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人已經出走快一年了,現在還有個女兒在家,請問她在外會想到孩子嗎

2021-04-24 01:06:28 字數 1651 閱讀 5606

1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能不想?作為乙個母親都會想孩子的。

2樓:亂齋書生

我女兒上學離開我幾天我都想,你這不是廢話嗎?你這個問題的根本應該是她為什麼出走?

我老婆離家出走了,丟下兩個孩子不管,都快一年了,我想和她離婚,怎麼辦手續?

3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是要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對小孩撫養權和撫養費支付以及財產都協商確定,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另一種是訴訟離婚,需要達到法定離婚條件,即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具體判斷標準見以下法律規定。

現在女方離家出走一年多,不能採取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你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和起訴狀去當地法院起訴即可。小孩的撫養費由你們共同承擔,你可以在起訴狀中寫明要求她支付撫養費,一般是工資收入的20%-30%。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媽媽離家出走快一年了,現在她在外面懷了別人的孩子,怎麼勸也不回來,我爸爸可以去告她嗎?

4樓:行吟屍人

婚外情過錯方,並且涉嫌重婚罪。需要考量不和原因,比如是否有家暴等。事已至此不存在不願意離婚的問題吧。

實在不願意離,這種情況基本可以直接得出判離的結果了。在財產分割上無過錯方佔比通常是大得多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上可以要求離婚並要求過錯方也就是你母親和她的情人承擔賠償責任(法條依據: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

一、二)。

形式上可以告你母親重婚罪,考慮到你母親懷孕在身的事實,可能不會坐牢(法條依據:刑法)。

總之,不能輕饒了你那既對你父親不守婦道又對你不盡撫養義務的無良缺德的「母親大人」!

6樓:愛新覺羅·祺綺

親,告她,也只有離婚的,離了,你們家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還要平分的,也就是這樣把,讓她賠償什麼,是不可能的,不過你可以去律師那問下的,別傷心,事情都發生了,只有認了把。祝你開心快樂。

乙個女人離家出走變心了心裡有了別人。她還會想自己的孩子嗎?還會給以前的老公任何****嗎?

7樓:

我覺得既然能做出這樣的事來。。。。應該不會了。或許她心裡還有你一點位置。但是,我估計希望的可能性不大。隨緣吧。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8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當時你們結婚,她太小了!她去深圳了,一定經不起各種**!她不會在回到你們身邊了!放手吧!

9樓:熊貓妹妹

畢竟有小孩不可能斷了所有關係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方不方便你把她qq給我,我做為乙個朋友幫你問問她,真心的,沒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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