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南柯一夢
不合法,他們是通過拉人頭不斷的發展下線騙錢,然後上線就跑了連人都找不到
2樓:鬼1見1愁
偽直銷,如果你是乙個金錢至上、不在乎家庭父母親人朋友,只顧自己的人,很適合,如果是乙個有主見自我的人,入了會十分後悔!
3樓:筱知
乙個有研發團隊有醫院有倉庫有工廠的品牌我還是認可的
4樓:匿名使用者
誤入康婷傳銷團隊怎麼辦?有辦法把親人拉回來嗎?
5樓:蘭
康婷有執照嗎?合法嗎?
6樓:雅軒
合法個**就是傳銷怎麼國家也不管呢
7樓:可靠的
央視報道忽悠人!?你腦子進屎了吧?
8樓:匿名使用者
康婷是有合法的國家商務部頒發的直銷牌照的
最權威的就看這個了,
央視很多報道都是忽悠人的
更多了解這個行業,可以擺渡一下——(`·~~~·瑞銘·老·師·)·讓行業人士分析
商業法律法規有那些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的法律體系包括8個部門法,即1.憲法;2.憲法相關法;3民商法;4.行政法;5.經濟法;6.社會法;7.刑法;8.訴訟與非訟程式法。
民商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乙個部門法,調整範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民法包括民法通則、婚姻法、侵權責任法等眾多法律,商法包括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票據法、保險法、企業破產法等眾多法律。
10樓:相愛
商業的法律法規,它遠遠不止我們表面上看到的那些條文,其實內在我們一般都是不會僭越的但是作為乙個行業的精神法律的人,可能需要去搞清楚。
11樓:我天天打呼嚕
公司法**法bao'xian'fa
國家關於商業的法律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關商業限制的法律:《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有關創業的法律:《民法通則》、《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同法》、《擔保法》、《票據法》;
有關設立企業的法律:《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13樓:匿名使用者
人家千我貨款三年了,他的店也倒閉我的錢還能要的回來嗎
商業法律
14樓:腦子外面的世界
有權利。
在你所說的關係中,簡單的歸納為:
**關係:a是被**人,b是**人,b**a去購買東西。
買賣關係:b為買方,c是賣方。b**a向c購買東西。
在買賣關係中,賣方有收取貨款的權利,b有給付貨款的義務。因此c完全可以向b主張貨款。而且幾個月也沒有超過2年的訴訟時效。
如果c知道b是**a買貨,即b是顯名**或b披露了a是被**人,c也可以向a要錢。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反應的問題是「不當得利」問題。一般的,不當得利是指獲得財物沒有合法依據。其實b忘記收的錢,從法律意義上說,其權屬已經通過買賣關係轉到b,只不過b沒有實際支配,但b始終享有請求權,即b可以向c或a請求支付梨子的款項。
c將沒有支付梨子的錢交給a,如果a或c認為對該款項享有權屬,那麼就構成不當得利。c向a請求分錢,當然沒有法律依據。
16樓:常智國律師
首先,a與c之間屬於委託法律關係。
按照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第三百九十八條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
第四百零四條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
其次,委託合同有兩種形式,一是顯明合同,另一種是隱名合同。 隱名合同是指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但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
在隱名合同裡委託人有乙個介入權,即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受託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託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委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第三人與受託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知道該委託人就不會訂立合同的除外。
同時第三人有乙個選擇權,即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
因此,在隱名合同中,如果第三人選擇受託人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貨款時,受託人可以依據委託合同主張返還不當得利。
商業法律問題
17樓:匿名使用者
第乙個問題:a把貨物存於b處(被儲存貨物是可儲存物,即貨物不會因為時間問題而改變原有屬性),如果是有償存放,應該符合保管合同的規定,那麼b就是保管人,應該履行保管義務,保管人沒有權利處分保管物。在a因某種原因出事沒回來的情況下,b沒有a的授權處分了保管物,如果a事後追認b的處分行為,那麼b的做法就是合理合法的。
b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在b返回被儲存貨物的銷售價值時,可以要求a承擔a逾期的保管費用。
當然第乙個問題還有好多種情況,都要一一說清楚的,因為問的問題比較籠統,所以不能泛泛而論。
第二個問題b作為原公司的合法繼承主體,是有權利對原公司任何債權債務了解和知悉的權利,所以對於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有處分的權利。不論a是在職還是辭職b都有權對a損害公司的利益要求賠償。對於是否勝訴就要根據具體的法律規定進行判斷。
因為這個問題存在a在職或是a辭職的情況,可能b公司主張權利的法律依據可能回有所不同,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如果真的涉及這兩個問題,建議諮詢者盡快找律師諮詢。就目前狀況而言第二個問題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所以不能小視。
18樓:
個人觀點:
問題一:b無需負責,該案例中除非能夠證明b故意以低價售出,否則b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無需對差價負責。
問題二:「耍手段作假私謀公司錢」這個要看具體手段和金額了,如果構成刑事問題的話肯定可以;「b某收購」可以公司名義向b起訴,要求返還等。
兩個問題都不是很清楚,等待更好的回答,我也跟著學學,呵呵。
19樓:河北律師趙穎鋒
1、只要不是惡意的,就不應當承擔責任。
2、以前一家公司的名義起訴。
對於整個商業來說的法律法規是什麼? 5
20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系列、商法系列、經濟法系列、行政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系列,具體的內容恐怕會無窮無盡,即使是專業的法律人也難以全部精通,只能鑽研乙個方面。關鍵看你的目的是什麼,尋找相關專業的人士諮詢。
21樓:闖王鎮寶石
很多,相當於我國的法律體系。因為我國頒布的法律中,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訴訟法、社會法、經濟法等等都對商事主體、商事行為、商主體的責任都由規定。
22樓:張朔子
金融法,經濟法,公司法,
商業法律法規
23樓:l紹輝
目前國家針對網咖的管理還沒那麼規範,你說的那些勞動法上的規定我是不太清楚 不過我個人覺得 現在給別人打工的 沒幾個老闆能按照國家的勞動法來用人的吧 基本都是差不多說得過去就行了...剛來上班時說點好聽的話那是肯定的 真幹起來了就不一定了,你剛從學校畢業的可能以前沒經歷過這種事 以為外面的社會都和書上 電視裡說的一樣吧...這種事情沒必要去理論什麼了 自己覺得想幹就幹 不想幹就換地方 這種事情很難找到個理論的地方再說你也沒那時間去找地方和老闆理論這個吧 我的回答可能不太合適哈,不過社會就是這樣 ....
24樓:匿名使用者
跟老闆商量,商量不行的話,直接跑到勞動局去投訴與他!
關於商業的法律問題
25樓:旭光哥哥
這很複雜,若他跟你籤了協議他定會給你錢。可以找當事人查清楚!找不到的話就說不清誰是誰非。
他多少也會付你一些錢的。至於派出所會來抓你那是不可能的。(從他的話中能看出你被。。。
兄弟挺你)
26樓:匿名使用者
放心吧,他不會讓警察找你的。你們之間屬於純粹的民事糾紛,只要你沒做虧心事,就讓他猜疑去吧。他如果真的想賴你,必須拿出證據的。
但是他欠你的工資是必須給你的,這個不用怕,就算是打官司,他也是應該先給你工資的。這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樓主有沒有在「鞋來的單子」上簽字確認數量。
孝感學院焦點訪談,我是孝感學院的新生,明天就要去報到了,昨天焦點訪談報道了孝感學院就業率水分太大的問題,這可怎麼辦啊
焦點訪談 標榜客觀公正 用事實說話,這是我以前愛看 焦點訪談 的最重要原因,然而現在事實讓我從此不再敢相信 焦點訪談 的客觀公正了,它在報道孝感學院就業率造假時先入為主,偏聽偏信 斷章取義,不作全面客觀公正調查和報道,尤其敬一丹的言語中充滿蔑視和不屑,難道這就是客觀公正?焦點訪談 真應該反省一下自己...
10月一日那一期焦點訪談的隨筆誰能給我,急急急
再過20年,我們再相會,那時的你,那時的我 我一邊哼著兒時的歌,一邊把衣櫃翻了個底朝天,才翻出一件漂亮的公主服。然後來到梳妝台隨身女僕拿起化妝品在我臉上塗了又塗,再拿起噴發油往我那長長的似金子的捲髮上一噴,就完畢了,我看著鏡中那個美若天仙的女子,滿足地笑了。然後就踩著高跟鞋 蹬蹬蹬 地下樓梯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