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倆的感情也不合了。而且又分居好幾年。但是他們依然的沒有離婚。
慢慢倆版人有感情呢。那我權看來不是在說感情不感情的事情了。這理由呢,有不少的事情。
乙個為了孩子。是最主要的。要不就是。
不離婚。各找各的新歡。 這樣的生活。
有可能也是乙個不離婚的原因吧。
夫妻沒有感情了,分居6年了,但是為了小孩沒有離婚,可是實在不想生活在一起了
2樓:匿名使用者
無情常相聚,有請難聚首,為了小孩,你選擇了委曲求全,你是乙個偉大有愛心的人,我不支援你們離婚,離婚再找也難找好人,為了孩子,跟你`愛人好好談談吧,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生!
3樓:樂觀的真情永遠
青春是寶貴的,也是短暫的。趕緊離婚吧!孩子永遠是你們的孩子。莫負了大好青春。
4樓:水雲間
就當是半路夫妻吧,分居6年還在忍著,不容易啊
5樓:匿名使用者
人活著就那麼幾年青春 何必浪費自己
6樓:彥麻麻女神
既然沒有了感情那還是分開的好,你們繼續這樣生活並不是真的對孩子好,沒有了感情的夫妻在一起是不會給孩子真正的溫暖的,因為你們心裡有道坎,會給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還不如告訴他真相,也許到時候還不會那麼難以接受
7樓:博軒篆刻
偷偷離婚不告訴孩子,各自找喜歡的人吧
兩夫妻因感情不和導致分房睡三年了,一年沒說過幾句話,為了孩子一直沒離婚,他們雙方還愛著對方嗎? 10
8樓:娛小冰
如果是這種情bai況,而且du
已經分房睡三zhi年,在日常的溝通中幾乎
dao沒有,只是單純的回為了孩子沒離婚答,那麼對方肯定沒有一點愛了,肯定會有自己其他喜歡的人,在這種生活其實也沒有必要持續下去,不然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影響。
9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已經分房睡三年了,說明他們之間的感情已經徹底的破裂了。只是現在為了孩子沒有離婚,他們怕離婚以後傷害到孩子,所以就沒有離婚。他們彼此之間也沒什麼愛情了。
10樓:flame丶龍
愛這東西很複雜bai,分房不一定就不愛,du雙方只是賭zhi一口氣,你試試遇dao到大事,比如孩子出點什回麼事答,兩人誰還顧得上分房的事,配合的那叫默契,兩個生人你試試能配合的那麼默契?所以說愛這個東西它太讓人搞不清楚,他們雖然分房,你試試說你倆離婚吧,他們那腦子說不定都會「翁」的一聲。夫妻嗎總有解開結的那一天,到時候他們會彼此笑話對方,哼,真小氣!
11樓:花影
你都說分房三年,而且一年不說幾句話,當然是不愛的表現了。可能就是為了孩子吧內,可能容
女方在等孩子長大**結婚生子,然後可能才決定要跟你分開吧。如果你真心想跟你妻子過下去的話,建議男方不要,他一根筋偶爾的低低頭認認錯也許就過去了。
12樓:有心人
感情都不和了,**還有愛?就差離婚了。不過為了家庭的完整著想,這樣生活也可以的。起碼對孩子是乙個安慰。是孩子的身心受到了一定的保護。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雙方沒有愛了,感情了只是為了孩子。沒有了,家庭的溫暖。等於就是沒有了感情。
14樓:特別關注
愛不愛不知道,但是絕對還是有感情的,孩子只不過是藉口罷了,如果真的想離婚,早就離婚了,不會等到現在的,不管是誰的錯,不要去糾結了,低個頭,認個錯,我覺得肯定會合好的
15樓:王者時刻排行榜
開頭說了夫妻感情不合,既然分房睡了三年,雙方肯定是沒有愛了,最好早點斷掉,為了孩子更為了對方。
16樓:科學普及交流
當然不愛了。
如果愛,還會分房睡三年
17樓:認知的威力
平平淡淡,沒有致命傷害,漠不關心對方,如果出現大的事情,抓起灰肯定比土熱,何況是夫妻呢。
18樓:青春浪漫無暇
都有錯,三年怎麼可能,無性好痛苦啊
19樓:張榮鑫
分房睡三年了**還有愛情 只是為了孩子還在故作偽裝 等孩子一大 早就各奔東西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三年了,那就沒有其他可能了,如果年輕就早點分開吧,以免夜長夢多有更不好的事發生,孩子大了會理解的~
21樓:溫暖魔王
應該沒有愛了吧,錯誤各佔50%
我跟老婆分居幾年了,但為了兒子沒有離婚,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我應該怎麼辦?
22樓:
2年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夫妻分居有兩種型別: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後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注意:
法律上沒有分居多長時間自動離婚的說法,只有分居兩年以上可視為感情破裂的依據。
23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為了下一代,一直苦得現在。拖著孩子就會好?離婚家庭的孩子有出息的舉不勝舉!
24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若和好不成、最好是離了、這樣的日子太折磨人!
25樓:julia若兮
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趁時光未老,想到自己追求的到底是什麼這是半年前我的回答
半年後我的回答是:你們什麼樣,孩子都知道,與其讓三個人痛苦,不如放手,山窮水盡,才能柳暗花明,對孩子好,孩子長大了或許會明白
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了,分居5年了,還有必要在一起麼?
26樓:百里碭
我認為既然夫妻之間沒有感情,就應果斷離婚。人是感情動物,沒有了感情,一切都毫無意義。強扭的瓜不甜,**不成夫妻,剃頭挑子一頭熱,那是一廂情願,也是不理智.
不明智的。夫妻之間要的就是知冷知熱,噓寒問暖。既然沒有了感情,那就放對方一條生路吧。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有人說沒有感情,還有親情,還有共同的孩子。親情歸親情,感情歸感情,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在我看來,親情是指本人與父輩、祖輩、後代之間的紐帶,感情是指擬制血親間的共有屬性,一旦具備感情即同時有了親情,一旦失去感情,親情也無從談起,形同陌路。也有人說沒有感情,還有孩子,為了孩子湊合過吧。錯,兒孫自有兒孫福,莫為兒孫做馬牛。
還是應該主動從新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君不見,現如今高考過後,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婦人頭攢動。他們是為了子女能安心高考,一旦過了高考期,即雙方分手。
而且戀愛和結婚不一樣,結婚了兩個人在一起就必須經歷生活中菜公尺油鹽,有些人經歷不這些瑣碎事情,兩個人的感情都不去維護,就活生生被生活中瑣碎事打敗沒有感情的婚姻是痛苦的,有的人說,為了孩子就將就著過吧,其實是沒有勇氣面對新的生活,要面子。
最後,都說父母是孩子最好老師,家庭教育尤其重要,沒有感情的婚姻,不會幸福,乙個不幸福的家庭,家庭教育能好嗎?離開一段沒有感情的婚姻,是對的,既然沒有了相互支撐下去的希望,就不要再繼續折磨,應該在最好的時候離開,給彼此以前的回憶留下些許的美好,讓以後再回想曾經時不是彼此怨恨彼此糾結,而是真正的釋然。沒有感情的婚姻放手吧!
每個人都有尋找幸福的權利,
27樓:12色的女兒紅
當然不要在一起,這樣的婚姻會把人最終拖垮的。
28樓:我是職業老嫖客
沒必要了,各自放手吧,兩個人的分開可能會成就四個人的幸福。
29樓:敏
既然沒有感情了,而且分居那麼長時間,何必還要在一起傷害彼此。
3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要在一起了,既然都沒有感情了,那還是放過彼此吧。
如果夫妻沒有感情了,應該為了孩子維持婚姻關係嗎?
31樓:粉痞
我對老公一開始到現在,結婚都是毫無感情的,就是想結婚了,老公從行動上應該是很愛我的,但是,有些人你愛不上永遠愛不上,幸好,我們現在就是異地,一周他回來一次,就生理上一定要滿足他。勉強能維持。如果天天住一起,我真的會瘋的,現在的狀態挺好,因為畢竟我覺得跟誰結婚都一樣,更何況這個男人這真的對我很好,只要他不離婚,我也不會離婚,即使彼此外面有了情人,也無所謂,畢竟不用費心思再去擔心能不能結婚的問題
32樓:我們相約
應該,夫妻哪有什麼感情不感情的,實際就是搭伙過日子,和誰都一樣,談戀愛時是浪漫的,愛情是高尚的,結婚就要面對油鹽醬醋,雞毛蒜皮的小事,再加上審美疲勞感情逐漸的就會演變成了親情,所以為了孩子好好過,等過了這個坎你們就覺得當初沒離婚是對的了
33樓:depair***
感情是維繫家庭的基矗既然沒有感情了,就沒有在一起的必要了,關於
孩子的教育,教育其實是言傳身教,大部分時間不是靠嘴巴說的,而是你們做的事他看在眼裡,你們都這樣了,能教他什麼。就你們的情況,離婚反而對孩子更好,至少不會因為你們意見...
3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好多家庭都有這種情況,覺得得分開對孩子不好,要是我我就分開,現在已經不合了,說不定後面挑個愛你和喜歡孩子的人呢
35樓:zl娟娟
不應該,這樣大家都痛苦包括孩子
36樓:招人棄
應該,因為孩子是無辜的
37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本人單身狗乙個
兩地分居會影響夫妻感情嗎,夫妻兩地分居會影響感情嗎
絕對會,因為 現實太強大了 乙個巴掌拍不響的,即使他媽有問題,但是估計你本身也有點問題,他媽錢不用,你老公又是獨子,以後錢還 不是歸你們的?建議還是容忍容忍吧,兩地分居不可取,否則會一場空的 雖然不太明復白你的處境是否真如你 制所說,bai但我想你最開始和婆du婆見面zhi的時候她應該對你很好的吧?...
兩地分居的夫妻感情會越來越淡嗎?
會,感情冷卻,缺少溫暖。毫無疑問,夫妻分居異地是婚姻中的遺憾,俗話說 丈夫丈夫,一丈之內才為夫 所謂丈夫,不過分親密,也不過分疏離,若虹夫妻長久分居,猶如守活寡一般,不是單身,勝似單身,身上還多了更多的責任,真是還不如不結婚了。離婚並不是所有人的意願,多數男人會迫於生計而遠赴他鄉謀生,所以便和家中嬌...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了,我要求離婚他不同意,我們有兩個兒子最小的二十了,如果要離該怎麼判
孩子18歲之後就是成年人了,成年人就不需要監護權和撫養權了。所以你們離婚,已經不再涉及孩子的問題了。孩子願意跟著誰生活都可以,或者自己生活也可以。離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法院會綜合考慮,如果感情確實不存在了就會支援你 暈了,這麼大年齡了折騰啥啊,兒子都要娶媳婦了,難不成還要再重新找啊,都結婚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