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並致人死亡的,怎麼處理急

2021-03-22 05:59:51 字數 4447 閱讀 7263

1樓:

不定非法行醫不代表不算犯罪,有關司法解釋上說,對於這種情況,按過失致人死亡罪定。

比如乙個兒科醫生,他有醫生執業資格,但只限於兒科。結果在為一產婦接生的時候操作失誤導致大出血死亡,這不能定為非法行醫,只能定為過失致人死亡,且不適用醫療事故條例,但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過失人賠償損失。

2樓:匿名使用者

有醫師資格,而沒有取得醫師執業證就行醫的,這種情況是典型的非法行醫,致人死亡則構成非法行醫罪,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取得醫師資格,而沒有取得醫師執業證就行醫的,這種情況是典型的非法行醫,致人死亡則構成非法行醫罪,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屬於非法行醫嗎

4樓:橢徘著詭

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所稱非法行醫。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為他人治病,情節嚴重 的行為。

非法行醫致死的量刑及賠償

5樓:未來法律

您好,根據中國刑法第336條第1款的規定,非法行醫罪刑罰分為三個量刑幅度,一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二是「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三是「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6樓:法律快車專家

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

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本條所稱非法行醫。所以有可能不是。

但應該立即報警。建議及時聘請當地律師參與處理。

無證行醫是不是以醫生的名義對他人採取**手段,執法部門怎麼看見的,他們幹些什麼 10

7樓:ff老白

這樣的事很多,執法部門也管不過來,作為典型的都是正好被查到的,或者患者死亡了家屬去告才知道的。99%的都沒查到。

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非法行醫。

非法行醫罪的量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來第一款: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8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這個年代無證行醫就是那病人性命開玩笑 出事了執法部門就看見了 他們平時很忙因為有喝不完的酒

9樓:匿名使用者

有資質的過度醫療都橫行霸道,你說的這情況也算是比較少見。

主要還是靠舉報吧,而且還刑法輕。

所以我有時候覺得持槍合法還是有點兒好處的。。。

急!張某李某各違反了哪些法律有關規定?各應承擔什麼責任?2如果你是法官應如何處理?

10樓:高度強

張某李某構成了非法行醫罪,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關於醫生跨職業範圍行醫 100

11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本條所稱非法行醫。 就你說的情況看應該屬於嚴重的醫療事故和醫院管理上的重大過錯.

詳細你可以參考

也可以發訊息諮詢相關專家律師.

祝你健康快樂.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具體的情況了.如果病人是個急診病人,有沒有想關的內科醫生,那麼就屬正常行醫.如果只是個常診的病人,並且是內科病,那麼就應該是非法行醫了.

無證行醫 經過多次取締和行政處罰 也被衛生局依法將案件材料移送公安局 會如何處罰?會不會坐牢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無證行醫,經過多次取締和行政處罰,被衛生局依法將案件材料移送公安局,很有可能判刑。

2023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二條第(四)項規定: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因此衛生局依據《解釋》,將案件材料移送公安局,就是認為已經適用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人民法院有可能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無證行醫刑法上稱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包括以下五種情形: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三)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四)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五)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非法行醫罪;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三)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四)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五)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

「情節嚴重」:

(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三)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

「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一)造成就診人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第四條實施非法行醫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

罪,詐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五條本解釋所稱「輕度殘疾、

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

「中度以上殘疾、

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參照衛生部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試行)》認定。

請問,無證行醫,在法律上應付什麼責任,如果判刑,應判幾年

15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李導師上列回答中,「客觀要件」的最後一行 「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本條所稱非法行醫 」與「主體要件」的最後一行

「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人開展診療活動,就是非法行醫的行為」

是否有矛盾?正確的應當是怎樣的請賜教。btby

非法行醫未造成後果的怎麼處罰,會進行判決嗎

16樓:法律實務研究

非法行醫未造成後果的,如果經兩次行政處罰後再次非法行醫的,構成非法行醫罪,會被判刑。

如果只是一次,或者兩次非法行醫,由衛生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即可,不構成犯罪,不會被判刑。

17樓:憂鬱妖怪

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本條所稱非法行醫。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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