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已經是離婚,但是我和前夫有兩個小孩,現在和另外一男人結

2021-03-21 00:33:11 字數 1927 閱讀 7413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一方或者雙方生育過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乙個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過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過乙個或者兩個子女的;

(二)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乙個子女,且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三)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乙個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經區、縣或者市病殘兒醫學鑑定機構鑑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我跟前夫生了兩個小孩離婚了,在跟另外乙個男人結婚在生乙個小孩可以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後男人沒小孩可以生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還能再生的

4樓:邢麗麗

可以可以 我認為可以

我未婚有乙個女兒,我老婆和她前夫生了兩個小孩,離婚判了乙個給她,現在我們結婚,還可以再生乙個小孩嗎

5樓:航海之父

再婚的可以生,不算超生,不罰錢的!放心的生吧,再生就不行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沒事,你就大膽的生,現在國家已經有生二胎政策。

7樓:百度使用者

可以的,但要先去相關部門登記好像是這樣的。可以生

8樓:參天大樹

你未婚就不算超生,你若離異有小孩就是超生

9樓:匿名使用者

罪死你.我初婚我老婆三婚有個女兒我們又生了乙個.罪了8千多.計畫生肓人什麼事都幹的出來.

10樓:天

你們都有自己的小孩,不生也可以的哦

我離婚前有兩個小孩跟情夫我又結婚他是切婚我們在要個小孩是超生嗎2015

11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您好算是超生,交超生罰款。

雖說當事人夫婦已經離婚,但離婚前已超生了乙個孩子卻是事實,當地計生部門還得依法向該當事人原夫婦雙方徵收社會撫養費。在已合法生育乙個子女的前提下,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當然就是超生。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其徵收的物件本就是違法生育子女的當事人男女。因此,不管當事人是否還保持著夫妻關係,只要不符合法定條件違法生育子女事實成立,計生行政管理部門就得依法向其徵收社會撫養費,與該當事人夫婦目前是否離婚無關。拒絕繳納的,作出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望採納

和前夫離婚了有個小孩,,然後又和另乙個男的結婚,然後前夫又來要回小孩,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當時離婚時法院把孩子判給誰撫養,如果判給了女方,或者是協議離婚孩子由女方撫養,男方想要小孩兒需要經過法院解決變更撫養人。

13樓:herry闖天涯

如果你再婚還要生小孩.的就把孩子給他帶

14樓:朝熙

不給他,等孩子大了再說

我是二婚,生了兩小孩,判給了前夫,現在和一男子結婚,他也是二婚,但沒有小

我沒有生過孩子,但是我老婆和她前夫有二個小孩,離婚後帶乙個女孩和我結婚,我們再生小孩會罰款嗎?

15樓:蘇義飛律師

你好,你老婆是再婚已育,她的生育權已經使用,她按規定是沒有了生育權的。但你是初婚未育,你的生育權還在,你們組成新的家庭後的確是可以生乙個合法的孩子,但因你妻子前婚姻生兩個孩子,如果二胎是超生的,你們現在申請准生證時就相對的麻煩很多,要帶上你妻子前婚姻孩子的社會撫養費繳納回執、孩子撫養權判決書、她的離婚證、你們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薄、你的初婚未育證明等才可以申請,通過後才可以合法地生孩子(在孩子出生前通過也可以),否則孩子只能算是非計畫內人口,也是要繳社會撫養費的。

離婚還和前夫住一起,我已經離婚但還和前夫住一起,但我有了愛的人

個人認為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傷害,還是趁早離開這個女的,因為有孩子在,所以即使不復婚,還是會以孩子為藉口而不離開的。如果真的非常想和這個女的一起生活,可以建議這個男的和女的好好談談,問問女的想法,如果這個女的喜歡這個男人的話,肯定不會讓他等太久的,即便和外面的男人在一起的話,也不會影響她去看望孩子的權...

前夫離婚了讓我回去復婚,但是前夫也沒有那個意思,離婚很多年了,女兒12歲了,他兒子六歲了

前夫離婚了,讓你回去復婚,但是前夫也沒有那個意思,離婚很多年回了,女兒十二歲了,答他兒子六歲了。他沒有那個意思你怎麼知道他讓你回去復婚,你們當初是因為什麼離婚,現在過了這麼多年還願意在一起嗎?當初他傷害你還不夠嗎?千萬不要走回頭路。你們在走到一起也是搭伙過日子,況且你們都有小孩了,走到一起難免不會有...

我和前夫離婚後各自再婚又都離婚,兒子跟前夫,8年後能復合嗎

你們可以復合,但是不能生孩子了。違反計畫生育法。你和前夫離婚後,兒子歸前夫。婚姻解除。前夫再婚再生育給女方撫養。又再和你結婚,你們就是復合之前的婚姻,不能再生 如果雙方同意是可以的。你兩是婚後自駕遊了幾年。這要看你前夫的意思。離婚8年了,而且前夫再婚兒子都六歲了,離婚了讓我回去復婚還能復婚嗎?雖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