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初戀是靈芝味的
只要有血緣關係,母女就無法斷絕。就算你被判給了爸爸,媽媽一般會有權利看望你和教育你,不過如果是虐待就另當別論
爸媽離婚了,法院把我判給了媽媽,從法律講我和爸爸還有父女關係嗎
2樓:匿名使用者
仍是父女關係。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3樓:簡單的快樂
當然有啊 這個是沒法改變的 而且判給你媽媽 你父親每月要支付撫養費的
我爸媽離婚了,法院把我判給我爸了,我爸又找了個新女朋友,說讓我叫她媽媽?
4樓:匿名使用者
可憐的孩子。不想叫就別叫吧,等你哪天真心接受她了再考慮吧。
生活在這樣的家庭你也只能去接受,但努力去做得更好一些,這樣每個人都會輕鬆一些。試著學著讓步,能忍讓的就忍讓一下,畢竟你每天都得回家,得面對現實。
5樓:匿名使用者
爸媽離婚,受傷害的一定是你了,但是事實已經發生了,你也只能接受現實,人與人之間而是要寬容大度,與人為善才能和平相處。
6樓:名哥聊影視
這個最好是和你爸爸好好聊聊,如果你爸爸還是這樣,你可以聯絡你媽媽然後通過法院申請你跟你媽媽一起生活,要求你爸爸每個月給你生活費以及學費的費用,
7樓:匿名使用者
尊重你爸爸的意願叫吧,這有沒什麼難的,這樣關係好處,感情容易建立。
8樓:家園
既然你父母感情不和離婚,你就要尊重父母的選擇,如果你不想叫那個女人媽媽,你可以叫她阿姨,畢竟她是長輩,必要的尊重還是要有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後媽對你好,通過接觸後你也感覺後媽對你是真心實意的關心和愛護你,你會發自內心的叫她媽的。如果後媽對你不友好,你就不會叫她媽的。
10樓:機械戰士
理論上算是後媽,但是怎麼稱呼還是在你,你爸的態度也很關鍵,父母離婚受傷的總是孩子,祝好。
11樓:瘋狂噴射器
跟你爸說你找好學校了,要去留學
12樓:你會記得愛我嗎
跟距你們的關早八叫你叫婷是不可能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尊重父母的選擇,如果你不想叫那個女人媽媽,你可以叫她阿姨,畢竟她是長輩,必要的尊重還是要有的,曰後好相處。
1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對孩子傷害最大,但你比較幸運,至少你還有親爸親媽,我已失去愛我的媽媽,你雖然和未來後媽有爭執,你需要隨著年齡增長,提高溝通能力,畢竟判給你爸了,就意味著你還要天天和他們相處,所以處好關係是你努力目標,也是對你的磨練,也是成長過程,對今後人生有重要意義!
爸媽要離婚了,我想跟媽媽過 可是法律上把我判給了爸爸 我該怎麼辦
15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你今年多少歲?一般10歲以上孩子法院都會尊重他的意見,除非你母親有比較極端的情形無法承擔撫養責任,比如經濟條件極差,身體健康不行等等。
16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的辦法是你能夠挽回他們的婚姻 這樣比你選擇跟爸爸還是媽媽更有效果 淡然 前提是他們都還有的救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直接上訴,法官會根據孩子意願,父母經濟等考慮
爸媽離婚,我被法院判給我媽,我還有權利要爸爸土地嗎
18樓:
據《繼承法》第10條,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此處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兒子屬於婚生子女當然有繼承權。
許多細節問題要更具實際情況判斷,例如兒子以**,父親已老邁,兒子沒有贍養父親,而其他人(例如其他子女)贍養了。兒子繼承權益可能會減少。有遺囑的話按遺囑辦。
前提遺囑合法。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係在法律上似乎是不可割裂的。除非立遺囑。
19樓:vljmr渥倫斯基
所謂父母離異子女判給誰指的是未成年子女由誰來監護,與子女繼承父母誰的財產並無關係。
20樓:幸運的臨沂達人
你父母離婚,法院判決將你判給了你母親,你有權要回你父親的土地嗎?
按照法律講,你有這個權利。
我看你下面說你大爺霸佔了你父親的土地不給。可以起訴到法院去呀!
21樓:匿名使用者
有,就看你爸給不給了
爸媽離婚了法律把我判給我爸,將來代表著什麼? 50
22樓:匿名使用者
將來代表,你的一切開支,只能父親管著。
23樓:凱瑞之景
判給你爸,只是在你未成年前跟隨爸爸生活而已。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一直存在。你成年後,在父母60歲以後仍然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爸媽離婚了,我被判給爸爸撫養,而媽媽又很想得到我的撫養權,我可以選擇跟誰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那看你多大了,如果你是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你可以在爸爸媽媽之間有一定的選擇權,法院一般也會支援的,如果你是10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不怎麼考慮你的意見,要看爸爸媽媽雙方的各自條件。
所以,對於這件事,你如果想和媽媽一起生活,可以讓媽媽去法院起訴,要求變更你的撫養權或者讓爸爸媽媽協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25樓:討厭聰明的自己
你想和你媽在一起你就天天跟你爸鬧,人是活的規矩是死的。
26樓:舊行李
還是跟著爸爸吧,我爸媽也是離婚了的,後來我跟著我爸了,因為我媽現在出去上班了,條件也不好。
27樓:嘻嘻小吃店
18歲以後可以完全有自己的意願選擇跟誰!
28樓:強國民啊
親在你成年後就可以自主選擇了
當前如果未成年只能根據法院來分配
祝您以後幸福o(∩_∩)o
29樓:黃小兵
可以啊、畢竟你有權力可以自己跟誰生活
30樓:為學習去加油
還是跟爸爸,但經常去陪媽媽,不要給媽媽增加負擔,除非媽媽條件好,就可以選擇要媽媽,
31樓:匿名使用者
十歲以上可以酌情考慮孩子意見
爸媽離婚我判給媽媽,哥哥判給爸爸,現在爸媽都準備把他們現在的房子
32樓:tian天之驕子
這樣說吧:你是判給你媽媽的,媽媽的生老病死都有你負責,哥哥是判給你爸爸的,你爸爸的生老病死由你哥哥負責。依照法律父母養兒女大兒女照顧父母老,既然離婚、贍養關係也隨著法院的判決各負其責了。
至於房子的問題你和哥哥都沒有處分權,他們健在他們願意給誰只要他倆意見統一誰也干涉不了,即便他倆給了外人誰也無權干涉,因為房子是他倆的共同財產,和子女無關,不存在樓上說的男孩子理所應當女孩子無份!但若他倆都不在了是遺產了那就另當別論了,你倆都是法律上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你哥哥拿多少你一分也不能少!
33樓:新世界
你肯定是個女兒,中國**都是這樣,女兒本來就拿不到房產
34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房子是他們的,他們願意給誰就給誰。
爸媽離婚了,我判給了爸爸,可是爸爸從來不管我,我覺得活著沒意思
35樓:三年不鳴
人活著有沒有意思,是自己去爭取得來的。
爸媽已經給予了您的生命,已經是可以了。
您比起別人,要求更早的成熟起來,自己會找到人生的道路。
我們既然來到了這個世上,就得活出個人樣來!
相信您,經過努力,將會出人頭地!
我爸媽離婚後我爸爸成家了我跟著媽媽我結婚還叫爸爸參加嗎
徵求你媽意見,如果你媽不介意,當然應該叫你爸參加,不但參加,還要拿錢和你媽一起主辦。你媽要是介意,還是別讓參加了,免得惹你媽生氣。廢話!那是你親爸!父母離婚是他們之間感情的問題,可你還是他親兒子呢!應該叫啊,再怎麼說他也是你親爸爸 要的,畢竟那是你爸,這是誰也改變不了的事實。再說上一輩人的感情糾葛不...
我17歲我爸爸媽媽離婚以後爸爸結婚了我跟的
也許你媽媽離婚對她心裡傷害很大 把對你父親的氣出在你的身上,我們都知道你媽媽做的不對 但是你要全方面去考慮,你想想你現在在你媽媽身邊她還是這樣,如果你不在了,那你媽媽會不會更受打擊?也許是我多想了,你媽媽可能就是這樣性格的乙個人,但是我希望我多想了,這樣你就可以去你父親身邊,可以比現在更踏實一點的生...
爸媽離婚後,我在爸爸身邊,媽媽為什麼一點都不關心我不愛我
世上什麼人都有,但是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只有面對現實,至少你還有爸爸,遇到這樣的媽媽不要也罷,有爸爸疼愛也是一樣的。想想有些孩子連父母都沒有呢。你要堅強,以後爸爸會給你找個後媽的,會疼愛你這個女兒的。學會平常心對待自己的生活,加油!以後會有媽媽疼愛你的。就算沒有你要自己疼愛自己。原諒你的母親,相信她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