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佟旭生
不行的,首先是要在交強險項下賠付,剩餘部分才能在商業險限額內賠付,單純商業險要賠付仍然要扣除交強險應當賠付的部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個不是很清楚。
交通事故受傷第三者,在被保險人不理賠時,可否直接起訴保險公司在商業險中直接賠?
3樓:匿名使用者
1.起訴商業險有風險,而且各地法院操作也不同。比如,萬一保險公司和投保人都不來應訴怎麼辦,你連合同都不能提供。
2.建議起訴肇事方和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交強險不足部分按不過錯由肇事方承擔,讓肇事方承擔後自己去理賠;或者通過執行程式,扣劃肇事方可得的商業險理賠款。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直接起訴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中賠償,至於商業險嗎,各省市法院系統的指導工作意見不一樣,能夠直接起訴商業險的也有但不多,視各地情況而論。
5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起訴肇事方如果花費不過萬直接把交強險保險公司做第二被告,過萬把交強險和商業險保險公司一起拉入被告。
2.保險公司不會把錢直接賠給你,你的錢只能從肇事方手中拿到
6樓:安陽短租
可以同時起訴責任人和保險公司。
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怎麼賠商業險和交強險
7樓:皆有可能
交強險與商業三者險同屬於責任保險,但兩種險種卻有本質不同。
首先,交強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責任限額固定。而商業三者險並非強制性保險,投保人自行決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責任限額亦由其自己選擇。其次,兩個險種的賠償原則和賠償順序不同,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而商業三者險採取的,則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
在賠償順序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規定:「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根據規定,交強險最高賠付限額為12.
2萬,其中,死亡傷殘最高11萬元、住院**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但在現實中常出現各項賠款超過交強險的賠償限額,如果沒有投保商業三者險,投保人很有可能就要自己承擔一定費用。建議車主在購買車險時,除了交強險外,商業三者險仍不可少,這樣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時候,保險公司可以幫助支付超額的費用。
8樓:張偉傑律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9樓:海上嵐山
按交警事故科出具的交通責任認定書中的責任劃分進行賠付。
關於保險的投保人和被保人,投保人和被保人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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