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木刀羊
這個不用還,如果有這樣的男的分手了還問你還這個錢的話。恭喜你,你的人生一定很美好了,因為你選擇了放棄這樣的男人。
2樓:手機使用者
他願意就行,放手了也不要還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基本的吃飯,出行,是花男人的錢。買衣服等,看情況。 分手後,他是個小氣的人,你就問他是否要還給他一部分,如果沒問,就算了。
4樓:匿名使用者
這都是自願的,也不能回回都男的拿,你自己都不好意思
5樓:手機使用者
處朋友難免破費,誰還記賬啊?如果覺得有所愧欠對方,買點兒能夠讓自己心安的禮物。如果你真的花了對方很多錢,如果有數就還吧。
這樣也不會讓人覺得愛貪便宜,來去乾淨利落,有個好名譽,今後交朋友也更有底氣。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啥啊,青春都沒了
7樓:心痛的訣擇
是男的花錢多,但不用還的。
男女分手,之前女的用過男方的錢,分手後女方需要還錢給男方嗎?
8樓:愛
這個要看男方吧,有的男的會要求你去還,有的就不提了,畢竟曾經相愛過,分手後再為這些東西鬧得不愉快,也沒有意思。
9樓:二二一點二三九
不需要。又不是借的。
男女戀愛,你情我願。
花多少錢都是自願消費。沒還的責任和義務。
10樓:wang呵呵
看當時你是以什麼原因用的了。如果當時你是借的,最好還給他,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11樓:著急老人
看看對方要不要了,如果要那你就給他點兒唄我要是吃飯了都吃飯了那就算了,看你用在哪一方面?
12樓:百度使用者
不用,在一起的時候是心甘情願的
13樓:歐洪順
這個是不需要的我覺得男的給女的花錢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我覺得不可以要回來了就算你要回他也不會給你
14樓:遺憾一生
看看對方給你要嗎? 要的話你就給 不要的話你也給 不能讓他瞧不起你
15樓:百度使用者
要看數額大小,如果花的太多還是要還一些。對方不要那是他的事。
男女雙方處物件時男方主動給女的花錢分手後男方要女方還錢女方應該還嗎
16樓:甘肅萬通汽車學校
法律上沒有借條就不用還,道德上是你主動給的憑什麼要還。
實際上,理所當然的不用還,不然的話,我去借幾個幾百萬來,想泡誰就泡誰反正分手了還可以要回來,是不是一分錢都不用花就泡遍全國的美女呢?
17樓:泅藍青春
男女雙方處物件時,男方主動給女方得花錢,分手後男方要女方還錢,女方應該還嗎?我認為不應該還兩個人在處物件的時候,是你自願討好女方,給你放到前,那是要不回來的,如果是他從你借的很多錢吶,是可以要回來的。這種情況你是主動給女方的,是要不回來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還個毛,當初裝大方,目的不是很明確嘛。
19樓:
從法律上來說,可以直接解除關係。但是現實情感因素的存在,所以只好當面說清楚了,如果實在不行的話,就自己一走了之吧。
20樓:風之戀語
性生活男女都需要是應該平等的,法律上不支援**易,**易也是違法的,但是戀愛中即使是贈予的財物,當數額較大時從法律上來說也是要還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來說沒借條的,或者沒法認定的,比如一起吃飯啦,買些小東西了是不用還的,大的東西買房買車記錄很明確是可以認定的。但關鍵有些個傢伙是不**的。遇上比較惡的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22樓:肝好勝員
第八十回:美香菱屈受貪夫棒,王道士胡謅妒婦方
男女雙方處物件時男方主動給女的花錢分手後男方要女方還錢女方應該還嗎?
23樓:泅藍青春
男女雙方處物件時,男方主動給女方得花錢,分手後男方要女方還錢,女方應該還嗎?我認為不應該還兩個人在處物件的時候,是你自願討好女方,給你放到前,那是要不回來的,如果是他從你借的很多錢吶,是可以要回來的。這種情況你是主動給女方的,是要不回來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情我願,沒辦法強迫還錢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該還那是他自願花在你身上的,如果是借的錢就要還的,這樣的男的跟他分手挺好的,以後不要聯絡就好啦,
和男朋友分手了,之前他送的禮物要還給他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談戀愛都是雙方自願的,而且都有付出,還需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考慮是否送還禮物:
1、如果你看著那些東西不舒適可以扔了或者送給朋友,既然分了,還給他,對他來說也沒什麼意義。
2、把之前的禮物還給他,如果是你主動提出分手的,會給他一種「恩斷意絕」的感受,
3、分手後過去的時候都成回憶,如果是特別貴重的又有特定意義的禮物,可以根據他實際的經濟能力考慮是否還給他(比如:鑽石項鍊,他母親送的手環)
4、如果分手後在心裡還是朋友,那既使你送過去了,他應該也不會要。
5、如果分手後在心裡已不是朋友,你也不必要在特意送過去(自行處理就好)。
27樓:左傾少一
如果你對他非常討厭的話,你可以還給他,如果他沒有問你要的話,你保留也是沒有問題的。
28樓:百度使用者
我個人覺得要的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 就是把所有的東西都還給他了 因為我覺得我和他在一起不是為了點東西 如果要分手了 那就徹底點吧
29樓:
我覺得不用還 一般的就要把戒指還了 項鍊賣掉吧也許有人說 只沒能賣掉呢 太什麼什麼了
試放在自己身上試想一下就會感覺到。。。。
你怎麼以補充 我覺得他應該是在試探你是不是愛他呢 他給你寄禮物 說明他還是愛你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禮物的問題擱一邊,先問你乙個問題,你是否還愛他? 在與男朋友分手的前夕他還送禮物給你是不是表示他很愛你?如果真的沒有辦法了,那我覺得你還是不要退了比較好,因為他既然還在乎你,做朋友還是挺好的,有乙個關心你的人,是一件幸福的事,為什麼要因為不能做情人就捨棄這份幸福呢?
31樓:德古拉越神
這就該看你自己了
看看你還想不想在心裡面
給他留乙個位置
巧克力大概不要還了吧
項鍊的話
真想記住這段感情
就不要還了
32樓:相當過量
分手是否退還戀愛期間禮物應考慮以下因素:
1,戀愛期間雙方是否有涉及所得禮物的歸屬的附加條件。
2,分手時雙方未涉及禮物歸屬的情況下自己認為是否有退還必要。
3,禮物的物質價值是否可能導致爭議;或其他可能未來發生的糾紛。
33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還給他吧,一是不會睹物思人了。二是把以前的記憶也還掉。三是,沒有什麼虧欠了,自己也過得踏實
3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什麼情況,如果你們是和氣分手的話,建議你留著做個紀念,如果太貴重的話你就還給他吧,他不要的話又是一回事。如果你們矛盾鬧的很大而分手的,而且主要是因為他的原因,那就分得徹底一點。巧克力都還給他吧。
一般來說,如果曾經你借過他的錢,或者用他的錢添置過什麼東西,那些是有必要還的。如果是一般的禮物就沒必要還了。
35樓:動感蒙牛
項鍊就還吧。如果你很喜歡,不還也行。
我想他是出於真心送你的,還你就誠懇點,不要扔給他哦。
36樓:秋沙華楓
老大,別搞得像乙個土鱉似的,現在那個還搞還禮物這一套嘛,即使不是情人,以後還是朋友噻,要是還了,搞得大家都很尷尬,說不定以後朋友都沒得發做了,彼此間大方的,不要這般小家子氣!
37樓:匿名使用者
你接受的話他還要來找你的
不要給你給他機會吧
如故你決心和他分手的的啊
3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他提的分手.哪就告訴他你不需要禮物了.分手了.看見這些禮物必定會不好受..
至於怎麼處置.哪就看你自己了..找機會聯絡上他..然後間接的把東西還給他..可以通過他朋友..實在不行就拿去做慈善活動..把東西捐出去
39樓:
他對你這麼好,為啥要分手啊,而且還是選在七夕和他分手,挺打擊人的哦,你從來沒喜歡過他嗎,既然是這樣,就把禮物留著或是送給別人吧,別還他了,會讓他更傷心的哦.
40樓:資中2流子
那就要看你對他還有沒有感情了喲,你真的覺得點感情都沒得了就給他嘛,畢竟那是他給你的心意,你再還回去有點打擊人,要是覺得你們還有機會,或者你還想原諒他,那就先暫時放著吧……不知道你們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如果感情深,只是你一時的情緒,我想早晚你們都還要合好的……呵呵……就這些……謝謝……純屬個人見解哈…
41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還給他好一點!如果他不要就算了!
42樓:非ken莫屬
你想分得徹底就還他吧。
4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要還,留作紀念吧。如果是很值錢的,你可以問他一下,要不要還回去給他。
4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吧,那已經是過去的事了,留點東西挺好
45樓:匿名使用者
正解不用還,要是你非還那就隨便了
46樓:含笑飲下毒酒
巧克力就不用了吧~~~
男女朋友分手後真的就不要在聯絡了嗎,?
47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乙個朋友?
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只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
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乙個對角關係來。
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
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捨了。
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
何苦呢?歌裡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裡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
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是啊,有時候感情就像一場遊戲,但也並不是誰都願意這麼做。
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後悔過,人不能後悔,後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穫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並不如你想象的那麼美好,有乙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麼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 分手後:
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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