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有什麼好理論的?
又沒結婚
人家有權利選擇
同樣你也有選擇的權利
既然你們之間出現了原則性問題
那果斷分手吧
2樓:清茶一盞
這樣乙個在婚姻存續期間就出軌的人,本身就沒有任何的責任感與羞恥心,你有必要和她去理會嗎?你以什麼身份去找她理論,如果她值得理論,她的前夫豈不是早就把你們搞得無顏面對世人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像她這樣的人給你做老婆你能接受嗎?妃根本沒拿你當回事,根本就是瞎胡鬧,趕緊離開,越快越好
4樓:匿名使用者
評理?你太單純了!這樣的放手吧
5樓:手機使用者
我靠,不是我說長痛不如短痛,你要與她姞婚,痛苦的是你,她對你不真心,何況你要沒結婚,交你乙個法,在去找乙個你喜歡的,你就不痛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人還是分開比較好吧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因為你也屬於那幾個男人中的乙個
乙個女人沒離婚就跟我處物件,現在有半年了這半年期間她有出軌過,現在她又不理我了跟另外個男人在一起兩 10
8樓:火葉霜
這樣水性楊花的女人不能要,在她眼裡只有滿滿的**,她並沒有真心喜歡過你。
這樣的女人不值得你因為為她而難受!
9樓:一座城池
這樣的人果斷的就放棄了,就是和你在一起以後也會和別人跑的,你應該開心這早就看到她真實的一面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什麼好難受的呢,這女人又不靠譜,說白了你只是個備胎,自己不長眼,還不吸取教訓。離開她,如果你不想繼續做備胎的話,況且她現在還沒有離婚,包括現在這個男人都是備胎。玩玩不要當真,認真你就輸了!
11樓:美型男之哀傷
忍著,如果你想一直綠下去。
12樓:匿名使用者
找出她離開你的原因,解決之。
跟乙個沒離婚的女人處物件她背叛了我,我原諒了她繼續交往現在她又不理我了還跟別的男人在一起不把我的電
13樓:松陽逗男孩
這種女的最好是放了 是乙個大蘿蔔 還要她幹什麼 她真的好還會拋棄你麼 人生就是學會拿起放下 發下他吧(望採納)
14樓:花兒紛紛花香溢
該怎麼說你好了,真是夠了!你沒有立場去挽留她或是繼續這個錯誤,小心人家老公回頭揍你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離婚?那你就是小三,你給他老公帶了綠帽子,那為什麼不能給你戴綠帽子啊
16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要做到拿的起放的下,世上漂亮女孩子多的是,我要是你我就找乙個比她還要漂亮的
17樓:爽朗的秋色正濃
你就加油追求,把她娶過來。以後你就會很多款式的綠帽帶了。
18樓:愫慕
拿的起,放的下呀兄弟
跟乙個沒離婚的女人處物件她背叛了我,我原諒了她繼續交往現在又不理我而且跟別的男人在一起
19樓:超級沙玫
處物件的基礎在於雙方都是單身,而她並不是。
她可以背叛她丈夫,也可以背叛你。因為背叛會成為習慣。
20樓:靜初晨念
那就不要在一起,她沒把你放在心上,不必在一顆樹上吊死,不值得,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
乙個女人不想和老公過了,還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睡,這樣犯法嗎?
21樓:開心就是愛
不犯法。
婚內出軌僅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犯罪,起訴離婚的,可要求其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如果出軌一方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構成重婚,涉嫌重婚罪,是有可能被判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2樓:夢魘丶噩夢
不犯法,但是
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23樓:鴻福莊
頂多判離婚,或者是過錯方,非法同居、重婚罪,不用槍斃的
24樓:百度使用者
不犯法!當你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周圍人都會議論你的醜事!
25樓:匿名使用者
和法律無關,道德問題
26樓:路薈英
如果你和那個男的同居,就犯了重婚罪
27樓:你猜
這要是犯法那得槍斃多少人啊。。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犯法,但是有違倫理道德!理性受到鄙視
29樓:匿名使用者
老公不告就不犯法,道德上過不去
30樓:金色
沒人管這事,但不道德
31樓:玻璃心拽拽
行為問題!也是犯法的!
32樓:妞妞毀人夢
不犯法啊,這是道德問題
33樓:求一世自在
不犯法,但道德有問題,
沒有離婚,女方和別的男人同居犯法嗎
34樓:律行師誠
屬於非法同居,同時在離婚時屬於有過錯方。
35樓:隨緣
父母制不住,男方把女的藏起來了
36樓:正商觀察者
重婚罪,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乙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其次,該案例中的當事人,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其中之一,那麼就依法構成犯罪,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跟乙個沒離婚的女人處物件,她悄悄回老家了剛開始不接**以不回信心,第二天跟第三天她打**過來跟我
37樓:南方飛虹
這種女人明顯是在玩你,或者說,她在玩男人,心情好,和你玩,心情不好,你一邊去,這種女人就是覺得自己特別自信,特別吸引異性,所以,還是和她斷了吧,就算再和你一起,以後還是會出軌的,本性如此了,到時候傷心的還會是你!
38樓:糖拌西瓜皮
這種女人你也稀罕嗎?你要是想開帽子行,你就追她娶她,如果不,一腳踹了,這女人是嘴賤的
39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她只是孤單而和你在一起。算了吧
40樓:若水無痕
這種花心的女人扔了她就對了
41樓:手機使用者
沒離婚你跟她在一起幹什麼這種女人不要在一起了好女人多尼
42樓:把家庭院
這個女人只是在玩弄你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賤花
43樓:手機使用者
人家沒離婚是不敢跟你談的
44樓:藍瘦、香菇
算了吧。聽哥一句勸。
我跟我老婆雖然已經離婚半年多,但是我們現在還住在一起,現在她愛上了乙個有家庭的男人,我該怎麼辦?
45樓:皆有可能
你們離婚後,夫妻關係就已經合法解除。
繼續在一起也只是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同居關係雙方就有再次選擇的權利。
是否分開可以自己做決定,外人不能幫助決定。
46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即然離婚了,她就有權利去愛別人。雖然你們還住在一起,那是她沒遇到專合適的屬。還有舊情。
一旦遇到比你優秀的她自然會離開你。因為你自己的做法本身就是乙個備胎。整理好自己重新開始吧。
和她在一起她永遠都會拿你的缺點和別人的優點比。你會心力憔悴的。她會拿你當星期天過。
47樓:桃花開春來到
你跟老婆離bai婚了,己經du沒有任何關係了zhi,不受法律保dao護,只是同居關係版。她有權力追求自權己的幸福至於她找什麼樣的人,那是她的事,她要對她的行為負責。她愛上乙個有家庭的男人你只要跟她講明利害關係,讓她自己考慮,你己盡到責任。
還是多考慮考慮自己曰後的生活吧
48樓:匿名使用者
失去才知道後悔都晚了,心不在軀體在有什麼用呢,用心去溫暖她吧!看看能不能回來了,擁有的時候要知道珍惜呀!用實際行動來感化她!
4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仍然住在一起復,就是非婚制
同居,這種bai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du的。你的老婆,應該是你前妻zhi
即便愛上dao有家室的男人,你也無權干涉。你只有對她好言相勸,要是她執意不聽,你也就隨她去吧,畢竟你們已經不是夫妻,你前妻自己選擇什麼,也要自己承受後果。
50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隨他去吧,離婚後她就有權利愛別人,你也可以再找自己的愛人嘛
5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就是路人了,她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隨她去吧
我喜歡女孩她現在要跟我處物件有個條件那就是要錢
很現實的乙個人啊 以某種目的作為交換 這種感情應該說 不是真的不過現在這種人 不佔少數 弟兄 一切看你的選擇了 你覺得好 就好 不好就不好,我們旁人看來 說不好 沒有用,做的別後悔就行 談到錢的女人 我一律直接無視掉 要錢的話,你和她說,你明天買彩票中了就有!討厭死纏爛打的話,你就說,我如果不死纏爛...
這是怎麼了,連離婚的的女的都不願跟我處物件。現在條件怎麼那麼高!無語了。打光棍,或者去死了。真
不是說離婚了就眼光很差,有些人離婚了反而要求更高了。不要在一棵樹上吊死,天涯何處無芳草?要相信自己,是金子總會發光的。善始善終,我復也有過這樣的經歷制,現在30了,領證了,結果還真應了 緣分到了 這句話,最後我再加一句 時間解決一切 放開自己別太死揪著結婚這乙個問題,結婚是為了兩個人幸福開心才結的,...
我處了個物件,她條件比我好對家人都好可是就是說話壓人對道有錢人都那樣嗎,每個人都有尊嚴,我真的有點
看你對她的包容情況吧,可以就這個問題和她心平氣和地討論討論,畢竟以後你們還要在一起生活。若她確實把錢看得比感情更重要一些,那你就果斷地選擇放棄。但不要輕易地選擇放棄,畢竟兩個人相處不容易。所以說還是得找個門當戶對的,這樣才不會有太大的差距。我丈夫他家庭條件不好,但是從處物件他對我一直都很好,我家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