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葬心
首先要告訴你的是沒有感情的戀愛關係是沒的任何意義的,是空洞的,拖的越久只會讓自己更煩勞,更痛苦,所以要趕快做出決定。欠他的3萬塊錢必須的還,但他追加的1萬完全是敲炸,必要的時候你可以使用法律**。當然建議你好好和他談談,注意考慮他的感受,男生的自尊心很強
2樓:匿名使用者
三萬還他 最多再給他同期銀行利率的利息 他多要一萬純扯蛋 沒有法律保護的 不用管他 他硬要的話這跟勒索沒什麼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哪有分手費這一說。鬱悶!如果當初你是沒錢跟他的話,或很需要錢跟他的話。那你應該付點利息費。不過也沒有1萬這麼多。看著給吧。。
4樓:匿名使用者
從道德上說 給人家吧!
5樓:匿名使用者
給人家不然人家要找你上電視台..
6樓:毅狸相待
不讓他碰你 他要強行跟你那個 就告他**
和男朋友一起一年多了,經歷了很多事情,現在他欠錢40萬說要跟我分手,如果我能 20
7樓:匿名使用者
嗨,一句一句解釋,
首先,你們在一起,沒結婚,只是朋友關係,
幫他還錢,是版情權
分,不幫他還,也是情理之中,
但幫他還,除了情分,就是債務關係,他就變相的欠你的錢了,在這裡,你要看清楚一點,
你對他這個人了解麼?
你覺得,和他在一起幸福麼?
之後來說你們倆的情況,
他現在的情況是已經欠了錢,
而且是用你們倆之間的感情,來強迫你幫著還,你要是不幫,你們倆就沒感情了,
你要是幫,你倆也是沒有感情了,頂多是欠債轉情債,但不是愛情了,,,所以,還是喲啊看你,他的意思很明確,
你幫與不幫,都和他沒啥情分了,,,,
分了吧,
找個好男人,沒有欠債的,疼你的男人,嫁了吧,,,,祝你幸福。。。。,。
8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是趁早離開他吧,他幹什麼欠那麼多錢?和你無關的債務你有必要給他還債嗎?大腦進水了吧!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人還叫男人啊。什麼什麼意思。你還管他什麼意思。
10樓:閒雲野鶴之初戀
算了吧,分手吧,我欠了五十萬,都沒有女人願意跟我在一起了,你還願意跟他在一起,你算可以了
11樓:孟子故里看貼君
欠那麼多錢,
怎麼去還?
*還提什麼:
房子車子妻子*
光票子就【壓力山大】,
還有心思談哪門子〖戀愛〗!
12樓:手機使用者
那就還是分手吧,這就是綁架你
13樓:匿名使用者
=。=意思是沒錢談戀愛
跟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現在分手他叫我還他所有錢,我該不該還
14樓:匿名使用者
真的很小氣。那你就朝他要你的青春,比如:「女人的青春就10幾年,按十年算的話他佔了幾分之幾,況且,你懷孕**的精神損失費和後遺症醫療費,如果你不還我**的精神損失費,那就給我孩子的撫養費,你當初花了幾千塊錢,買了乙個**,是為你自己好,省著養個孩子,這完全是出於對你自己的考慮,而沒有考慮到我自身的健康問題,這是你欠我的才對,你又不想要孩子,所以給的**費,那是你自願的而不是我求你的,既然這樣,咱們互不兩欠,又何況算下來,是我吃虧,我是受害者,**一次風險多高,說出去和你原來還有個孩子多丟臉,這多影響我下乙個男友,你有本身把這個先算清了再和我談**費,要不是你這個人渣,能懷孕嗎?
不是你這個人渣,能**嗎?要不是你這個人渣,還不用你給我**費呢,說到底根源在你,沒你我tm能懷孕?能蹦出乙個孩子?
我告你既然你提了,那咱就好好算算這帳,跟你在一起的時間我錯過多少好男人,多少好時光,就憑你這句話就證明我當初眼瞎了,別再打擾我,休怪我不念舊情……」諸如此類的,慣著他還來勁兒了!告訴他,「既然分開了,就不要再互相打擾各自的生活,既然當初愛過,就不要後悔當初的選擇,從分手的那一刻起,我們已經沒有關係,毫不相欠了。同時,我沒有法律義務去賠償你,你也不必為你的性衝動負責,我們之間,從此,形同陌路。
15樓:楚漢之變
我覺得還是算清楚比較好吧,不會覺得虧了。
和男朋友分手了,他找我要分手費3萬5,我該怎麼辦?
16樓:百度使用者
7月14的就好多,問他要不要,如果威脅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個強硬的朋友保護你,
17樓:喜眉吹雪
呵,只聽說過女孩要分手費的,還少有男孩這樣提出的,說句實話,現在分開是你運氣,這種男人沒什麼前途,一點氣量肚量都沒有,別跟他羅嗦,一句話不給。或者你也提出要分手費,青春損失費十萬。
18樓:夢中女神可愛嘛
你問他平什麼了,戀愛是自由的分手更是自由的,你問他以為是離婚分財產嘛,這點道理都不懂,你問他怎麼不去談多幾個專業吃分手費很快就大發了
19樓:王永軍
不能給她,像這樣的男人你早就該和他分手了
20樓:置業顧問巨集偉
回答問題能不能都全面一點,如果女生是借男生的呢?如果女的是搞破x呢,,,艹。。不給?大不了教育教育她,讓她知道知道,什麼是真理,
2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確定你們是否有經濟糾纏,要是他無理要求的話那不用理會
22樓:海哥
不要理他,這個男人太自私,不像個有擔當的男子漢。
23樓:糊塗一生不情願
你說我沒找你要就不錯了。不過還要看您們之間有過什麼經濟問題和內容而言。
24樓:百度使用者
給他 不然結果只能你的家人給你燒白紙了 不是沒可能
25樓:三二一四二零
當初他給你三萬五了嗎?如果給了,你就應該還給他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曾經給你花過錢你們沒發生關係的可以還他點,如果他和你發生關係了,一分都不給他,叫他滾得遠遠的
27樓:小小一絲風
如果他給過你那麼多,你應該還他一部分,畢竞人家花錢是為了得到你
28樓:回憶往事
如果你確實花人家太多錢的,你是要換了,他既然問你要錢,就說明你用人家不少錢
29樓:匿名使用者
按自己的意願去做、對得起自己的心就好了
30樓:hjx圍脖
你真好笑,說話幼稚到家了,真的想分手他說不分就可以不分的嗎?還說什麼分不開...
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給他,但是我們也要青春損失費5萬元。
32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要臉 或者是你花他好多錢
33樓:聶神
為什麼要給分手費?你欠他的嗎?
34樓:匿名使用者
是他應該給你分手費。
35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他你能在犯賤一點嗎
36樓:知足常樂
你們是訂婚了嗎?是不是彩禮錢
男朋友欠我3萬塊錢現在分手了不還,他說我跟他在一起時自己花的,現在他只是拿回他應得的。我該怎麼辦,
37樓:仙境飄逸如羽
你這女人真是搖錢樹 你給我處物件吧 好不好 我比你男友對你好 你一年也給我10萬
38樓:匿名使用者
來我這,保證你半年掙夠這個熟
39樓:友才有財
把錢給男朋友,大腦進水了
40樓:時光磨滅初心
證據很難找呀,要回的可能性很渺茫
41樓:匿名使用者
去公安機關備案,**會協調的。
和男友分手了他還欠我的錢怎麼辦
42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共同認識的朋友找到他啊~
可是如果找到他,你們有寫借條嗎?
如果沒有,他抵死不認,你還不是也沒有辦法~匯款單應該不能作為證據吧~
頂多只能證明你曾經借錢給他過,但是無法證明他沒有將錢還給你啊~
43樓:我會hao好的
明擺的他換號碼就是要賴賬
你遇人不淑
在法律上那些單據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只能算是贈與
如果他有良心會還給你
沒有良心那你的前就白搭了
祝你好運
44樓:匿名使用者
實在不行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知道麼?
不過你在分手前就要考慮一下啊!
45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借據?有的話直接採取法律手段.沒有的話要趕快取得他欠你錢證據.要是什麼都沒有的話,他又不肯還你,那就沒什麼辦法了
46樓:離別
額!這還是男人麼!分手了就還錢撒!
去找他,認帳就ok,不認帳就找人弄他!
47樓:匿名使用者
有借條嗎?有就可以起訴他不過畢竟作過朋友在起訴之前先告訴他一聲
48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不一定是他不想還給你...可能是因為別的原因才換的號..你可以找他的朋友什麼的把號問到..去問問...
49樓:蟋蟀的蟀
找人辦他 找***的
50樓:此賬號禁用
可以說你你的錢沒戲了
51樓:吆兒_不乖
一定要找他還給你,自己的東西為什麼不要呀~你得問清楚他為什麼換號碼,也許真的他有什麼事情呢?先不要過早的猜測,事實會證明一切的。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花了他幾萬,他每月都自願把工資卡裡面的錢給我隨意支配,現在分手了他讓我還錢 50
52樓:六號橋
熱戀中的情侶經常會為對方的日常消費「買單」,對於購買衣物、食品等物品屬於交往過程中的正常開支,在無書面約定或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情況下,情侶之間的這種行為視為一般贈與。一旦雙方終止戀愛關係,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對方返還。
若是贈與貴重物品的,如購房、購車、金飾等大額消費支出,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的暗含條件,若因戀愛失敗而分手的,如果受贈與一方仍占有該貴重財產,則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贈與一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
另外,我國法律規定,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在結婚登記前,可以要求返還。如果雙方已經結婚卻沒有生活在一起,或者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兩種情況下雙方又離婚的,給付方請求返還彩禮的,法院予以支援。
綜上所述,即使你男朋友告你,你也可以勝訴。
5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的不想在一起了,最好還點回去,新聞上很多那種被花了錢最後人才兩空受刺激殺人的案件不少的,而且於情於理也該還點回去。你想想,兩個人在一起除了感情外還有什麼,是互相的需求,男的需要女的提供觀賞和生理價值,女的希望男的提供金錢價值,你們沒發生關係,可你卻花了他幾萬塊,現在又不要他了,他怎麼想都覺得自己是虧的啊。。。如果換位思考,乙個男的睡了你幾年,也不給錢給你花,現在覺得沒意思想換人,你什麼感受,,,,
你可以和他說,你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也是因為感情,不是為了其他,現在真的是兩個人不合適,自己也很內疚,自己錢也不多,還給他一點,希望大家以後都能幸福之類的。不然他一直纏著你,你也不能開始新生活,給別人一條路,也是為了自己
54樓:匿名使用者
是他自願給的而且有證據,他也告了也是你贏,不過呢,你還是還他一部分,不要弄的太難堪
55樓:匿名使用者
有錄音等證據不要怕,等法院處理。
56樓:最愛在大自然中
關鍵看是誰先提出的
分手。他先提出分手,你可以不還。
你先提出分手,那就把錢還了吧!
做人最好不要佔了誰的便宜,也不要欠了誰的賬。這樣才活得仗義坦然!
一年多你花了幾萬元有點太霍霍!
以後要按自己收入的20%左右算計著花錢,才會有備無患,不被別人難住!
5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用擔心,他是在威脅你的,你手裡有證據,他自願給你的,你怕什麼
58樓:海綿健康
當然不會都是他自願給的,又不是威脅他要的
5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坐牢,這是民事糾紛,這是戀愛期間的共同消費。況且他是自願的。你有他相應證明。沒事的讓他去告吧?你想還他,可以給他一部分,不想給可以為兩個人同居期間的共同消費做為處理。
60樓:無邊落暮
你們兩個都是奇葩 只能說
61樓:匿名使用者
一次500算一下,看他的錢夠不夠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了四年,現在要分手了,去年家裡有事他給我了8000現在要回,可是我才剛上班沒錢,
6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跟他說明情況,剛上班現在沒有那多錢,分幾次給他行不行。如果他說行,這幾天分期給好辦了。如果說不行,你借錢也要給他,但要他明白乙個道理,老娘的感情不是八千塊錢就了得的,而你的責任心也只他媽值這個價了!
63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把實際情況和他說一下啊 我想你們四年的感情他應該可以理解你吧 ?對嗎?你們分手的原因方便說一下嗎?記得採納吧!
6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分批給他 每個月打一點給他 如果他這都不同意 那也太不男人了 但也別拖太長了 畢竟你借錢在先
65樓:520情感專區
這個問題主要看是誰提出分手的???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的,這錢就不用給他了,如果是你提出分手的 這錢 還是給他吧!!! 希望能幫到你。
66樓:
感情上已分手,就不要再在經濟上有糾紛,盡量早日歸完是最好的
67樓:匿名使用者
是誰說的分手,是你就還他,不是就不還,如果他不願意,就叫先賠你青春損失和精神費
68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耍無賴,你就想辦法還吧,問你父母要吧,畢竟不是你用的,是你家裡用的,分手了,該還清的最好
69樓:清凌凌的水
既然要分手就得嘗還你欠的錢,想辦法去借,或是分期付款,
跟女朋友在一起談了快一年了我很愛她,現在想住在一塊,但是她不同意,她說沒結婚住一起幹嘛?沒結婚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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