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昨日展現
不願意和你分手,你就直接單方面的提出分手,然後把他的所有的****都拉黑了,這樣不就不了了之了嗎?
2樓:北京八面來風
遇到乙個無賴渣男,不願意和我分手怎麼辦?
如果他不是你理想中的人物,最好和他分手,時間長了,你就更不好分手。
3樓:雨中漫第一步
你好,這種情況你更應該盡快分手才對,明知對方是個渣男就一定不要再繼續交往啦!
4樓:縹緲錄
把他的****全部刪除,
永遠都不要去找他。
所有的一切的一切。
5樓:快樂公子
一是你要用言語表達你自己的感情,說明自己的諾言。二是你要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的感情,讓家人接受
6樓:雲鼎影視
最好的方式就是斷絕他所有的****,然後默默的消失,不給他帶來任何的機會。這樣做就可以了
7樓:推著小車來賣衣
如果不愛他,那麼就要心狠一點,否則以後會是麻煩。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種情況下,嗯你可以通過一些強迫的手段和他分手,或者是通過一些啊中間人來進行調解,如果長期和和他耗在一起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嗯,不管是自己的身體上,還是情緒上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9樓:校園迷糊
這種事情還是要告訴你的,家人讓你的家人幫您解決一下,千萬不要自己解決,以免遇上危險
10樓:張陽陽
遇到乙個無賴大男不願和你分手。這種情況自己可以和對方先冷靜一段時間。讓這段感情慢慢的變淡。
11樓:匿名使用者
態度堅決一些,不給他糾纏的機會。
12樓:乙個平淡的人
既然你們兩個不合適,那就一定要堅決一點,不能給他機會不然一定會糾纏不清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遇到這種情況要注意安全,小心對方因愛生恨,必要時候可以找朋友幫忙或者報警
14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還是不想和他分手後不容易讓他找不著
15樓:圓
快離開吧,離開這個地方,換了所有****,作為過來人的勸告。
16樓:美味的享用
遇到乙個無賴渣男,必須和他分手,別弄好後回晚了。
17樓:晨瑞
遇到乙個無賴渣男不願意和你分手,那你就警告對方自己態度強硬一點。
我遇到了渣男,可是他又不願意跟我分手,還威脅我,我該怎麼辦?
18樓:起走過的日子
這種男的是最沒有志氣的,就算你跟著他也不會有好日子過,最好遠離他
19樓:手機使用者
躲他,把他所有知道你的資訊全部換掉
遇到無賴的男朋友不肯分手怎麼辦
20樓:匿名使用者
誰讓你 當初 沒看好他呢?
如果他當初是不玩的 就應該想辦法 讓他戒掉前提是他還愛你
如果他不愛你了
就實話告訴他 考慮最壞的結果
辦法嗎? 我告訴你乙個:去乙個人多的地方 然後提出分手 這是出於對你的安全考慮 因為你朋友是乙個無賴
痛苦一次 省的以後天天痛苦
你自己掂量吧 !!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理他,簡訊不回**不接,或者離開他,去不知道的地方。這種男人你跟著他就完蛋了,一點上進心也沒有
他這樣父母肯定也放棄了,還希望你跟著他兒子有個老婆呢
22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打擊他自尊心——你窮啊!還不行,就攻他致命點——你滿足不了我的性需求。這樣ok 啦!
如果他還不肯,就直接嫁給他!為什麼?那是因為:
這個世間往往是最無奈最無恥的人成功。(如果他是想折磨你,而不願分手的。直接報警!)
23樓:空望曰
這好辦啊,沒有分不了的人,只要不想分的人!
你不理他不就好了——換了手機號,換了住處,不告訴他,永遠不聯絡他!
不可能分不了的,相信我!
24樓:匿名使用者
他的生活圈子和你的有交集嗎?畢竟一場朋友,你一定要交代清楚分手,如果拖拖拉拉模模糊糊的最後會很麻煩,如果他真的不理性地糾纏你不放你就斷絕和他的聯絡,或者尋求周邊朋友的幫助,都是一些拙見,自己掂量吧~~
25樓:曹臭臭
天啊 你好倒霉啊 去外地工作吧 唯一的辦法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消失於他的世界不就行了。眼不見為淨。
遇到乙個無賴不肯離婚怎麼辦?
27樓:空谷盤
向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基本方式如下:
一【起訴離婚的方式】
1.寫出離婚訴狀:
要求離婚的一方寫出書面離婚訴狀。訴狀中表明被起訴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資訊。表明具體訴求: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等等。寫清離婚理由。
2.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狀:
起訴離婚屬於民事訴訟案件,按照民事訴訟程式辦理。《民訴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司法名詞解釋】
【住所地】指的是常住戶口所在地(戶籍所在地)。
【經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28樓:殘顏若舊不復甦
通過司法途徑進行
離婚,《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我遇到乙個很無賴的人,不去見面就恐嚇我,我又不想家裡人和同事知道怎麼辦
2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應該立刻和他分手,離開這種渣男,換個環境生活,遠離他。如果你繼續赴約,他會覺得你怕他還會得寸進尺。你的家人和同事早晚都得知道。早點離開這種無恥之徒。
30樓:匿名使用者
無賴能拿捏住你就是因為你豁不出去,你有他能拿捏住的軟肋或弱點,你豁出去他也不能把你怎樣。如果你感覺人身受到威脅盡早報警,別怕別人知道,如果你總是妥協,等發生什麼事就晚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把柄被他拿著了!
32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了遇到什麼事了
和我說說
看看我能不能給你想想辦法幫幫你
她爸不願意,她要和我分手
現實世界往往都是門當戶對的!你的女朋友主動提出和你分手就說明她根本不夠愛你,如果足夠愛你是不會受到外界的影響。但也說明一點你的女朋友比較現實,那就看你有沒有決心讓她能夠過上好日子,我覺得現在沒有多成功不算是大問題,就看你有沒有上進心,你可以把你的想法和她的爸爸好好說說,態度誠懇,我覺得會打動她的爸爸...
我現在和我男朋友分手了,可他不願意接受我們分手這個事實,想讓我再給他一次機會
你可以再給他一次機會啊!如果以後交往中還有這種事情發生,就乾脆的散了!因為你們兩個相愛,所以儘量不要放開雙手。還有,你家人反對是因為什麼?叫他改,叫他努力啊!讓你家人喜歡他接受他!如果好的話,你們會幸福的!如果不行,他一直改不了,那就是你們不合適,就算了吧! 你真受歡迎 分手如果彼此相愛我是支援堅持...
男友和我分手了,是他說分手的,我並不願意,是不是我做錯了,讓他不能原諒我嗎
其實我也是跟你一樣的情況,我比前男友大2歲,在他的觀念裡就不找比他大的女友,我們約定好2年就分手,很混亂的感情吧,呵呵。誰叫我那麼愛他。或許,在一些男人眼裡,老婆必須要比自己年齡小,這也是他從小到大都在堅持的原則,既然我們沒有那麼大的魅力,那麼我們就沒有能力去改變。也許,就像你說的,他一開始跟你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