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丹寶貝
考公務員體檢有紋身是過不了的
2樓:糖炒栗子的知道
如果只是為了好看,沒必要讓父母生氣吧,太無聊了。
如果為了顯示個性神馬的,個性有就是有,不需要這些外在的東西去顯示。
3樓:匿名使用者
「我穿過
來耳洞,穿過源唇釘,擴過耳洞」
呵呵,已經很
bai金屬了~du~我以前在zhi手背上文了個圖案,後來很後dao悔,,但你要是文在背上應該沒什麼問題的,公務員又不果體上班。但建議面積不要太大,也不要紋在容易看見的地方,一來是看久了自己都容易煩,二來是我們只是聽金屬的,不是搞金屬的。。而切一定要到好的店去做,,不然包後悔。。
4樓:大笨蛋
如果想考公務員就別紋省,在機關裡工作的人都很保守。如果你紋了在想去掉可不是簡單的事情。我就有紋身,現在想去掉。在大人眼裡只有不良少年才紋身呢。呵呵,你自己衡量吧。
5樓:″仇夏の某人
其實也可以紋在手臂上的啊。
但是現在貌似不太流行古惑仔了。。。。
太大的紋身說實話真的讓人不太開心。
6樓:我是誰
現在紋身只是一種藝術 只有那些死板的人們 只會想有文身的 就不是什麼好人 如果想紋就去紋 畢竟自己的事自己做主嗎
我想離婚,男的不同意,我想離婚,男的不同意。
要想離婚方法多的是,但是難道非離不可嗎。先起訴,等判決,分居,再起訴,離了,婚姻法規定的時間滿了就會叛離的 提起訴訟 兩年後可以離婚 或者等不到兩年 他自己就離婚了 找有力的藉口 證據 上訴 那你們分居兩年之後就好了 分居兩年,提起訴訟就可以了 辦法實在太多。看你想怎麼弄 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
想離婚,父母不同意怎麼辦,我想離婚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既然是老家的人.就應該不在身邊啦.可以用善意的謊言.你們分你們的.開始先不要跟家裡說明.但是可以一直暗示家人.你們的感情出現了危機.你們都過得很不開心.時間久了家裡人習慣了.對你們的分開應該也能釋懷些. 沒登記就不算結婚,只是同居或者算是訂婚吧。 實在過不下去了,那當初為什麼還在嫁給他呢?沒有登記也...
我想買車,但父母不同意,我要買車父母不同意,怎麼樣勸他們才能同意呢
孩子是他們從乙個7 8斤重的小肉球球一點點養育大的,看著你學爬 學站 學走,聽著你咿呀學語,終於叫出第一聲媽媽,然後會說三五個字,會說乙個句子,會跟別人講道理 那種感覺,打個比方說吧,就象你親手把一塊木頭鋸開 切片 畫圖設計 裁開 粘合終於製作出一部精美的航模,這種喜悅與成就感其他任何人都是無法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