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我被法院起訴,這是不是真的

2021-03-11 11:20:26 字數 1897 閱讀 1593

1樓:蕭木葉影

**無疑抄!

他們的程式是這bai樣的……先打**或者發信du息告訴你,有人起訴你到了法zhi院,你一緊dao張就要問怎麼回事……然後他們會讓你提供身份證號,你提供了……他們就說起訴的是你,經濟糾紛啦,或者惡意透支信用卡之類的……你說沒這回事,他們說是不是你的身份資訊洩露了,幫你轉到公安機關去問問……好……轉線……到某某公安局某某警官那裡(其實都是他們的人),某某警官會說你的身份資訊可能洩露了,銀行卡財產也會被轉移,建議你把銀行卡里的錢轉到他們的安全賬戶……

看到這裡明白了吧。

而且,法院這邊如果是通知你有人起訴的話,是通知你幾號去法庭拿傳票,不會在**裡給你說收錢的事。法院就收訴訟費,還是起訴你的人先去交……怎麼會讓你交~~

法院**一般都是座機,會告訴是民事庭還是刑事庭,是誰起訴了你,什麼事情,現在通知你幾號到法院取一下傳票,或者郵寄給你~~

2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一樣,接到了這個號碼,說我要給他們打五c千塊錢過去。不然就到法院起訴我。15210521215我是這個號碼。但也是北京的。這是真的嗎?

3樓:楊旭律師

法院是不會發簡訊讓當事人交違約金的,法院在未**查清事實前,不會認可任何債權債務。

一直有個人給我發訊息說我被起訴了,還說幾號**讓我出庭,我想知道這到底是不是真的?

4樓:風塵世射手

這是一種詐騙手段 請慎重 法院送達傳票有嚴格規定 一般訴訟是原告就被告原則 在原告戶籍地法院起訴 即便是外地法院送達傳票也會以郵寄加回執方式 或委託本地法院送達 並且會先送達立案通知和起訴狀副本(限期答辯狀) 然後二十天以後送達**通知 所以以上是假的 ** 慎重

5樓:原野茫茫

法盲的**胡編亂造的虛假資訊,根本就不懂法,法院**審理案件,要向被告送達起訴狀、應訴通知書、**傳票等材料,應該是沒有及時償還貸款,被催收了。

今天收到一個簡訊,說我被人民法院起訴啦,請問是真的嗎?謝謝

6樓:馬邊綠茶

不會是真的,法院不會以手機簡訊方工送達傳票。傳票是法院特定程式及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法定的傳票的送達方式有以下幾種方式:

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說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式的順利進行。

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併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託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採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5、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後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轉交送達有三種情況:1.

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2.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3.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

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並以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時間為送達日期。

6、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採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使用。公告送達產生的法律效力與其他送達方式送達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傳票不能親自送到被告手裡,可以通過上述的其他方式送達。

其它方式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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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舍有得 假的。被人到法院起訴,法院不會用簡訊進行通知 送達。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都沒有規定用簡訊進行通知。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第八十五條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有人打電話說自己是法院,我被遭到起訴

恏乄亖 要去,不去的話案件會照樣審理,而且被告會因此處於不利的狀況。如果法院認為被告必須出庭的,法院有權拘傳。民事訴訟法 中規定了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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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才多大呀,雖然學生的任務是學習,但是我覺得青春就應該轟轟烈烈一點專,喜歡就 我一直暗戀著班上的乙個男生,班上的同學說他喜歡我,說我們是一對 呵呵,暗戀著就好,當你走過那一段旅程,回頭發現,暗戀才是最美好的回憶。喜歡,就別放手 請在自身安全下,去完成 愛乙個人有不是罪,你出格了嗎,你殺人了 你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