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介紹他人投資致使他人被騙是有可能構成詐騙罪的,根據我國《刑法》第266條規內定,詐騙罪是
指以非法占有為目容的,作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如果介紹人的行為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欺騙行為-對方產生或維持認識錯誤-對方基於認識錯誤處分財物-行為人因此取得財物-對方因此遭受財產損失)或者共同犯罪構成要件是很有可能構成該罪,但是需要根據具體的案件進行分析,因為符合詐騙罪的情形都有可能構成該罪。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做擔保,沒有法律責任。不過,可能將永遠失去這個朋友,人生留下遺憾。
建議你盡可能幫助你的朋友追回損失,以求心安。
3樓:雨巷中的尋覓
如果他的被騙和你有直接的聯絡,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比如在你的促使下雙方達成某種協議,造成你朋友的損失,你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是他們雙方自行的,你不需要承擔責任
4樓:巴德士
沒有責任,心裡過不去
5樓:我為平陰代言
在本人不知情bai的情況下他人冒
du充本人籤zhi字的,如果本人不追認的,dao則不承受法律職專責,由代簽人承屬受職責;如果經追認的,則本人應該承受職責。
代替他人簽名的,隸屬一種**做法,如果本人不知情的,則隸屬無權**,本人不承受法律職責;但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代替自己簽名而不作否認表示的,或經本人追認的,則該簽名對本人有約束力,本人應該承受法律職責。
《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無**權、越過**權或者**權終止後的做法,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受民事職責。
未經追認的做法,由做法人承受民事職責。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做法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認可。
我的朋友被騙了10萬元,我是介紹人。我承擔什麼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對整件事來知不知情,如源
果你對**的情況不熟的,只是為了做好心而已才充當他們的介紹人,中間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的或好處的話,那你朋友處了事,你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但是如果你是知道那個人平常的生活作風不好,又或者對他的情況一概不知卻又充當介紹人,再者又或者收取中間的介紹費用,那你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了。如果覺得說的不對,那建議你去找律師諮詢。不過有一點,那就是還要看你朋友是否要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7樓:小乖心痛的感覺
那人家肯定會找你要錢
因為你提供擔保的
所以你還是趕緊找你朋友吧
不然事情結果你也拖不了關係的
8樓:張決之
看你們怎麼調節!
調節好你可以承受一半 不好!你介紹也就是你擔保的意思!!你朋友是看你面子 借的!也就說調節不好 全陪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擔保責任啊``````
只要你沒簽字就行``
10樓:流行元素
暈啊!怎麼會這樣啊???
律師你好,通過我介紹,我是中間人,現在朋友錢被騙了,我要不要負責?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介紹人你當然得付一部分責任!具體你該負責多少,法院會根據相關條例判處!
12樓:疑問即菩提
須承擔民事責任,是否承擔刑事責任須區分情況,分析如下:
一、民事責任:
全部責任:如你明知對方存在欺詐或者與對方串通,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部分責任:你作為中間人,需承擔審查義務,如你不知對方詐騙但未充分履行審查義務,則承擔過錯責任;
能否免責:一般不能,理由為你負有法定的審查義務,即使你沒有從中獲利,也只是承擔過錯責任比例較小。
二、刑事責任
如前所述,如你明知或與對方串通則涉嫌刑事犯罪。
13樓:心劍無痕
要負責,看責任大小定
我朋友騙了我親戚的錢我要承擔責任嗎
51律先鋒 不需要承擔責任,除非你給予你朋友幫助行為。你朋友通過你認識你親戚,和你親戚簽了合同或者是什麼發生了欠錢不還的事情,合同具有相對性,你不需要承擔責任。大家都是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都能認識很清楚,都要負責。你朋友通過你認識你親戚,詐騙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
女朋友被我打瞎了,我不想和瞎的人過活,我能和她分手嗎
首先我要說,你這個人很不負責任,眼角膜破了,你首先應該想到的是幫他把眼睛治好,而不是去推卸責任 玩失蹤?你有沒有好好想過,她眼睛已經瞎了,你在拋棄他 他會怎麼想怎麼做 要我說 你應該把你犯的錯彌補上 然後再想怎麼分手 你要是進了監獄,她就找不到你了。一看就知道這人是上來找罵的 如果你回來了,她還是對...
為什麼女朋友不願意再朋友面前介紹我
因為在學校那個小圈子裡,她喜歡你的原因 你曾經過她幫助,異樣的感覺,你的狂追。等等的原因。或者你很優秀,她為你著迷。但是,當她靜如社會後,她成為了社會人,目光不會有曾經的那種單純,而你卻依然是用老眼光在審視她,其實,他已不再是那個 懵懂的小女孩 等你步入社會後,你會體會那種感覺,你要學會去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