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蒙古
你們和律師沒協議麼?律師應該從你們拿到的被告手裡抽錢的吧,你們拿不到不就代表他也拿不到麼
法院判決書下來了,被告也不給錢,怎樣上法院去申請強制執行?
2樓:用q戶名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樓:flora郭英超
判決書送達後十五天生效,判決第一項一般是讓被告在生效後十日內履行,按照你的說法現在是可以申請執行了。
步驟如下:
一、寫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按判決書上的原告的內容抄上,姓名性別出生年民族職業住址)
被申請人:(按判決書抄被告的內容,姓名性別什麼的全部抄上)
後面寫:我訴xx某糾紛一案,經xx人民法院審理,已經於某年某月某日審結並下發判決書,判令被告向我賠償xx元,現在判決已經生效,被告仍不履行,現申請貴院予以執行(200x)x民初字***xx號判決書。(前面寫的字號也就是判決書上寫的字號,照抄就好了,千萬別寫錯)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x年x月x日
二、如果這個案件沒有上訴過,寫好後,連同判決書一起交到原審法院。
三、預交執行費。注意是“預交”,因為執行案件要收費,這個費用最後是要由被執行人負擔的,你現在是預交,交上去後,法院就會找被告執行判決書上寫的他應該給你錢,和你起訴時預交的訴訟費,以及你剛剛預交的執行費,執行回來後,全部給你。
四、找到被執行人的財產,也就是他的房子、地、車、銀行帳號等等摘要可以變成錢的東西,把這些財產的所在地告訴法院,由法院決定怎麼樣執行。如果他有工資的話,還可以按比例扣他的工資。
另外,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都是法人或組織的,申請期為半年內,有任何一方是公民(也就是個人)的,申請期為一年以內。這個半年或一年,是從判決生效時起算。
4樓:匿名使用者
當一審法院法院或者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判決書原件及其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一份、如果一審還需提交生效證明。
縱橫法律網-重慶勁源律師事務所-楊洪律師
5樓:留學農村
判決書是一審還是二審 生效了嗎
帶著生效判決書、執行申請書和本人證件去法院執行庭申請執行啊
6樓:夔斐蕢憶靈
寫強制執行申請書,到法院立執行案件。立案後法院可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法院判決後,對方不付錢給我,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還是沒拿到錢,3年過去了,我還能去再次申請強制執行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可以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的話,可以去申請恢復執行。如果沒有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就暫時不可以了。
第一次申請執行後,第二次能否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執行,需要結合第一次執行的具體情況區分判斷。
如第一次執行以裁定終結方式結案的,待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後依然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如第一次執行以中止方式結案,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線索後可以恢復執行,沒有必要也不能再次申請執行。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5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而《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而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8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上述回答,我們打管司有用嗎,你們是執法人,你們在判案時被執行人的材料都在你們執行單位手裡,我們怎麼知到被執行人有錢沒錢,執行費交你們幹啥呢,欠款不還的人可以拘留呀,可以讓他帶款還呀,可以讓他按錢數判刑呀,中國的發律就知道收錢,我們打贏了官司確還賠了錢,律師費,不是錢嗎。讓我們去跟蹤查他有錢沒錢,我們要你們法律幹嘛,你們沒有辦法要錢,要執行庭幹嘛呢,收人錢才為人消災呀。
我也是官司打贏了花了我一萬多,執行庭工作人還讓我給他們買菸,吃飯,我第一次帶他們去了,沒要上,第二次去找他們,執行庭執行警察,說他們去了幾次家裡沒人,就根本沒去,我去找人家人家都徵遷了,又在附近買房了,我一個老百姓那有時間找他,我能找到嗎,我怎麼找,是不是人家給了你錢你們故意不找,我就不信還有你們找不到的人。你們是又從中在被執行人手中得了好處不想執行而已。我都五年了執行庭收了執行費,就不管不問了,你們的法律制度有用嗎。
我們能要上錢就不打官司了。這都是執法人員,不尊重法律,給法律丟人,給國家丟人。
9樓:四哥有法說
第一次申請執行後,第二次能否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執行,需要結合第一次執行的具體情況區分判斷。如第一次執行以裁定終結方式結案的,待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後依然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如第一次執行以中止方式結案,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線索後可以恢復執行,沒有必要也不能再次申請執行 。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5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而《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而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0樓:匿名使用者
以後就不要找法院解決了,幾乎勝訴方都是拿著一紙空文,拿不到法院判決的錢的,同時打官司還要往裡添錢,這樣損失就更大了,到最後損失都由自己承擔,法院才不管這事呢,要想接著打還得拿錢,結果都是一樣的,對方不給,法院方你提不出財產**,他們才不管呢,我就是打到最後一分沒拿到,還往裡添了不少錢,只能自己認了,在中國就這樣,法院對老賴沒辦法,我都準備以後做老賴了,反正法院拿我沒法子,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找他,他說不在家,我看到他在家,他家有後臺,我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在前次執行程式完
畢之前,不能再次申請強制執行。除非第一次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已經依法終結。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5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而《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而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中止了。如果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償還能力了,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法院判決書下來,對方一直不給錢,已經執行過一次請問怎麼辦? 30
14樓:做來沒
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院判決怎麼辦?
15樓:柚子木
很多人認為,拿到判決書對方會還錢,但是對方還是沒還,這時候我們還要做一件事,不然判決書過了時間可能官司白打。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院強制執行但是對方沒有償還能力的處理方法:
1.以請求法院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相關的法律依據有:
1.《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2.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17樓:阿美莉貓
追訴期就是 如果申請了強制執行,
18樓:匿名使用者
已看到你的解釋,我的問題村委欠錢,法院判決後三年了就是不執行,期中法院執行局已送三次載定執行,村還是還給錢怎麼辦?
19樓:姚竹平律師
你好,如果你己經申請過強制執行,現階段最好的方法是你經常去催促法官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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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判決書下來,我以經執行了,還不給錢,我怎麼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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