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律與情感的故事,有關法律與情感的乙個故事

2021-04-28 01:01:39 字數 3781 閱讀 8435

1樓:訫児

不明白您想表達什麼,不過強烈建議國家健全社會救助機制,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共建和諧社會。

跪求有關法制教育的中學生小故事,50~200字的!

2樓:矢菊中葵

一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動情地講了乙個真實的故事:一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見室裡,見到一群剛剛入監不久,身上痞氣猶存、欲隱還現的少年犯。這時有個年約十

六、七歲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著裝,走上前來,拉著我的手說:"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個壞孩子,我不是個壞孩子呀!

"我低頭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臉蛋,聽著他那誠摯、悔恨的請求,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湧上心頭。隨著男孩的呼喚聲,我發現坐在他身邊的一位雙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來。他右手撐著一根手杖,臉上掛著淚水,用震顫沙啞的喉嚨說到:

"同志,孩子犯法我們家長有責讓啊!因為俺不懂法,不會用法來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說到這裡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癱瘓,他是讓不滿十歲的小女兒牽手引路,一跛一顛走來的。看著眼前這一老兩少的場面,我匆忙攙扶著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隨著這老少兩代的抽泣而震顫了。

孩子的呼喚,老人的心聲,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說些什麼呢?

這個故事,使我不禁思緒萬千,久久不能平靜。是的,他們天生並不是壞孩子,至少他們原來大多不是壞孩子,可是他們犯罪了。中學生違法的犯罪問題給我們留下了太多的深沉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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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的古代故事?

3樓:我不會玩魚人

1、相傳春秋時期,魯國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看見同胞被賣為奴婢,只要他們肯出錢把人贖回來,那麼回到魯國後,國家就會給他們以賠償和獎勵。

這條法律執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鄉的魯國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國。

後來孔子有乙個**叫子貢,他是乙個很有錢地商人,他從國外贖回來了很多魯國人,但卻拒絕了國家的賠償,因為他自認為不需要這筆錢,情願為國分擔贖人地負累。

但孔子卻大罵子貢不止,說子貢此舉傷天害理。禍害了無數落難的魯國同胞。

孔子說:「萬事,不過義、利二字而已,魯國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過是人們心中的乙個'義』字,只要大家看見落難的同胞時能生出惻隱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煩去贖這個人、去把同胞帶回國,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舉。

事後國家會給他補嘗和獎勵。讓這個行善舉的人不會受到損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讚揚,長此以往,願意做善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多。所以這條法律是善法。」

孔子還說:「子貢的所作所為,固然讓他為自己贏得了更高的讚揚,但是同時也拔高了大家對'義』的要求。

往後那些贖人之後去向國家要錢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稱讚,甚至可能會被國人嘲笑,責問他們為什麼不能像子貢一樣為國分憂。聖人說,子貢此舉是把'義』和'利』對立起來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為可惡的惡行。」

自子貢之後,很多人就會對落難的同胞裝做看不見了。因為他們不像子貢那麼有錢,而且如果他們求國家給一點點補償的話反而被人唾罵。

很多魯國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2、戰國時期的商鞅變法,開創了依法治國開始。商鞅在秦孝公死後被追殺,他逃到秦國的邊界的乙個旅館那裡要投宿,因為逃亡沒帶證件,旅館的人不讓他住宿,他問為什麼,旅館的人說是商鞅規定的,不登記證件而住宿是要被處罰的,所以他寧願不賺這個錢也不讓商鞅住宿。

他說他就是商鞅,但旅館的小夥計哪認識商鞅啊,堅決不同意讓他住宿,商鞅只好露宿街頭。兩千多年前的秦國就是依法治國了。

3、唐朝貞觀年間,允許人們自報在隋朝的資歷,對謊報資歷的,唐太宗李世民下令:限期自首,否則以死罪論處。之後不久,乙個叫柳雄的人謊報資歷的事敗露了,時任大理寺少卿的戴冑依法判其流放。

唐太宗很生氣,召見戴冑說:「我已頒發詔書,對謊報資歷而不自首的人處以死刑,而你只判他流放。這不是明明告訴天下人,皇上說話不算數嗎?

」戴冑平靜地說:「皇上如果抓到柳雄當場殺了,大理寺管不著,現在你既然把他交給大理寺,我就得依律判刑。」

太宗大怒:「你守法,卻讓我失掉信用。」戴冑說:

「法律是朝廷向百姓公布的最高信條,皇帝因一時喜怒懲罰他人,不應效尤,如今依法懲治柳雄,這是皇帝捨小信而存大信。是真正的取信於百姓啊!」唐太宗深感戴冑的良苦用心,遂收回了成命。

4、隋朝初年,朝廷雖嚴令禁止,但仍有人在集市上使用劣幣。一次,巡邏的將士逮住了使用劣幣的人,隋文帝下令將那人處死。大理寺少卿趙綽說:

「按照法律,這個人只該受杖刑。」文帝生氣地說:「這事與你無關。

」趙綽回答說:「陛下既然任命我為法官,這樣草菅人命,怎能說與我無關呢?」文帝怒說:

「乙個人想撼大樹,若見樹不動,就該知趣地站到一邊。」趙綽說:「我不想撼大樹,只想維護朝廷的法律。

」文帝大怒:「你若庇護此人,就不能保護自己,我先把你殺了。」

趙綽面不改色地說:「陛下可以用忤旨的罪殺我,但決不可濫殺此人。」說完,趙綽走下朝堂,解開衣衫,準備受刑。

這時候,隋文帝也想到殺趙綽太沒道理,就對趙綽說:「你還有什麼話說?」

趙綽跪在地上,挺直了腰說:「臣一心執法,不怕一死。」文帝冷靜下來後,覺得趙綽沒錯,於是赦免了他,並賜給他三百匹錦緞,以示褒獎。

5、李離,春秋時期晉國人,晉文公重耳在位時任典獄官。

他執法嚴明,一絲不苟,深受人們敬重。

有一次,由於下屬調查失誤,他誤斷案件,枉殺了乙個無辜。

當得知真相後,他把自己關了起來並請求晉文公判自己死刑。

晉文公以主要過錯在於下屬官吏為由赦免了李離。

聽到自己被赦免,李離正色說道:「我當官為長,沒給下屬讓位;我受的俸祿多,沒與下屬分利。

現在我錯判誤殺,卻要把罪過推給下屬,這怎麼能成呢!」 面對如此「一根筋」的**,晉文公顯得有些不高興了,問道:「你的下屬辦錯了案子,你自認為有罪。

那麼我是一國之君,你出了差錯,我也有罪呀!」李離答道:「我身為典獄官,負有典獄官的法律責任。

錯施刑者就該受刑,錯殺人者就該受殺。

主公正是因為我能察微識疑,才任命我為典獄官的。

如今我聽錯案情而殺人,就該治我的死罪!」 最後,李離不肯接受赦免,拔劍自殺了。

李離奉職循理,為法伏劍,被歷代所稱讚。

觀近年來平 反的杭州叔侄冤案,從未聽過冤案炮製者女神探的任何歉意,而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也僅僅是乙個不對外公開的內部處分,處罰力度如何不言自明;沸沸揚揚的呼格冤案,十八年後才得以平 反。

責任人是逮捕了,只是,冤案對被害者家屬的打擊、對執法者職業形象的破壞以及帶給人們的心靈衝擊,卻不是法院的一紙判決能夠將救贖的。

可見,李離雖是一根筋,但這個世上能多些「李離」,無論於國於民,都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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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匿名使用者

一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動情地講了乙個真實的故事:一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見室裡,見到一群剛剛入監不久,身上痞氣猶存、欲隱還現的少年犯。這時有個年約十

六、七歲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著裝,走上前來,拉著我的手說:"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個壞孩子,我不是個壞孩子呀!

"我低頭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臉蛋,聽著他那誠摯、悔恨的請求,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湧上心頭。隨著男孩的呼喚聲,我發現坐在他身邊的一位雙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來。他右手撐著一根手杖,臉上掛著淚水,用震顫沙啞的喉嚨說到:

"同志,孩子犯法我們家長有責讓啊!因為俺不懂法,不會用法來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說到這裡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癱瘓,他是讓不滿十歲的小女兒牽手引路,一跛一顛走來的。看著眼前這一老兩少的場面,我匆忙攙扶著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隨著這老少兩代的抽泣而震顫了。

孩子的呼喚,老人的心聲,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說些什麼呢?

這個故事,使我不禁思緒萬千,久久不能平靜。是的,他們天生並不是壞孩子,至少他們原來大多不是壞孩子,可是他們犯罪了。中學生違法的犯罪問題給我們留下了太多的深沉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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