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員應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或蓋章

2021-03-24 16:23:43 字數 5367 閱讀 7201

1樓:幸福千羽夢

財務會計報告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分管財務工作負責人)、會計 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編制人簽名或蓋章;單位主要負責人對財務會計  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企業的人員中,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有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和總會計師。

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單位會計部門根據經過審核的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並對外提供的反映單位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及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資訊的總結性書面檔案。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根據《會計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1、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是指企業以一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式由會計賬簿的資料整理得出,以**的形式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書面檔案,是財務會計報告的主體和核心。企業會計報表按其反應的內容不同,分為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變動表。其中,相關附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

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補充報表。主要包括利潤分配表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其他附表。

2、會計報表附註,會計報表附註是為便於會計報表使用者理解會計報表的內容而對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專案等所作的解釋。會計報表附註是財務會計報告的乙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有利於增進會計資訊的可理解性,提高會計資訊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會計資訊。

2樓:

這句話的錯誤是少了單位負責人。  解析: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對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認真審核,層層把關。

  為了落實責任,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要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形成責任制,以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修改前的會計法是要求上述人員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或蓋章,即在簽名和蓋章兩者中可選其一,而修改後的會計法要求簽名並蓋章兩者同時兼備,主要是為了防止偽造簽名或者隨意蓋章的現象。

會計法要求財務會計報告由哪些人簽名並蓋章?

3樓:千里揮戈闖天涯

根據《會計

法》的規定,企業的人員中,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有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和總會計師。

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單位會計部門根據經過審核的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並對外提供的反映單位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及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資訊的總結性書面檔案。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根據《會計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1、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是指企業以一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式由會計賬簿的資料整理得出,以**的形式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書面檔案,是財務會計報告的主體和核心。企業會計報表按其反應的內容不同,分為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變動表。其中,相關附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

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補充報表。主要包括利潤分配表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其他附表。

2、會計報表附註,會計報表附註是為便於會計報表使用者理解會計報表的內容而對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專案等所作的解釋。會計報表附註是財務會計報告的乙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有利於增進會計資訊的可理解性,提高會計資訊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會計資訊。

4樓:摯愛慧瑩jp壺

為了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

會計法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負責人包括:1.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是指乙個單位的若干負責人中,根據其內部職責分工,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3.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指單位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對包括會計基礎工作在內的所有會計工作起組織、管理等作用。

在會計法中,對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賦予了特定含義。會計機構負責人是指單獨設定會計機構的單位所配備的會計機構的負責人員。會計主管人員是指不具備單獨設定會計機構條件的單位,在有關機構中所配備的主管財務工作的人員,或者在辦理財務會計業務的專職人員中指定的主管人員。

4.總會計師:會計法規定,設定總會計師的單位,還應當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會計法要求國有的和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定總會計師,對其他單位設定總會計師問題未作強制性規定。

因此,只要單位設定了總會計師,無論是依法必須設定,還是單位自行設定,都必須由總會計師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

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會計人員需要在財務報告上簽名並蓋章嗎

5樓:一點通網校

會計法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負責人包括:

1.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是指乙個單位的若干負責人中,根據其內部職責分工,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

3.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指單位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對包括會計基礎工作在內的所有會計工作起組織、管理等作用。在會計法中,對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賦予了特定含義。

會計機構負責人是指單獨設定會計機構的單位所配備的會計機構的負責人員。會計主管人員是指不具備單獨設定會計機構條件的單位,在有關機構中所配備的主管財務工作的人員,或者在辦理財務會計業務的專職人員中指定的主管人員。

4.總會計師:會計法規定,設定總會計師的單位,還應當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會計法要求國有的和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定總會計師,對其他單位設定總會計師問題未作強制性規定。

因此,只要單位設定了總會計師,無論是依法必須設定,還是單位自行設定,都必須由總會計師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

6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只需要會計主管人員,主管會計機構的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總會計師

為什麼要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

7樓:會計網

會計法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負責人包括:

1.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是指乙個單位的若干負責人中,根據其內部職責分工,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

3.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指單位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對包括會計基礎工作在內的所有會計工作起組織、管理等作用。

4.總會計師:會計法規定,設定總會計師的單位,還應當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

簽章是為了明確責任,到時候有問題也知道找誰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中簽名並蓋章的人,應當有

8樓:正氣長春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

,在財務會計報告中簽名並蓋章的人,應當有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

設定總會計師單位的,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

法律依據:《會計法》第二十一條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定總會計師單位的,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

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9樓:匿名使用者

《會計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定總會計師單位的,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10樓:擺布_川洋

主管會計、單位負責人。

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有

11樓:哈哈親愛的

1.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是指乙個單位的若干負責人中,根據其內部職責分工,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

3.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指單位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對包括會計基礎工作在內的所有會計工作起組織、管理等作用。在會計法中,對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賦予了特定含義。

會計機構負責人是指單獨設定會計機構的單位所配備的會計機構的負責人員。會計主管人員是指不具備單獨設定會計機構條件的單位,在有關機構中所配備的主管財務工作的人員,或者在辦理財務會計業務的專職人員中指定的主管人員。

4.總會計師:會計法規定,設定總會計師的單位,還應當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會計法要求國有的和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定總會計師,對其他單位設定總會計師問題未作強制性規定。

因此,只要單位設定了總會計師,無論是依法必須設定,還是單位自行設定,都必須由總會計師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應該是後三個,因為我記得審計報告上就是這三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企業的下列人員中,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有( )。

13樓:匿名使用者

a:單位負責人

b: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

c:會計機構負責人

d:總會計師

《會計法》要求會計報告由哪些人簽名並蓋章?

14樓:千里揮戈闖天涯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企業的人員中,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有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和總會計師。

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單位會計部門根據經過審核的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並對外提供的反映單位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及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資訊的總結性書面檔案。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根據《會計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1、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是指企業以一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式由會計賬簿的資料整理得出,以**的形式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書面檔案,是財務會計報告的主體和核心。企業會計報表按其反應的內容不同,分為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變動表。其中,相關附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

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補充報表。主要包括利潤分配表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其他附表。

2、會計報表附註,會計報表附註是為便於會計報表使用者理解會計報表的內容而對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專案等所作的解釋。會計報表附註是財務會計報告的乙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有利於增進會計資訊的可理解性,提高會計資訊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會計資訊。

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有

1 單位負責人 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2 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 是指乙個單位的若干負責人中,根據其內部職責分工,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3 會計機構負責人 會計主管人員 是指單位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對包括會計基礎工作在內的所有會計工作起組織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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