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也要比父子母子還親密

2021-04-01 22:09:12 字數 3734 閱讀 9039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一定 夫妻感情好 真心相愛的關係會比父子母子親密 如果感情一般。為了孩子維持家庭的。基本談不上親密,只是搭伙過日子的人 血紀關係更靠得住 因為親情永遠都不會消失 滿意請採納

2樓:drh極地綠洲

夫妻雖然沒有血緣關係 也要比父子母子還親密?這個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一樣的。

3樓:2011de春天

你說呢對,夫妻是最親密的關係。他們要相互扶持一輩子。兒女長大了都會有自己的家庭,最終陪伴自己的還是老伴兒。

4樓:左傾少一

這也不能這麼說,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至少兩個人都是相互無依次的需要得到一生一世的,至少關係還是親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夫妻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確實要比父子或者母子,還要情侶,那是因為夫妻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他們相互扶持,走過的日子比和孩子在一起走過的日子要多得多

6樓:都市新

夫妻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也要比父子母子還親密,那是肯定的,天底下只有夫妻之間的關係是最親密的,甚至超過了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

7樓:匿名使用者

也可以這麼說吧,因為在你們之間最後都會形成一種親情,但是有很多情感是跟父母這層關係是無法比擬的。

8樓:好

是的,夫妻之間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他們之間的關係勝於有血液關係,因為他們都是需要相互扶持,一起走到老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夫妻之間是最親密的,因為他們相互包容理解,相互陪伴,走過一生,父母雖然有血緣關係,但是父母不能陪你到老,子女,雖然是你生養的,但是到老了還得是夫妻相互陪伴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夫妻是生活一輩子的伴侶,是後半生的相依為命夥伴。父母是前半生生你養你的恩人,要感恩到父母終老。

這兩方面都缺一不可,少了乙個人生就不完美,坎坷不平。因此都要好好對待。真心對待,才不後悔!

11樓:我是雞

往往前半生和父母更親近,後半生和伴侶以及子女更親近。

12樓:寶蘭連邦

夫妻是陪伴你最長的時間。一生一世要在一起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這話可不是白說的。

14樓:沈子木

是的,因為夫妻之間雖然說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夫妻之間是要過一輩子的。

15樓:寧馨兒文集

是啊,因為夫妻就是人生的伴侶嘛,這是最親密的啦。不過也不能這樣你呀!

16樓:姜德金

我認為如果要在感情方面應該是的但是如果要是有封卡了還是父母是比較靠譜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肯定嘍,夫妻夫妻。夫妻之間比父子之間的關係也要好哦。

18樓:羊柴燒餅

這沒有血緣關係,要比父子母子還要親密,有的夫妻是這樣。

19樓:開心點哦耶

是的,確實不錯,夫妻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也比父子母子關係還要親密的

無血緣關係父子能否解除父子關係

20樓:匿名使用者

無血緣關係可以解除父子關係

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係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為設定的,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關係。

這種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也可以因所擬制的親屬關係依法解除而終止。如收養關係解除後,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父母子女關係自然解除。

21樓:找法網律師

無血緣關係父子在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情形下,可以解除父子關係。你與抱養的小孩之間是擬制血親關係,不是自然血親關係,這種擬制血親關係可以依法產生,也可以依法解除。

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父母子女關係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包括父母與婚生子女、父母與非婚生子女;另一類是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包括養父母和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

如果要解除,需到民政部門辦理相應的解除收養關係手續。

22樓:京城李律師

孩子是媽媽抱來的,監護人是他媽媽,現在你們離婚了,不影響她們之間的監護關係,你想脫離養父子關係,可以帶上離婚證,邀她二人一起到民政局辦理解除手續。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23樓:鳳兒青

1、如果你收養的孩子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的收養手續的,解除收養關係也需要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即只能通過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2、如果未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不需要按照上述程式辦理解除手續,可以在保障孩子安全等情況下,將孩子送回其親生父母。

24樓:我生伊未生

可以!但是是在他有另乙個監護人的情況之下!誒!不說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要求收養人和送養人雙方達成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並且孩子達到10周歲了就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收養關係解除了的話,你和孩子間的父子關係自然就不存在了。

怎麼解除母子關係,父子關係?

26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基於血緣關係形成,是割捨不斷的,不能也無法通過任何手段解除。你所謂的「想解除戶口上的那個父子,母子」關係,也是無法辦理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能和你的父母解除父子關係、母子關係,不論在血緣上還是在法律上。

法律行為不能改變法律事件。你與父母之間的父子、母子關係是一種法律事件,不以人的一直為轉移的,一旦形成,無法改變。

法律事實分兩種: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

1、法律事件是指的是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能夠引起法律關係形成、變更或消滅的事實,事件的特點是,它的出現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不是由當事人的行為所引發的。

2、法律行為指的是與當事人意志有關,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或消滅的作為和不作為。

28樓:水上側畔

如果是親生父母,是不能解除的。即使你們之間有此方面的約定也是無效。這裡不太清楚你的問題到底是什麼。如果涉及繼承,你可以放棄相應權利。

如果只是恩怨,根本不用這樣興師動眾,法律是不支援這樣做的。你們至多不住一起就是了,而且你還準備將來贍養他們。

29樓:網球寶貝

在我國,除了收養的子女可以解除收養關係,血緣關係是法律事實,不能通過任何手段宣布斷絕父子關係,即便宣布,也是無效的。

30樓:東東了解

你說要是單純 戶口分開是 可以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親生的父母,是絕對不能解除的....如果是不想繼承遺產,你可以去公證處公證放棄繼承權..如果是不想贍養老人,那就不行了,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如果是養父母,你可以去民政處問問,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訴解除.

32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我建議你去找律師問問。有免費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33樓:法院超男

你是指解除和父母之間的撫養關係吧,這個在現有法律上操作很困難,但可以建議由你的近親屬向法院提出撫養權變更之訴,當然這要收集很多證據,一般很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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