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訊犯人的刑具,就是讓犯人招供時用的酷刑。如老虎凳

2021-06-09 13:15:34 字數 5622 閱讀 4869

1樓:

有一種刑具叫鐵驢什麼的好像

古代有哪些極其殘忍的酷刑,讓犯人生不如死,慢慢折磨死去?

2樓:

那就多了。比如:五馬分屍、凌遲處死、千刀萬剮等。

3樓:摯愛走原地徘徊

凌遲處死,就是用刀片把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來。

4樓:匿名使用者

老虎凳,五馬分屍,車裂,都非常折磨人

5樓:

人彘,就是把犯人做成標本來觀賞的

6樓:孤久

古代的殘酷刑法有很多,最經典的就是凌遲

7樓:風中凌亂

在古代殘忍的酷刑太多了,隨便一種酷刑就能把人這,折磨的生不如死。

8樓:

古代的很多酷刑一想到都讓人毛骨悚然

9樓:

在古代那種毫無人性的社會中,殘忍的酷刑極其多,可以說是五花八門。當然,不管是中國還是外國,酷刑是應有盡有,無處不在。那麼下面我們就來說幾個中國和外國的酷刑。

在我國古代有十種刑罰,斬首、腰斬、宮刑、烹煮、車裂、凌遲等等,每一種都會讓人受盡折磨,生不如死。這十大酷刑人人皆知,我們就不多說了,說幾個很少見並且比這十大酷刑更殘忍的刑罰。

騎木驢,木驢是一種專門為女性準備的刑具,有簡單的和複雜的兩種形式。先說簡單的,也就是乙個板凳,在板凳中間有乙個很長的圓木棍,會強行讓女犯人坐在其上,並且將犯人的腿釘在板凳上。因為有圓木棍,女犯人會痛苦不堪。

在之後會有大漢將她們抬起到街上遊行。

人彘,這是由漢高祖劉邦的皇后呂雉發明的一種酷刑。這種酷刑簡直達到了古代酷刑的巔峰。為何如此說呢?

因為它真的非常殘忍。我們看一看就知道了。「彘」在古代是豬的意思,也就是說被施刑的人在別人眼裡就是乙隻豬。

人彘這種刑罰,需要將犯人的四肢砍掉,毛髮拔光,雙眼挖出,割掉鼻子,耳朵灌鉛至聾,嘴巴灌藥至啞,最後扔進茅房,在這期間犯人不可以死掉。大家可以腦補一下這種場面,據說當初呂雉的兒子漢惠帝劉盈親眼見到這種場面,直接大病一場,根本接受不了。

清道夫的女兒,這同樣也是歐洲的刑罰,通過擠壓使犯人感受痛苦。頭、手、足同時固定在乙個刑具中,只要頭向下伸,腿必定彎曲,如果頭伸的程度很深,那麼就會將胸部腹部的骨頭擠壓斷,並且還會使犯人噴血。

古代酷刑是數不勝數,並且是五花八門,以上所說的僅是個別例子,比這些還殘忍的有很多。當然,這些只是在古代時期存在的酷刑,現代這些酷刑全部都被廢除了。但我們仍然能夠看出,在古代是多麼的草菅人命了。

10樓:

太多了,隨便一種酷刑就能把人這,折磨的生不如死。

請問古代有哪些刑訊逼供的酷刑(詳情)

11樓:璐幻晴天

應該是來俊臣向另一過氣酷吏周興說的「請君入甕」吧。另:凌遲的具體手法參見莫言**《檀香刑》,超詳盡~~

12樓:

01.《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02.《腰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03.《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04《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05《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07《烹煮》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08《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

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09《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11《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

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乙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12《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13《棍刑》

即木樁刑.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14《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

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裡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15《斷椎》

當乙個人對另乙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

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

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

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

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情。

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17《梳洗》

這裡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

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18《腦刑》

將看帖不回的人扒去頭上的皮,然後挖出腦子,將腦殼敲碎餵豬,把腦子剁成腦漿,然後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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