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一般情況下,都這個歲數了,雙方都有孩子,想在一起長遠點沒那麼容易呀,兩家孩子走到一起,各有各個的性格,到一起了就得多磨合磨合,大人也不到偏人眼,這個的話兩人才能走的更遠,所以兩人更要相親相愛。
2樓:錢言萬語
戀愛也得談
但內容有不少實際
內容,無非
是人到中年
生活經歷
豐富也沒了
青春的過多浪漫,
3樓:天津來的人
要談的。三觀不合的話又會走到分道揚鑣之時。
4樓:
談戀愛或談感情都歸到底都是互相間的交流磨合,說不談感情又怎麼交流磨合雙方的性格和生活方式呢。
5樓:
二婚只可走身,不會再走心
感情!婚姻!戀愛! 10
6樓:
你不應該說婚後可以管她
叻應該說婚後我可以給你更多的幸福與快樂
給她說婚後的幸福吧,不要讓她害怕結婚
把她的思想扭轉過來,的需要你的真實行動與你對她的愛有多深來感動她她就會自願和你一起幸福的
新年快樂
7樓:許仁仙
從這裡可以看到大概情況是作為母親的你可能欠缺作為母親的無私奉獻。
作為妻子,或許沒有理解這個父親,這個丈夫,在婚姻當中,付出多少不需要用錢,用時間去衡量,關鍵是是否真心付出。
我建議作為母親的你,自己思考一下這段婚姻中你的角色是否僅僅是主人,而不是妻子?
情感戀愛婚姻
8樓:
兄弟我直言不違了。
首先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239303238確定:是她向你先提出的分手!
足一說明一點:她的心已開始被社會上的一些所謂的虛榮思想所動搖。
其次:她經常主動聯絡你可能只是良心上的乙個曲線安慰。
我不知道你的女朋友為人和處事的方式。但說感情。如果是兩個人真心相愛。
別說五年的感情了。哪能會說分手。她比較現實!
原因是她分析了你的境況。 我想可能是這樣的。你沒有高的收入。
這是重點。就是因為你沒有高的收入。所以在她看來。
但不說文憑她在你之上了。而且生活物質上也滿足不了她的內心上的真正理想的需求。所以她「很聰明的自私」的將這份感情慢慢客氣淡化。
你不要受打擊。這只是現實社會中情感的本質所在。
如果你真的喜歡她愛好。認為和此女在一起會找到幸福。
那你首先要做的是和她冷靜理智的長談一回。將風度拿出來。試探一下她的心。
如果她的心還在你身上。我想會為你著想。你要表達出對她的在乎。
說白了。應該表達的必須表達。叫她明白你是真心在乎她的。
然後告訴自己的工作或者創業計畫。如果她為你著想。為你們的感情著想。
她就會很積極也很心疼你的和你談這話題。如果不是很積極。而是客氣的回絕。
那麼你就真情再表達給她你對她的在乎。兩種可能。一種是她回心轉意了。
第二種。你不必再為此女人用心了。
你要做的就是做出成績來。找乙個更懂你更懂得感情的女孩子相伴人生。
9樓:陶小曉
人是自私的,她喜歡你但是你的條件不能滿足她,即使她再喜歡你她也還是會選擇離開你,就這麼簡單...你覺得就算你不放棄,她還會回來麼?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這樣的原因有很多...我也不能確定是什麼...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1.是不是分開的太久了,她專希望和你重新開始屬
呢?就是再戀愛一次,也許她覺得以前的戀愛少了相聚,多了別離吧。
女人都希望得到男人的關愛,更需要男人的陪伴。既然你們關係現在是分手,那你就大膽點的重新追求。當然,事業上更要努力,物質基礎是婚姻的必備。
2.或者說順其自然,不要過分勉強。既然你們分手了還能像朋友那樣聯絡,說明她沒有100%的放下你們的感情。順著感覺走,她是走是留天定。
1是人為,2是天定。我想,既然你是愛她的,那麼請相信人定勝天,緣分是自己追求來的。重新你愛的攻勢吧.
當然,覺得不能忘了事業。窮可以,只要努力工作,會富有的。既然愛她就不要放棄她,即使她最後真的離開!
11樓:陰靈山居士
據你所說你們
抄之間應該是都有深厚感情的,因為你們長時間的異地戀愛 可能已經把想念對方當成了一種習慣。既然她已經提出了分手,說明至少在她看來你們在有些方面你們不是很合適,分手後還繼續聯絡是因為你們都有些捨不得,但是生活中往往婚姻和愛情是不能畫等號的!目前你還可以努力去爭取一下,好好聊聊,聊就聊徹底一點,如果實在不行就做好朋友吧,把這份珍貴的感情永遠放在心底,也是一段美好的回憶。
畢竟人生道路還很漫長,還有很多事需要我們去做----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在這個問題上過多的去煩惱了,你還年青,時間對乙個男人來說是版多麼的重要!個人地位權與情感地位本身沒有矛盾衝突, 你也不要把二者扯到一起.隨著現代生活階段的加快,各種壓力不斷摧殘著男人們的意志.不要再去為情感事情消磨時間,這會影響了你的主要任務,放棄該放棄的.你目前的主要任務那就是:創業,進取,發展!
有了這些,一切問題將迎刃而解.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還愛她的話,那就放手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先是業為重.
(也許是因為我窮,給與不了她想要的物質上的滿足,)男人沒錢就是沒女人...
男人與女人在一起.一定要是戀人嗎???
婚姻戀愛情感
15樓:魏念守清
其實愛乙個人是沒有錯的,但那也要看對方對你的感情了,如果只是你的個人付出,那麼還是趕緊退出這場愛情比較好。愛乙個人是很累的,我想嘗試過的你會有所感受吧。如果真的累了,那便退出,去尋找乙個哎你的人,讓他好好的疼愛你,享受被愛的感覺,以此來慰藉自己,然後再讓自己忘記過去,好好的接受他,再嘗試著去愛他。
不是都說要忘記乙個人的最好辦法就是愛上另乙個人嗎!既然你怕了愛情,那麼久讓對方先愛上你,你在去嘗試好了!!!
16樓:實臻包焱
我無法解答
也無法理解你只言片語
不過還是回答你
請問你忘掉你愛她得感情麼?
錯?難道你愛過的就是乙個錯字?
付出愛情
所謂的一位付出是盲目的
其實沒有一位的付出
當初的快樂
就是你付出得到的
現在後悔也許是種種原因
但是請你理解一點
愛上乙個人
非錯只能說你和他無緣(和不來之內的)
但是請你相信自己
不要否認自己
感情輸掉
還可以在找
還可以在來
自己精神上輸掉那麼請問你還有何能讓自己爬起來?
有何問題可以追問
純手打請採納謝謝
17樓:邶采萱樹默
愛沒有對和錯,既然兩個人不能堅持到最後。彼此愛得不夠深,愛是一種責任,責任就是一輩子,彼此還不適合吧.還不值得珍惜,放手是一種解脫。
18樓:梁綺蘭笪亦
他應該好知足了,你把全部的愛都給了他。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呢?只要他也真心對你,別管對方現在的情況怎樣啦!
就堅持走到愛的極點-婚姻,假如不愛就走掉。別折磨自己啦!或許換個新的環境時間會為你做月老啦!
婚姻感情戀愛問題 100
19樓:糊塗乃智慧型
其實,從她輕賤自己的孩子的生命就知道,她對你的愛只限於你的錢,而她是乙個好逸惡勞的人。
她借孩子來威脅你顯然是為了錢,那就不存在愛。她對孩子也沒有愛。
她這麼作踐自己的孩子,有一天她會後悔的,如果她連一點自責之心都沒有,又怎麼指望她養育孩子呢?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今年才24歲,結婚的時候才22歲。
分析問題:
她媽媽知道你們結婚以後,不顧及她是不是懷孕,就只是希望你們離婚。說明這個媽是有問題的,她如果是和她媽媽生活,那她媽媽肯定覺得把女兒養這麼大自己是多麼的不容易,卻讓你們那麼輕易不費代價的就娶了,她是心有不甘的,再就是這樣的母親應該是希望借嫁女兒,要一筆錢,作為自己撫養女兒的乙個補償。
現在你的這個前妻,已經變了模樣。可能是受母親這短時間的薰陶,也看得出她還是聽她媽媽的話的,
現在,孩子也已經打掉了,個人覺得這段感情沒有繼續的必要了。就算在一起,也不會如從前了。如果你覺得她為你打了幾個孩子,你覺得心理愧疚,其實也可不比,畢竟這不是乙個人的事情,尤其是後面,你是想要孩子的,但她還是打掉了。
作為乙個女人,屢屢打掉你的孩子,你覺得她對你的感情應該是如何?
作為乙個母親,對自己腹中的胎兒視若草芥,可想而知她是不是也受他母親的影響呢,
21樓:城主
你倆可真奇葩,不打算要孩子就戴套啊,一點也不注意現在純粹是為了孩子在一起,而且她打掉3次,身體還能在懷孕?
你自己考慮吧,是犧牲你爸媽的幸福成全你們彩禮.
還是犧牲你一時的感情
戀愛婚姻感情 20
22樓:如今我衣衫襤褸
結婚一輩子的事,還是自己滿意再說,不然結婚後,你也不會幸福
23樓:匿名使用者
我跟你的情況一樣,我現在退婚了,只是付出了一些經濟補償!
24樓:翛羽露涼
婚姻是自己一輩子的事,不能因為家裡催的急就湊合,要對自己負責啊!
25樓:a完美無限
個人建議三十歲前應該結婚
26樓:匿名使用者
總該跟著自己的心走,要不然不會幸福
27樓:大道無窮豹哥
那女的對你好不就行了
二十多歲的和四十多歲的互相喜歡然後四十多歲的已經有婚姻了也已經有
肯定二十多歲的起先不知道四十多歲的已經有婚姻了,並且也已經有了孩子,要不然她也不會喜歡他,既然知道了就不要去破壞別人的家庭,從心找乙個喜歡她的男孩子。我認為你們兩個人在一起是沒有結果的,所以即使你們現在相互喜歡,而且在一起也覺得很幸福,但是你作為乙個20多歲的,那你應該好好想一想,你這個樣子跟乙個4...
四十多歲的女人,給六十多歲的老頭才認識幾天就罵了掉眼淚,他的心裡己經有那個男人了嗎
不一定。最多只是算乙個朋友。女人的感情一般比較脆弱,經不起罵。哪怕陌生人罵了都可能會有掉淚。當然有了 不然的話也不會哭 因為太在意 所以把對方的每一句話都裝進了自己的心裡 當然,她在乎你,關心您。也許不是,自己只是找到了知己,可以聽自己的苦 我戀老,深深的愛上乙個比我大40幾歲的老頭,在一起已經快一...
四十多歲的男人有家庭了還有必要追二十多歲的小姑娘嗎
男人的天性,永遠不會滿足於有了家庭他就不尋尋覓覓了,如果出現了乙個他認為有價值的女人,衡量過價值對比,有一些男人會看對方的價值來放了另一方。乙個40多歲的男人,有家庭了,就沒有必要去追什麼20多歲的小姑娘,曾經你的愛人也是乙個小姑娘,不要去做一些讓自己的親人傷心的事情,再說了,對方也不會對自己好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