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帥到讓你仰視
不負責任的心態,貪心,想擁有很多女人。在他眼裡女人比什麼都重要,我估計他一定玩過很多女人,數不勝數啊!謝謝
2樓:小暮
這種男人就應該給他**
3樓:苗苗啊
看著碗裡吃著鍋裡的,想玩一夫兩妻。
如果乙個已婚男人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在外面又和兩個女人在一起了,應該怎麼處理了。 10
4樓:
我說幾個標準擬可以自己對照一下:1、這個男人的經濟狀況。如果好,那肯定是假的2、你的
回自身條件。如果答自己優點或者相貌出眾,那他的話是不能當真的。3、認識時間長短4、他是否有孩子。
通過這些條件自己好好地衡量一下。不要去趟這樣的渾水,也不要去隨意的傷害無辜的人,他的妻子。換做你是這個人的妻子,你的丈夫在外面做這樣的事情,說這樣的話,你會怎樣?
三思而後行!
5樓:加柴油的來
你也去外面找兩個男人這樣就公平了
乙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乙個未婚女人生了乙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6樓:廖明明
重婚罪與非罪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姘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已婚男與未婚女是以夫妻名義或者在外人看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都是構成重婚罪的。
關於孩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與就是說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子女撫養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子女撫養權益。
7樓:五年後的之後
不一定。如果雙方並沒有以夫妻關係同居或者領取結婚證,則不可以算重婚,或者只是***或婚外情。既然是孩子的父親,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
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
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犯罪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擴充套件資料: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修正後的婚姻法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則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規定。在適用這一禁止性規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通姦、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
通姦、婚外戀都屬於有悖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
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婚姻法不但在總則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且還在其他章節的相關條文中規定了這一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重婚是破壞國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為。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司法實踐中,同時還可以處以重婚者向無過錯方予以損害賠償。
事實婚姻有可能會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對重婚罪的界定,據此,重婚罪有兩種情況,是本人無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名副其實的重婚,對本人來說並不構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就成為重婚罪的共犯。
當然,相婚者在不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結婚並不構成重婚。堅持對包括雙重事實婚姻在內的各類事實婚姻均應治罪的認識,現階段還有其實情考慮:其一,事實婚姻在廣大農村還是較普遍的現象,尤其是在經濟文化落後的邊遠山區,事實婚姻占有很高的比例。
事實重婚是敗壞社會風尚的最嚴重的汙染之一,如果法律對事實重婚不予打擊,無疑是對毒化社會風氣的行徑的容忍與放縱。其二,改革開放以來,經濟迅速發展,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中一些思想意識不健康的人便飽暖思淫慾。有的棄家別子,
另尋他歡,包二奶現象大增,如不以重婚論,會更加嚴重地衝擊社會主義婚姻家庭關係。其三,從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考慮,離婚、重婚使婦女、兒童無家可歸,更不利於對兒童的教育。
8樓:匿名使用者
1、重婚罪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認定:一是有配偶又與他人領結婚證的;二是有配偶雖然沒與他人(她)再領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仍然與他人又領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乙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乙個未婚女人生了乙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1)如果這男人和那女人又領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
(2)如果他們沒有再領結婚證、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即使生了孩子 ,也不構成重婚罪,只是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
4、關於孩子:孩子是男人和那女人的共同子女,如果孩子已經超過2周歲且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ps:不知道樓主是什麼意思,如果還有問題請繼續追問
9樓:蔬菜沙拉果醬
明知對方有妻子有孩子,還要去犯賤的和這個已婚男人生孩子,你是丟你父母的臉,還是本身就不知自尊自愛!你沒男人了嗎,非要纏著乙個已婚的男人,有沒有想過,你爸爸找了別的女人**生乙個私生子 你什麼感受,你的媽媽會怎麼樣,外面那個生私生子的有幾個過的很好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重婚 ,雖然在外面有了孩子,但是他並沒有到那個女的當地登記結婚,怎麼可能算重婚罪呢,能沒有權力奪回孩子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
和已婚男人生兩個孩子了,現在能讓他離婚不
11樓:實在十實在
自己忍著吧,如何他和你結婚,你也將成為他的下乙個前妻,因為他只想玩女人,卻不想負責任
12樓:大鯊魚呵呵
必須能啊 要不你孩子也上不了戶口
13樓:手機使用者
你想拆散他們的家庭嗎?
已婚男人最想離婚的幾個瞬間,女孩一定要知道
14樓:吸烈墨
我感覺嘛,男人就應不應該隨隨便便離婚的,既然給了對方的愛情真的對方婚姻就應該進行到底的。
老公為什麼一直捨不得丟掉另乙個女人的號碼是怎麼回事
15樓:火星高地
其實也沒什麼,沒必要為這些無關緊要的小事生氣,划不來。
16樓:手機使用者
忘不了,唯有你讓他越來越愛你,才會永遠下去
女人提出偷偷離婚,不讓任何人知道
17樓:暈車女孩
很正常的,怕丟面子,怕外人說閒話笑話她離婚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雙方妥協後就可以
19樓:佛祖的特使
除了要面子外,怕會是有什麼隱情!
如果乙個女人沒有離婚又跟另乙個男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20樓:經言心歐風
不一定構成重婚罪。
什麼叫重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一般表現為二種方式:
其一,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其二,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不進行結婚登記,但持續、穩定地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的行為。
重婚行為嚴重破壞了夫妻關係,違反了我國一夫一妻的法律制度,夫妻一方重婚的,經調解無效,應當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證明重婚的證據有哪些?
對於重婚的處罰比較嚴厲,但是,實踐中能證明對方重婚的證據卻不好收集。一般情況下,除非對方自己承認重婚,否則,證明對方重婚的證據有:
1、由過錯方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單位的保衛部門等出具的證明;
2、由過錯方居住地的鄰居提供的證據,這種證據需要證人出庭作證;
3、「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4、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5、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電腦部落格記錄、**聊天記錄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第三人過錯行為、電子郵件、電腦部落格日記、**聊天記錄等均應先作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條件不允許也應該盡量自已固定儲存下來,手機簡訊可以連著手機一起用數位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路資料可以擷取全屏儲存;
6、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
7、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影和相片等。
所以說還要看這個對方在外邊是否有結婚。要看是不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般來說是涉嫌重婚罪。有可能構成重婚。成立的可能性是比較高的。望採納
已婚男人說愛他的婚外女人,卻不捨得給這個女人花錢,說明什麼
說明他不愛她婚外女人 說明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男人的話不能信,已婚男人的話更不能信 說明他只是玩玩那個女人 說明還不夠愛只是愛那個女人的身體 甜言蜜語,口福m j 說明這個男人沒錢啊!乙個已婚男人說很愛他的婚外女人,是因為這個女人不粘人,對他沒有索取,只有付出,想長久和這個女人在一 說明這個男人太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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