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元
可以委託律師辦copy理離婚訴訟。
但是,**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庭,其他事宜都可以由律師代辦。
如果**時不到庭,即使律師到庭,法院也會自動撤訴處理的。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我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還威脅我,我該怎麼辦
2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起訴離婚就可以,第一次不會判決離婚,第二次才會
3樓:筱奇
只有走法律渠道去法院起訴離婚申請保護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學會好吃懶做,把他的老本耗盡、專做他覺的討厭的事,還要裝出不與他離婚的態度,讓他提出與你離。
如果女方想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還威脅怎麼辦
5樓:華律網
一方不同意能離婚,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6樓:蠶她爸
不用怕,照去法院起訴就是,第一次不判離婚,第二次會判離的。
准予訴訟離婚的情形: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規定,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訴訟吧
脅迫是起訴離婚的乙個法定理由 最好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有法律途徑才是最好的了!
8樓:
那就果決地訴訟吧。。。
脅迫是起訴離婚的乙個法定理由喲。
9樓:匿名使用者
走法律途徑啊!可以邀請律師來家裡調解,實在不行直接到法院起訴!
我想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還威脅,我該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繼續起訴離婚,如果對方威脅可以報警處理,更有利於你訴訟離婚。
11樓:聊城劉律師
對方不同意離婚,無需對方同意,直接去法院起訴就可以。
12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對於你的描述不影響你依法提起訴訟。
我想離婚,男的不同意,我想離婚,男的不同意。
要想離婚方法多的是,但是難道非離不可嗎。先起訴,等判決,分居,再起訴,離了,婚姻法規定的時間滿了就會叛離的 提起訴訟 兩年後可以離婚 或者等不到兩年 他自己就離婚了 找有力的藉口 證據 上訴 那你們分居兩年之後就好了 分居兩年,提起訴訟就可以了 辦法實在太多。看你想怎麼弄 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
我想離婚,可是男的不同意,而且兒子不願意給我,我想找律師幫忙得到兒子,可是又怕對他的傷害很大,也怕
又怕對他的傷害很大 哎 說明你還是惺惺相惜的 還是比較有人性的 贊一下你是個不錯的人 我沒有正確的答案 抱歉 他愛你,所以不要和你離。你們一直感情不好,總有原因吧,把這個原因找出來,退一步講,孩子是無辜的,你這樣做對孩子的未來好嗎?孩子的心靈會有很大的創傷。你將會對不起他,內疚一輩子。你應多多想想。...
請問女方要離婚男方面不同意能離嗎
根據國家婚姻法,第七章第218條。男方未採用家庭暴力以及婚姻日期短暫的。沒有任何理由不得上訴。也不充許分享男方的財產。實在商量不好,只能通過法律了 分居兩年後可以強制上訴離婚 離婚是需要雙方簽字同意的。能離,通過法院調查,如果受虐待了,可以離 沒有協議書是離不成的。1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