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田振宇大夫
應該是事實婚姻,好像可以告他。
2樓:
額 。同居並有小孩。
你幹嘛不和他去領結婚證?
你們沒有領結婚證。
就沒有什麼保障。
他可以跟別人結婚。不管你肯不肯。
你怎麼會沒領結婚證。都7年了還有小孩了。
他和你過煩了。扭頭就可以走。
你要是領了。就有保障了。
他就不會那麼隨隨便便的說分手了。
最好兩人好好談談。
3樓:映日日的紅花
傻不傻啊?
這問題還用問
什麼兩種選擇 沒有選擇
就是放棄
不忍心 就流掉
你何不想一想 孩子要是生下來 你倆就必須結婚吧從此以後每年每天你都想這 這孩子不是你的親生骨肉 作為乙個男人 你要是能那麼大度
那你就要 你還挺喜歡人家 人家拿肚子裡的孩子來騙你 你還喜歡人家哥們理智點 別讓這時候的錯誤 給自己留下一輩子的遺憾分手
4樓:
可以起訴他給孩子撫養費,但你不可以告人家重婚,因為就沒結婚。
5樓:胡看亂侃
感情的事情不是用法律來維護的,就算贏得了官司,他是你孩子的父親,最多給個撫養費,以後孩子會失去父親,雖然他不負責,但是可以用懷柔政策讓他負起父親的責任,給你們撫養費,我感覺無論是正面還是側面,你們在一起的可能性不會很大了,既然做不成夫妻,讓他繼續做你孩子的父親,而你也可以尋找自己的幸福,如果一直把精力和心思放在他背叛你的事實上,你會更加難受,就算是氣不過,不甘心,也不值得你再浪費時間在他身上,他不值得你那麼浪費自己的時間和青春,和平解決,平淡的分手,尋找那個願意對你負責,給你幸福的男人吧,祝你幸福
6樓:青蛙上樹枝
可以告他,支援你
真怕哪天我也被告,你不結婚,生啥的孩子啊
7樓:
你們領結婚證了沒,領的話可以告他,沒領的話,他可以和別的女人結婚
8樓:匿名使用者
我現在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同居4年有小孩。他現在另外找了個女的,最主要的是要錢。如果不給讓他日子過不清淨。沒辦法。。。只有耍憤了。。
9樓:
你可以告他 你必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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