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說他沒良心。向他要孩子撫養費,每月五千,直到十八歲。再向他要你這些年來的保姆工資,每月兩千,就當這些年來給他做保姆了。
要不給就領結婚證,將就了。不領就上他爹媽家,讓他們想辦法。
2樓:恆星超越
沒辦法了 不懂法真可怕 藉此希望大家把這個帖子當做警示 像樓主這樣對自己和對自己以後不負責任的人 到頭來最大的受害者是自己
同事希望樓主想開點 努力掙錢 把孩子培養成國家的棟樑之才
3樓:我是磚塊頭
把孩子給他養,他女朋友還要他嗎?你和他女朋友私下說,他能丟下我和孩子,說明是個不負責的人,以後玩你玩厭倦了還不丟下你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小孩給她。。。和他要高額分手費。。。那個女朋友就不要你老公了。。。
5樓:zhu竹
諮詢律師,再找找證據,證明你們婚姻關係存在的證據。
6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證 也沒辦法這樣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兩人已經有了小孩,但是沒領結婚證,是否受法律保護?
7樓:上海領秀律所
「同居關係」即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而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1、同居關係自始至終不受法律保護,其自行解除,不必經過法院判決。
2、對於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來判決。
3、對於分割財產,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生活期間為一方的財產,解除同居關係後歸各自所有。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規定的精神處理。對於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對於債權債務,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來處理,雙方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是保護什麼啊?
一般的生命權財產權麼都受保護的呀
沒領證麼就不是合法夫妻,男的就算外面再找乙個,女的也拿他沒辦法法律不保護事實婚姻的
9樓:法**群
你好,我是婚姻法律師
屬於同居關係,同居關係受法律保護。
孩子的親子關係受法律承認也受法律保護,父母雙方需承擔撫養義務。
10樓:小芥末
首先要判斷是否構成事實婚姻。如果不構成事實婚姻,就是同居關係。同居關係參見二樓的解釋。
根據2023年12月26日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但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擁有相同的繼承權。也就是說,這裡的女方不受婚姻法和繼承法中關於法定繼承的保護,但是孩子受到繼承法的保護。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保護什麼?事實婚姻嗎?
這個最多只能算是同居關係。沒有婚姻關係的。
當然。孩子的權利是和婚生子女乙個樣的。都有繼承權利受撫養權都是有的。
而財產只有有同居期間的收入比照婚姻關係來處理。而不按照婚姻關係來處理。
12樓:牛牛堂潮人店
我也是生了小孩沒領結婚證的,不過我孩子才7個多月啦但是我們已經辦過婚禮了,只是沒領結婚證,因為還沒到年齡男方家長知道你有小孩嗎?喜歡他們的孫子嗎?
如果喜歡的話,我是你,我就非要去跟他領結婚證不可,孩子都給他生了,孩子不可能沒戶口吧,就算有,我不可能沒有任何保障吧!
樓主,建議你去跟他辦個結婚證!無名無分的有什麼意思,而且你的青春都付出給他了,到頭來連個名分都沒有!
13樓:張勇律師
同居關係自始至終不受法律保護的
14樓:殲
你打算這麼過一輩子,連乙個名分都沒有?他們家長為什麼不同意你們領結婚證,那你還在他們家住著? 受啥法律保護啊,鏈結婚證都沒有,你們這也連累孩子啊,他連乙個戶口都沒有。
等你孩子上學時候還有以後的工作什麼的那麻煩就大了。勸你一句趕緊辦乙個結婚證,否則後患無窮。
15樓:梔子花開
樓上說的就很全面了,對婦女來說,其實真的不受什麼保護,有時候名分真的很重要,名不正言不順,所以兩個人是和還是分爭取權益的時候都不是那麼佔優勢,家長不同意,一樣可以登記啊,你們也有了孩子了,自己也是家長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去領個啊,都已經是事實婚姻了,你也不用怕啥,早領早好
17樓:問法網劉律師
沒有領結婚證,不受婚姻法的保護
18樓:小二兼跑堂
你們不算正式夫婦,法律是不保護的
19樓:心雨晴空
你們屬於事實婚姻,法律上你還是那孩子的母親。
20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但財產分割和小孩的撫養仍然按事實婚姻《即合法婚姻》對待,最好你們去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
2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受保護,事實上的夫妻。如果分開可以找男的麻煩
22樓:朽木千雪
那要看你想要什麼保護了,孩子是肯定沒差別的,同居和結婚的區別也只在分財產上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現在是存在事實婚姻的,而且不管哪方家長都沒有權力阻止你們登計結婚的。
只是從情感上出發,你們跟長輩要好好的溝通。
2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種情況下構成同居關係,同居關係即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而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同居關係自始至終不受法律保護,其自行解除,不必經過法院判決。
我跟我老公在一起八年啦!為了他我離婚了,跟他生了乙個兒子今年五歲啦!現在我們沒有領結婚證,孩子戶口
25樓:愛喝粥
這就是傳說中的報應吧!
有點骨氣的人應該選擇離婚,有啥捨不得孩子的,就是藉口。經法院訴訟取得子女扶養權,讓對方承擔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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