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2歲前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否則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大於10周歲的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2.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協議離婚的話,需要簽訂離婚協議,持此並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通過訴訟離婚的,需要身份證、結婚證、訴狀,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3~6個月,二審時3個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3.關於離婚的條件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樓:季謐
離婚想要孩子,首先法院會考慮你的精神狀況,經濟狀況這些條件是否優於你妻子,再加上你的孩子是女兒,本來就會傾向於判給母親,而且,孩子有判斷思維後,也會考慮尊重孩子的選擇。這種情況,你可以找律師問問,把詳細的情況給律師說,他可以給乙個比較準確的說法。
3樓:兔子大寶
你又沒有錢怎麼養活孩子??
現實很殘酷..
4樓:痴迷那纏綿的唇
這個最好商量清楚,問一下孩子的意願!
結婚十三年了,一直沒有停止過爭吵,冷戰是家常便飯,有兩個兒子,我一直糾結在離婚和不離婚之間?
5樓:雨中漫第一步
已經有兩個兒子了,就不要離婚了,這樣會使孩子受傷害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離婚這問題應困擾了你很長的時間了。照你所說,爭吵是家常便飯來的。你可以仔細想想…一段勉強維持的婚姻,對大人都已經構成了某種程度的傷害了,且相信它還會繼續累積下去,更何況孩子?
7樓:遇見是緣還是福
夫妻之間吵架很正常,如果能繼續過就繼續過吧,畢竟還有兩個兒子,如果你們離婚最受傷的就是孩子。
8樓:裊裊輕煙
也許因為你一直糾結,所以不能全身心投入這段婚姻吧。十三年了彼此都沒有離開,說明對方還是有可取之處的。婚姻裡就是要多看對方優點,少計較,多付出。
有事及時溝通,當天解決,不賭氣。我一直相信事在人為。祝你幸福。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你,為你解決情感上的問題,以及如何處理這方面的問題,一些個人見解。
首先,不知道題主是男士還是女士,無論男士還是女士處理這方面的問題要以家庭為重。很多人結婚前就吵吵鬧鬧的,認為結婚後這就會有所改觀,其實不然,很多人婚前吵鬧婚後感情也不會好到哪去。
就如同題主在糾結是否離婚,其實沒有必要離婚的,畢竟兩個人生活這麼多年了,彼此的脾氣秉性都瞭如指掌了,並且兩個人還有兩個孩子,那麼離婚就能追求到新的生活嗎?我覺得未必能如你所願的,畢竟彼此還得重新開始交往,那麼了解過後才能結婚,那麼這一段也得磨合的,如果磨合好可能是一段美好的未來,如果磨合不好怎麼辦?可能題主沒有考慮這些!
我希望題主能謙讓一些,如果夫妻雙方發生了矛盾,如果不是涉及到一些敏感的問題,可以選擇沉默,或者學會道歉!這樣一來,就不會發生爭吵公升級了。慢慢地,兩個人又會重歸於好的,畢竟有孩子牽線。
綜合上述,夫妻雙方發生爭吵,肯定有一方做錯了也不肯低頭!如果學會低頭,那麼以後就不會再爭吵了!為了孩子,最好不要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兩個兒子,這段婚姻還是要走下去的,不然有了後媽,就會有後爹,不為愛情,就為孩子。
11樓:茹菓
感情都是這樣磕磕絆絆走過來的,如果你實在無法忍受,你可以選擇離婚,但必須要提醒你的是,即使以後你再次結婚,時間久了也會這樣。
12樓:匿名使用者
果斷離婚,這樣的日子過了這麼長時間,真服了你了,也許你會為了孩子湊合過,但是這樣的家庭氛圍對孩子並沒有好處,反而會讓他們成年後對婚姻有不正確的認識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們當初結合的時候是非常美好幸福的,那為什麼會發生爭吵冷戰的事情呢,原因只有乙個,兩人性格不能互補。既然有兩個兒子了,那就好好過下去吧,前提是兩個人要學會心平氣和地去處理事情。祝全家幸福!
14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夫妻之間爭吵是很正常的。只要彼此心裡有彼此。不願意對方受一點兒委屈就可以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是你乙個人的想法,還是夫妻雙方的想法?如果一方想離,一方想挽回,那麼可以考慮找婚姻調解員好好調解一下,看看什麼原因導致這種情況。如果雙方都想離,那麼可以和孩子一起坐下來,討論一下這個情況。
因為大人離婚,傷害的往往是孩子,所以離婚必須要讓孩子清楚,知道孩子的自願。有孩子以後,離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關係孩子一生的事情。
1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我不知道你們婚前有沒有爭吵?結婚是幸福的愛戀的結果,孩子是幸福婚姻的結晶。可我沒有看見你們十三年的婚姻有過幸福。
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爭吵?爭吵時有沒有考慮一下對孩子的影響?你一直糾結離婚,那你有沒有想過在每一次吵架前為孩子克制自己,不要爭吵。
有沒有和愛人坐下來商量共同去改變如此的現狀。為了孩子建議你冷靜思考,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長時間的戰鬥,你們都能堅持下來,真是厲害。你們不合適,就不要結婚了,現在小孩怎麼辦。真是。
18樓:胖娜
既然一家人都過的不幸福,還不如早點分開,對於大人和孩子都是一種解脫。
19樓:騎著蝸牛當房車
你不就是糾結的,為了孩子不知道該離還是不該離。如果
不是為了孩子,你是不是肯定要離了,如果自己真為了孩子,那就不要考慮離婚的事兒,如果不考慮孩子,那就直接離了,就不用在這糾結了。總是糾結也解決不了問題,還不如不糾結呢。
20樓:zhaofuxian雙子
爭吵過後需要兩個人坐下來好好的溝通一下。不要動不動就離婚啊
21樓:匿名使用者
人生短短幾十年
何苦委屈自己呢
真心沒必要啊
或者你可以衡量一下
畢竟你們吵鬧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利啊
22樓:匿名使用者
凡人就是這樣,想斷又捨不得,不斷又不開心,人生真的好無奈
23樓:幽夢寄情
孩子都這麼大了,能過就過,實在不行就離了吧,但是離婚了,對孩子成長有影響。
2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想法一旦產生便不易打消 它總會時不時的出開叮你幾下 先試著換個方式相處 或者坐下聊聊 也可以去旅行一趟 如果這些都不行 實在是在一起沒有意思了 離婚也不是不可以 但盡力不要
25樓:信得牛仔
過下去是最好的選擇。不是冤家不聚頭。為孩子忍一忍。風平浪靜
我老婆出軌了我們結婚十三年了,但我很愛她在乎她。她要跟我離婚,有兩個小孩,我該怎麼辦呢?
26樓:麥小粒小
乙個女性在結過婚13年,有了兩個孩子之後,還出軌鬧離婚,讓人覺得她做母親做妻子的責任感,太差了。但是,這也要你引起反思——
她在你們的婚姻裡,看來沒有獲得她希望獲得的東西,比如說家庭富足,丈夫的體貼等。我想,能讓乙個女人有紅杏出牆的原因,無外乎如此。
經濟上的失落,情感上的空虛,讓她希望擁有另外一段感情。
所以想挽回老婆,一方面利用孩子作為中介,另外一方面,你自己要有奮鬥的行動,要有目標才好。
2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需要你和你老婆能夠溝通一下,為了家庭,為了孩子,你們兩個人還是好好的。不過能繼續過就過下去,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了,只有拜拜。看孩子是一人乙個了。
28樓:秀蘭至金
她不愛你,你還苦苦掙扎做什麼!
老婆為什麼出軌,你對這個家照顧的不夠好?還是對她太放縱了如果離婚後她過的好,愛她就給她自由吧
如果離婚後她過的不好,好合好散,她還會回來的吧,無論你是否接受,你都有主動權
29樓:匿名使用者
離就離唄!孩子一人乙個!或者一方要倆孩子,另一方拿撫養費。
30樓:沒愛哪來恨丹
能挽回盡量挽回。離婚對孩子也不太好。但是作為母親如此不負責任。不配當母親
31樓:匿名使用者
都有兩個孩子了,你一定要用愛心來幫助她,千萬不能離婚,離婚了最痛苦的是孩子,你要和她講明道理。一定要把她感化過來,一切都是為了孩子
32樓:浮華之偽裝
你老婆出軌了,你還愛她什麼?愛她給你戴帽子還不夠是吧,這樣的女人還愛她做什麼,既然她要離婚,正好就離唄,讓她淨身出戶好了,本就她背叛婚姻,沒有資格去談條件
我與2019結婚,但未領結婚證,現有兩女,已成事實婚姻,現因感情不和我們2年多沒在一起生活了,我
合法夫妻是指,結婚並且已經領取了結婚證,在法律上是承認合法夫妻關係的才算夫妻,你們結婚,沒有領證,不算夫妻,最多只能算是同居,沒有法律效應,不受法律保護,就算是出軌也不用承擔責任,不會坐牢,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你自己的權益 有分居事實,而且已經兩年,去法院離婚 兩個人事實上結婚了,舉行完儀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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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中國家庭逼子女結婚的後果啊,造就了乙個又乙個的悲劇。我覺得你其實可以嘗試跟你結婚的那個女人心平氣和的相處,畢竟你們的事她家你家已經知道,還有那些親戚。草率做決定離婚,這樣會讓雙方家長都下不來臺,而你現在的妻子,她找下乙個婆家的時候就會比較困難了,別人不清楚內情,也許就會猜想她道德品質怎麼樣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