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擔保人,法院保全了我們的房子,房產證上是夫妻共有,法院有權拍賣嗎,謝謝

2021-06-11 19:03:50 字數 1156 閱讀 5709

1樓:伯欣愉

1、要確定擔保時間,是否屬於婚姻存續期間,擔保是以房產擔保還是個人擔保,擔保事項妻子是否知道,如果已經知道,原則上可以保全,如果不知道,擔保也未有收益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

2、如果房屋只有一套,且為當事人家庭生活所必須的(豪宅,大戶型的可能會被拍賣),一般法院不會強制執行。

3、如果確定非夫妻共同債務(如第一條),法院最多隻能拍賣房產的一部分,妻子不同意賣的,一般可以購買丈夫那部分。如果再有第二條情形,那就可能不會拍賣,但是丈夫不履行擔保責任,會被列為失信執行人,子女就學,高鐵出行都會被限制。

4、如果能確定債務人還有財產,可以積極向法院提供線索,能從債務人處執行財產,法院也就不會拍賣擔保人財產。

2樓:房地產帶鹽人

如果是你們的唯一住房,應該不會拍賣。

再就是丈夫的擔保你是否知情,是否是連帶擔保人這一點也很重要。

3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是唯一住房(生存必須保障)一般是不會拍賣的。同時,如果不是夫妻共同擔保(妻子不知情況下)也只能以 擔保人本人財產或本人的份額財產承擔擔保責任。

4樓:找法網

如果該房子是你們唯一的住房,法院只會進行查封,不會進行拍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第一條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第六條被執行人屬於低保物件且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人民法院不應強制遷出。

什麼是承擔連帶責任的比例再擔保,有關擔保人是否承擔連帶責任

保證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

貸款人沒錢還銀行,我是擔保人我們已被銀行起訴,現在我村準備搬遷,會扣我的平方數底銀行欠款嗎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會直接扣平方數折抵銀行欠正搜銀款。畢竟房屋拆遷補償和你作為擔保人承 專擔銀行貸屬款的擔保責任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銀行無權直接抵償。通常情況下漏猛,如果作為擔保人有償付能力請開給你下,舉宴銀行有權利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你名下的財產,包括拆遷補償的房產或其他財產。因此,法院可能會在你...

我在借條的擔保人上面籤了名,但是名字是錯的的身份號是錯的,請問我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您好 1 如果對方能證明實際簽字人是你的話,雖然借款有效但是擔保條款應該是無效的。2 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我的部落格 你一樣負責人的,不要做這些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