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男方給女方買的,離婚要不要退

2021-03-23 07:31:56 字數 6246 閱讀 2627

1樓:趙耀兵律師

首飾屬於贈與,可以不返還。我可以幫助到您,如有需要可電聯。

1、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個月。

2、【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2樓:小曾服裝批發

男女雙方在夫妻關係中的財產。我國相關的法律依據沒有說明需不需要退還。

有以下兩種情況:

1 結婚時,男女雙方已經到辦理婚姻登記。根據財物的價值,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根據雙方協商即可。

2 結婚時,男女雙方沒有辦理婚姻登記。可以視作是一方的單獨贈與行為。

相關法律依據:

相關法律法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定義,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女方所受贈的財物屬於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共同財產分割處理。

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對財產另有約定按約定執行。

參考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財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樓:殘顏若舊不復甦

分情況,首飾屬於贈與,可以不返還。但別的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退也只是退半: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問他是不是要把你的身體退回來?

結婚時男方買給女方得首飾,離婚的時候要退還嗎

6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依照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處理,即男方要有充分證據證明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才需退還。

結婚時男方買給女方得首飾,離婚的時候要退還嗎?

7樓:小狐狸丹

我離婚時把鑽戒、和他給我買的所有東西都退還了,因為我覺得不想在看到這些東西,看一次痛一次,他的人都不要了,還留著那些財務我覺得已經沒有意義了。當然這是我人意見僅供參考吧

8樓:萬俟蘭歸鶯

依照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處理,即男方要有充分證據證明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才需退還。

9樓:匿名使用者

送給女方吧,畢竟相識一場!如果對方不要的話就退了把

10樓:匿名使用者

為何離婚,這點看情況 退還是不退 看誰沒理了

了要離婚,男方給女方買的三金和彩禮錢需要退還嗎

11樓:張學拓

結婚過一段時間了,就不要退,只涉及目前的財產分割。沒結婚,女方提出的要全退,男方提出的,三金退禮金退大部分

12樓:蚌蚌咖

要退換彩禮需要滿足三個條件,1沒有領證的。2領證沒同居的。3使給予方家庭造成困難的。可以考慮給退彩禮,希望採納採納,謝謝了

13樓:鄉村買盤手

一般不退,協商著來吧。

結婚時男方買給女方的金子,離婚了需要歸還嗎

14樓:長脖子de小鹿

離婚是否需要返還婚前贈送的首飾。

這個沒有絕對的標準,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實在不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一般不會返還,或只返還部分!

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買的所有東西離婚後女方需還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的。離婚後,哪怕是訂婚時買的東西女方都不用歸還的。除非是訂婚時男方為了買三金和訂金借了大額的錢,法院會酌情處理女方歸還。

16樓:愛喝粥

結婚之前屬於自願意贈予,不需要償還。

況且都已經結婚,婚內的共同財產還需要評價分割。

17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根據婚姻法 ,只要是領證結婚同居,再提離婚 婚前彩禮,等,一般情況下 法院是不支援返還的。

18樓:風塵世射手

應該屬於贈與,價值不大不需歸還;

19樓:學歷中心

您好,您說結婚時為對方買跌首飾盒衣服屬於彩禮,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的工資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禮所花的錢也您們雙方共同消費,不需要歸還。

20樓:匿名使用者

1、一般屬於婚內贈予,另一方無需償還;

2、女方有法定過錯事由的,可要求退還。

新婚姻法關於結婚前男方給女方買手飾彩禮離婚退不退

21樓:tifababy的春天

關於彩禮是否退還,要分情況:

第一,如果已經辦理結婚登記並且共同

內生活,彩禮不需要容返還。

第二,如果未辦理結婚登記,彩禮屬於附條件的贈與,因為條件未成就,所以需要返還彩禮。

第三,對於首飾,要結合當地習俗,判斷是否屬於彩禮,屬於彩禮的,同上一、二。不屬於彩禮,而是為了維繫感情的必要支出,則贈與已經完成,不需要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2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資訊當地律師事務所,不要離婚,開心過日子多好,忍一忍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23樓:濟南程律師

結婚後,通常就不能退了。特殊情況可以退回部分,比如因給付彩禮造成家庭嚴重困難的,再比如結婚時間很短的情形

24樓:張華欣律師

若沒有登記結婚,那麼彩禮可以退還。

25樓:昏迷

送出去的東西潑出去的水,你也是要意思要回來嗎?

26樓:摩羯指尖之間

彩禮是地方風俗,法律上是沒有的

結婚後男方給女方買的三金,離婚後男方有權力在拿回去嗎,到底該不該給

2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結婚又離婚,這些東西是沒權利要的,看女方意願,如果是訂婚前買的,沒結成婚,這個才可以要回的

28樓:短細儼質箲託

結婚前購買屬於私人財產 允於帶走 但結婚後數公共財產 可向對方討取一半價值的錢

29樓:天馬行空老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增送禮品一律不退還,共同財產每人一半

30樓:匿名使用者

看看有沒有寫結婚證,如果沒寫,肯定能要回來,還要看有沒有實際共同生活,如果寫了就需要協商了,最後不行只能法院起訴。

31樓:一一二一四二八

沒有。婚後的財產是共同的。雙方我錢都是共同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神經病,給她個毛線啊,我同樣的遭遇不盡買了三金還把我的錢給騙光了,就跑了

33樓:熱心網友

沒有權利拿回來的!!這個社會有點亂!!為什麼女人不給男人買首飾呢!!??

34樓:傳說

看誰先離的 男生離婚的不能拿 女生離婚的男方可拿

35樓:情深意濃

我認為看什麼原因離婚!你買三金,那反過來你怎麼不說女方還陪你睡覺了呢

36樓:阿偉乇

潑水難收,哪有收回的道理,小家子氣,甭理他,再要向他要青春損失費。

37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共同財產,不能全部拿回去,一半是可以的

38樓:好夢都被尿給憋醒了

給他也無妨 這種人 往往被人看不起 為了那點金子 沒必要 回頭傳出去 男方家庭 肯定會有人說閒話

39樓:塵靜

沒 那是禮物 哪有收回的道理

40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看你自己怎麼想的了,這都是隨自己的

41樓:小心心愛半分熟

通過媒人的可以讓拿過來

42樓:°那年夏天 錯戀

當然不能,那是贈予給她的,也就是相當於屬於她私有物品,歸她個人所得

43樓:光存金幣

肯定不給,那男的太小氣

44樓:看了**撒

給了就是人家的,有意思麼

男方悔婚女方要不要退三金

婚姻法司法解釋 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專 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屬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三金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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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都會給陪嫁的,那是父母對女兒的體貼和祝福,也是擔心女兒在婆家被看低。我結婚時候,爸媽沒要彩禮還給了我陪嫁。但結婚兩年多,有次婆婆當著我的面問我愛人 你們收的娘家錢呢?我心裡很不舒服,回到房間我就告訴愛人 我結婚32天,你父母就跟哥嫂們商量好了分家,我們就自己過了。娘家給的錢,古代稱作體己錢,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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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妝錢給多少需要告訴男方嗎 我覺得就現如今的社會很有必要說清楚!嫁妝本來是娘家給出嫁的女兒傍身用的,自古以來,都是歸新娘個人所有,就算是老公想動用,也還是需要老婆點頭。現在在法律上也是明確嫁妝是新娘的個人財產。但是現在的社會說不清楚,人性和人心更是經不起考驗,所以感情歸感情,金錢方面還是先說清楚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