層的乙個女人,又獨自撫養乙個孩子,其艱辛就更加不言而喻了。
我總是替她焦慮,催她趕緊再找乙個,她周圍也總有熱心大媽大姐替她張羅。可是,這麼多年了,她還單著。問她,就沒有乙個看的上眼的嗎?她淡淡的答,我只想找乙個還能互相愛著的人過餘生。
我黯然。愛,對於離異的中年人來說,似乎太過奢侈。多少半路夫妻是為愛而結婚的呢?
有嗎?見過、聽過多少再婚家庭,總是互相防備,你花你的錢,我花我的錢,你偷偷給你的兒子買蛋糕,我私下帶我女兒吃漢堡。儘管,這些夫妻裡不乏當初他們是在各自婚姻裡出軌對方海誓山盟要在一起的,而真正在一起了,生活卻彷彿變了味。
熬過了最艱難的前兩年,閨蜜的生活,心情漸漸走上正軌。她沒有固定的工作單位,沒有學歷,多年來一直靠著當商場導購員生活。工資是微薄的,現實是殘酷的。
所幸閨蜜天性樂觀,幽默,雖苦,卻從來沒有如祥林嫂一般四處吐苦水,反而到**都是帶給大家歡聲笑語。
更所幸,有乙個優秀的女兒。說優秀,不只因為學習好,更有一顆強大的心。這樣嚴酷的環境下生長起來的孩子,沒有自卑,沒有陰影,樂觀開朗,自信積極,明年就要參加高考,是重點班的尖子生。
閨蜜有句名言:誰要和我比老公,我就和她比孩子。驕傲之情,溢於言表。
其實我想說,孩子更應該以她為傲。有多少單親媽媽能做到一邊為了生活而掙扎,一邊仍對愛心存憧憬?尤其,已是三十多歲的中年平凡女人。
這麼多年,閨蜜經歷了生活的許多磨難,相過許多親,交過許多男朋友,失敗過無數次,卻仍然心懷美好,希望有一天,找乙個她愛的人,亦愛她的人,來共度餘生。也許,她生性是個樂觀主義者,而我是個悲觀主義者吧。
閨蜜說,如果第二段婚姻仍然要將就著過,那為什麼不將就著過第一段?至少給孩子乙個原生態的父母。所以,如果再婚,沒有互相的愛,絕不再將就了。
一語驚醒夢中人。現在,我開始鄙視自己的悲觀思想。為什麼年過離異的單身女人不能擁有為愛而存在的婚姻?
離異後,也許我們三十歲,也許我們的臉上開始隱隱出現皺紋,但是我們的心中依然盛開著純潔的白蓮花。我們初心不變。
親愛的,如果你不幸也是乙個離異的女人,請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請你等一等,再等一等,為了讓餘生開出一朵愛之花,請你再等一等。
離婚後還能再嫁給愛情嗎,為什麼很多嫁給愛情的姑娘最後還是離婚了?
能。天涯何處無芳草,煥發芳華再去找。窮人也會水性楊花,富人亦能忠貞不渝。婚姻幸福的前提是 談戀愛時找對人。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 也很單純,沒有什麼壓力 但婚姻是兩個家族的事情 還有柴公尺油鹽加醋茶等各種瑣事 愛情想要在婚姻中持久保鮮 愛情是盲目的,婚姻則要經過深思熟慮,真正的愛情,經得起平淡流年。真正...
離婚後再復婚算離過婚嗎之前離婚後又復婚了,這算二婚嗎
算,會有記錄。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規定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 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 財產 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
離婚後還能告對方重婚嗎,和老公離婚後還可以告他重婚罪嗎?
夫妻離婚後還可以告對方重婚嗎?當然可以,很多時候夫妻離婚並不會注意到對方是否存在重婚行為,而在事後才想起要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那麼根據 刑法 上規定的追訴期五年內,只要能判定對方在婚內存在著重婚行為,那麼離婚後還是可以告對方重婚罪的。重婚,重婚是指已經與他人存在婚姻關係卻進行在結婚的行為,即與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