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結了婚財產應該都是共同的了,你想想是不是你或者家人有什麼地方讓她不如意了?談戀愛的時候沒感覺出她是什麼樣的人嗎?
2樓:妖妖小霖
不要碰到一點困難就想到放棄啊,說不定她有什麼苦衷呢,你好好和她溝通溝通再做決定吧!
而且你不要每次都表現的很心急想要她,也許她是害羞呢?如果她從小家庭教育比較封建,可能會一時無法接受男女的肌膚之親,你要給她盡量營造浪漫的氣氛,情到深處自然而然。
記住溝通的重要性啊!!!!
如果實在沒有辦法還是要離婚的話,拿回禮金和首飾基本上只有通過協商手段,如果通過法律手段,最新出台的規定是不動產歸原有方所有,其他財產就如你的那些,是要兩人分的,你會損失一部分。
還有疑問的話密我
量三思!
3樓:花洛霧
攤開來講清楚吧,都合法夫妻了那也是她需要履行的義務,不然她應該在婚前就講清楚,,不過這個訂婚彩禮不好拿啊,就看女方了
4樓:匿名使用者
那我想問下~你結婚是不是大人做的主`~可能你也不是很喜歡他,要不就是她根本就不願意和你結婚【很多原因。。】我給你點建議,你要是真喜歡她~就試著去感染她【不是改變她】,反之,就兩個人挑明說清楚~這樣你的東西都能拿回來的~【討老婆是為了兩個人能更好的過日子,也不是合租房】。。。。呵呵~我還沒有結婚的~【算了我不結婚了~】
5樓:大象的鍵盤
她不會是耍你吧?要多長個心眼~~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退還禮金及首飾合理麼?而且結婚以來女方對男方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7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對於你的問題具體情形還要具體對待。
我和老公結婚2年了結婚的時候婆家給了4萬的彩禮錢父母沒有給我什麼嫁妝現在我們買房子他們卻不提我怎麼
快樂笑笑 如果你想要開口說就好了 那是你的父母 不是別人 也許你的父母是想給你留作你以後的積蓄 他怕你現在花了 以後你在婆婆家受委屈 父母都這樣的 我跟你有一樣的問題,明明說一起湊錢在女方老家投資套房子,現在她爸媽要自己住,壓了我十多萬,現在結婚了我家給了10萬彩禮,給老婆買了個3萬的戒指,剩下的她...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想說一些祝福的話給她
為什麼非要說呢?而且還要感動的?你覺得有意義?是對你有意義吧,感覺放手回放得還 答挺紳士?你以為這樣會對她好嗎?其實是成倍的傷害,真的。什麼也不說都比這樣好。我要是那女孩子,我會恨你這樣做。你會讓她在放與不放之間掙扎,會以為你還喜歡她,你這樣做,你要她怎麼辦?很高興與你度過那些愉快的日子,是我不夠好...
探監的時候可以給犯人帶一些什麼東西進去
柔情西瓜啊 1 衣服類 除外衣以外的內衣 襪子 毛衣 鞋子等。不許有金屬飾物。2 書籍類 健康書籍及自學考試用書。3 食品 香菸不可以帶。4 錢 可以充消費卡,然後消費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 罪犯會見工作管理規定 試行 第十三條 會見室應設定透明的隔離牆,兩邊對應安裝通話器,配備足夠的固定凳椅。顯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