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若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這種行為即使不用於營利,也需徵求作曲人同意。
《著作權法》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裝置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影象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整合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如能提出更加詳細的問題,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2樓:晉海融
原創歌手早已去逝多年,用他的曲另外填詞可以嗎?
用別人寫的曲子自己填詞然後唱這個歌曲算不算侵權
3樓:匿名使用者
算。如果你唱的歌賺了錢並揚了名,作曲者會主動找你聯絡的!當然,如果沒賺錢,哪就不能算侵權了!
4樓:晞
u不是全算吧,,,畢竟只有曲才是他的,,,你可以去和作曲人商量用他的曲
如果將別人的曲子重新填詞,翻唱後發表會不會侵權。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要看看是誰的了。。。而且還要看效果。。。。就像旭日陽剛。。
他模仿了汪峰結果就被告侵權了。理由就是他唱的比汪峰火。。。再有你要是模仿汪蘇瀧。。
汪蘇瀧就不會高興。那麼他的粉絲一定吃了你。。但是你要是模仿許嵩。
那麼許嵩本人不會說什麼。而且v迷也不會破口大罵。。。所以慎重哦。。。
6樓:call醬馬鹿君的
第一你不能拿曲子賺錢,二要徵得原作者同意,否則絕對侵權。
7樓:白斐功雨華
翻唱、、、我以前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我一開始填的是原唱,結果第二天5sing就說那不是原創,就幫我弄到翻唱那裡去了,
8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經過作曲的同意給相應的費用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把,你自己唱,發上網,誰也不知道你是誰,何來侵權?
在括號裡填詞,然後選擇,用左右的文字把這個詞的意思
油然而生來 解釋 自自然地產生 某種思想感情 出自 宋朝蘇洵 族譜引 觀吾之譜者,孝弟之心可以油然而生矣。近義詞 情不自禁 自然而然 反義詞 漠然置之 戛然而止 語法 偏正式 作謂語 定語 指好思想等 怡然自若 解釋 喜悅而無拘無束。出自 三國 魏 嵇康 聲無哀樂論 小歡顏悅,至樂而笑,樂之理也。何...
別人對自己辱罵在朋友圈發醜照辱罵把自己的醜照當頭像可以報警嗎
嗯,這個時候呢,是可以報警的,但如果說她報警了,再也不那什麼,再不去處理,你就可以在法院保留證據,對他進行起訴,索取賠償 我覺得這種事報警是沒有人會去管的,因為這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還是個人私下去解決吧!一定要抓住這個機會,不光是報警,還要和他打一場官司。這叫做侵犯肖像權,損害自己名譽,精神賠償是...
在網上購買別人收集的素材,然後自己再專賣出去屬於違法嗎
肯定是違法的。只要原作者告你,你就是侵權。但是當下這個環境,再根據你的描述幾百g,一般沒什麼問題的 肯定是違法的,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在網上收集 素材算不算盜圖?雖然算是盜圖,但是沒事,中國人都這麼搞 看你用來做什麼了。b站up主們做 素材都是在 收集的?網路上,還有自己做的 資源 如動漫風車 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