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一看老公手機,他不讓看,說是尊重個人隱私,要個人空間。上次,我看他手機,一下子就被搶回去了

2021-07-02 20:17:44 字數 5894 閱讀 9048

1樓:陳生也

只有二個可能:其一就是裡面藏有黃色內容,如黃圖或色書。另一個可能就是有與某女見不得光的聊天記錄內容。所以他才用”尊重個人隱私,要個人空間”等話提來回絕你作為妻子的正當要求!

2樓:淦友

沒錯`要學會做個好老婆`從角落做起`不管老公去喝酒多遲迴來倒杯水給他`泡好洗澡臉水`叫他洗下早點體怎你是頂良住別太累`明知道找情人回來也要對他好.大男人最怕的是好字`這點你能做到的話相信你老公對你怎麼好都會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確實是不好的習慣。我就不喜歡別人動我的手機,雖然沒什麼祕密和隱私,就是不喜歡。

翻看手機給人一種不信任的感覺,生活在一起給彼此留點隱私空間吧。

4樓:

其實你們之間已經存在很大問題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像手中沙,捏得越緊越容易灑落

5樓:所彭越

你要看他手機是有點不太好,影響彼此信任,但是他那樣搶過去,說明有問題

6樓:至少還有你

你就不去看就對了!能過一天算一天,很多男人都那樣,不只你遇到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多了~心會很累~夫妻之間彼此信任~愛他就要相信他~每個人都要有自己的空間

8樓:匿名使用者

有問題了,有小老二,你要把你老公的心搶回來。

9樓:高勒蒙古

一般這種情況他手機裡肯定有見不得人的事兒

10樓:我想該次名

哎,如果你想永有這個家那就不要看,用心晚救,叫他知道家人是最重要得

11樓:匿名使用者

別沒事對方的手機!另對方反感

12樓:霧裡賞花

我家的也是這樣,反正有沾花惹草的目的

13樓:

看手機不好,但你老公的反應也不正常!如果他只是不喜歡你的這個行為,會生氣,會說你,但不會搶手機!還是有怕你看的東西

14樓:臺新立

聽聽看走眼那個歌詞就事這樣說的

15樓:love雲卿

幹嘛要看他手機呢?如果換做他要看你手機你樂意麼?

16樓:小橋流水

他一定是手機裡面有事了

17樓:玄繡文

可以不用看……不過做什麼一定要告訴你……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能對一個男人太好了,那只是對他的放縱

19樓:在莫干山感受雨天的司馬懿

愛是信任,愛是不猜忌

20樓:那年那兔那點事

你老公有疑點,有時間,夫妻坐下好好聊聊這方面的問題

夫妻之間,有必要查彼此的手機嗎?

21樓:你是什麼血統

夫妻間要不要查對方的手機,這要分情況而定。畢竟有的人是自律的,你不查手機,他也能把控好自己。

有的人是屬貓的,見了葷腥就沾,你查不查意義不是很大。第一種就不用說了,偶爾查一下,有雜草及時的清理。

第二種才是麻煩的存在。這種人我的建議是,要查,但是查的時機要把握好。不能太頻繁。突擊檢查,如果有及時的滅火。必要的時候敲打敲打。

該斷零花錢的斷零花錢,該上弦的上弦,別讓他的弦太鬆,要讓他知道如果出軌的話,一旦抓住就送他泰國三日遊,做手術的那種!

22樓:唯我毒美

夫妻之間還是要有屬於自己的一點空間的,所以我個人認為夫妻之間真的沒有必要查對方的手機。一般情況下,出於對對方的信任,沒有誰會想要去檢視對方的手機的。畢竟已經成為了夫妻,這點信任還是有的。

但是,如果你們之間的感情出現了裂痕,或者你做了什麼事情讓對方不再信任你,這個時候她就會想要查你的手機。這個時候,如果你沒有做什麼虧心事,那麼給對方看你的手機又怎樣?讓對方看手機能夠讓對方安心,也能夠讓你不那麼煩躁,畢竟你不給她看可能就會引發無數遍爭吵,讓兩個人都不愉快。

當然,如果你實在不喜歡她的這種行為,覺得她不尊重你不信任你,那麼你先依她這一次,安撫一下她。等她平靜下來再好好的和她談談,和她約法三章。當女人恢復理智的時候,當她信任你的時候,她就不會那麼無理取鬧了,就不會一意孤行的。

夫妻之間貴在知心,而知心的前提是你們得學會和對方好好溝通交流。不管怎麼說,夫妻之間發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關鍵是兩個人要學會體諒對方包容對方。你能明白她的不安,她能體諒你的難處,那麼所有的事情就不是難事,所有的事情都能夠解決。

所以,夫妻之間查手機不是有沒有必要的問題,而是通過這個行為反映了你們之間的感情並沒有那麼牢固。這個時候,我們要做的就是通過這件事情好好經營彼此之間的感情,不然到最後到了無法收拾的地步才後悔。

23樓:齊力

借錢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在個人資金充足的情況下有時候適當借一些錢給需要花錢的朋友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在個人資金不是很充足的情況下,大部分人是不願意借錢給別人的,借錢給熟人,一方面個人不好意思要利息,另一方面沒有明確的還錢期限,再者連借據有時候都沒有,這使得個人的資金處於一種相對不安全的環境下,但是借錢物件有時候是自己的好朋友或者是關係非常親近的人是的人們不好意思去拒絕的,下面介紹幾種拒絕借錢給別人還不傷和氣的方法。

1,從源頭預防別人想自己借錢的可能,一個看上去非常窮酸的人會讓別人不會想到問個人去借錢,這種方法需要長期去維護,經常向周圍的朋友,熟人哭窮,並且自身也保持著十分拮据的樣子,這樣會讓別人不好意思去問個人借錢的。裝著一副沒有錢的樣子,但是這樣的形象很難讓個人與周圍的人搞好朋友關係,但是有時候也能為個人省去很多麻煩。

2,跟朋友說清楚個人的流動資金非常有限,工資到賬就會自動去投資各種理財產品,身上沒有多餘的錢去借給別人,順便可以將個人購買的理財產品截圖給借錢者看,儘量是對方相信自己,如果對方不相信,個人只能表示自己的歉意了。

3,現在**上能夠憑藉個人身份資訊借錢的**有很多,就例如支付寶上的螞蟻借唄等等,借錢的額度還是相對可以的,而且利息也是在個人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如果個人不想借錢的話,就多向借錢者介紹一些可以低利息借錢的**,如果對方可以接受的話就不會再向個人借錢了。

24樓:

不做虧心事,不怕查手機。首先,夫妻雙方的手機解鎖密碼,應該不會相互瞞著吧!你老婆都開不了你手機,看來你是得好好解釋一番了。

她不相信你,所以你就以不相信她作為迴應嗎?沒做虧心事,她要看給她就好啦!

愛你,信任你,就不會檢視你手機

假如有一天對方再檢視你手機,肯定心裡有了許多疑問,這可能也是你的某些行為不當給她造成的懷疑。除了自我反省外,你還得主動交代、解釋。如果你什麼也不說,老婆有了情緒也不關心,估計是有問題了。

缺乏有效的面對面溝通檢視手機的實質就是資訊的獲取。她想要的資訊,為什麼不面對面的傳達呢?而是通過手機來機械的表達,這種表達註定是沒有溫度的、冰冷的,傷害也是大大的。

手機是現代人的內心世界,記錄著你的日常生活軌跡。是老朋新友們時空間隔、地域間隔聚首溝通的大平臺。當然也就有了不為人知的“小祕密”。

做為夫妻之間你想在對方手機裡看到什麼?你最怕對方看到什麼?

彼此給雙方留有空間,相信對方、相信愛情,相信家庭。整天疑神疑鬼、捕風捉影這是在沒事找事。給對方找麻煩,就是給自已找罪受,給整個家庭造成傷害。

異性也是生活中正常交往的一部分,不要是對方一接觸異性馬上就劍拔弩張的如臨大敵,察言觀色,刨根問底的找出些事情。

對待對方的異性朋友,要用健康的心裡去面對。既就是你所擔心的新歡舊情也並不一定就發展到你想象的那方面。他(她)們只是帶有特殊符號的朋友罷了。

在此我以成功走過大半輩子的經驗奉勸大家:相信對方就是尊重對方,不要讓手機成了現代家庭的“隱型炸彈”。只要對方心中有家、心中有你,其它的擔心都是多餘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應該有隱私權,這是人的最基本的權利。

一、所謂隱私,就是一種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當事人不願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個人資訊,(只能公開於有保密義務的人)當事人不願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個人私事,以及當事人不願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個人領域。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祕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權是一種基本人格權利。

  知情權(therighttoknow)是指一個人有權知道他應當知道的事情的權利。  學術界對於知情權的性質尚無定論,許多人將知情權作為人權的一種。但夫妻之間的知情權(以下簡稱夫妻知情權)與平常所談的知情權有所區別,它是指配偶之間基於夫妻關係而享有的相互知悉對方一定範圍內的個人資訊的權利,應屬於配偶權的範圍之內。

  作為最為緊密的姻親,夫妻關係仍是目前社會最基本的家庭關係,為了保證夫妻關係的存在和穩定,夫妻之間需要互相有一定程度的知情,而且這種知情應當達到相當深刻的程度。  這種知情是雙方當然享有的權利,雖然法律並沒有對此予以明文規定。夫妻知情權的範圍應當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對方的家庭狀況、財產狀況、個人喜好、生活經歷、身體情況等。

如果我們認為夫妻關係是以愛情為基礎的話,那麼此範圍中最為重要的或最為核心的,應當是相互之間對夫妻感情的忠實情況,即雙方對忠實義務的履**況。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負有相互忠實的義務,對這一規定有兩種解釋:廣義上的忠實義務應當包括夫妻感情相互忠實、夫妻性生活相互忠實、對家庭負責、對對方予以照顧和扶養、不得為第三人利益犧牲和損害配偶另一方的利益、婚內財產共同享有等方面;狹義上的忠實義務或稱貞操忠實義務,僅意味著配偶性生活的排他專屬義務。

狹義上的忠實義務是夫妻關係所以區別其它身份關係的根本性標誌。基於此原因,本文中將僅僅討論夫妻在狹義的忠實義務方面的知情權。  應該指出的是,法律不能管束個人的思想,平常所說的“婚外情”或“婚外戀”,如果一方僅僅和第三方有內心感情上的戀情,而沒有為性行為或者其它過於親密的不合適行為,法律對此是無能為力的;  只有出現了與第三方的婚外性行為或其它過於親密的行為例如親吻、擁抱等,即我們俗稱的“越軌“,才能說過錯方違背了法律意義上的忠實義務。

二、夫妻間隱私權與知情權的衝突的協調  婚姻是男女兩性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併為當時的法律所確認的兩性之結合,它具有法律意義。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互為配偶,基於配偶身份關係的權利義務也隨之而產生,配偶權是身份權的一種,具有專屬性,它應包括配偶姓名權、同居權、忠實請求權、互相協作權、日常家事**權等其它權利。婚後,夫妻一方雖然不是對方的財產,但並不意味著他(她)就是自己身體的絕對所有者,擁有不受限制的絕對性自由,相反,一方仍然需要對另一方保持性的忠誠。

結婚就意味著雙方在法律上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夫妻雙方同時相對失去了自由支配其自己身體的權利,也不能隨意到婚外去尋找肉體的快感,更不允許第三者的介入,因為夫妻雙方相對擁有對方身體的所有權、同居權以及對忠誠的維護權,“事實上,現代婚姻是一種配偶身體的‘雙向私有制’,丈夫和妻子互為所有者和被所有者,它為配偶雙方設定了相互佔有對方身體和性的權利,這種‘雙向佔有的權利’在婚姻法裡被表述為‘互相忠實,互相尊重’,而婚內的權利義務在婚外則可被置換為‘配偶的身體和性不受他人侵犯的權利’以及‘不得侵犯他人所有的身體和性的義務’”。[20]所以,現代婚姻中的男女平等並不意味著配偶婚外的性絕對自由。夫妻雙方除了擁有自己的身體以外,又相對擁有對方的身體和性。

這在我國《婚姻法》體現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相互尊重。

”  而廣義的婚外戀是指已婚夫婦與配偶之外的異性間的戀愛乃至同居、重婚行為。可見婚外戀有多種表現形式。如果僅僅是精神上的戀愛,而沒有婚外性行為,配偶一方是否有知情權,比如,配偶一方通過偶然的機會翻看了另一方的日記,在日記裡發現,自己的配偶有婚外戀情,但日記裡並沒有關於任何婚外性行為的記錄,在這種情況下,一方是否可以以日記本為證據向法院要求離婚或要求對方進行過錯賠償呢?

或者是通過檢視手機簡訊、通話記錄瞭解上述情況?  另外,配偶一方有充足理由相信對方有婚外情,而予以跟蹤拍照或請所謂的“民間事務調查所”、“安全事務調查所”等這一類民間偵探機構予以調查取證,通過取得的證據**足以證明配偶一方有婚外戀的,這類證據是否能得到法院的認定?這種取證方式是否侵犯了出軌一方以及第三者的隱私權?

如果老公的手機一直不讓我看,而我要是強行看的話他會生氣是怎麼

他會覺得你沒有尊重他,他的隱私被侵犯了,不被尊重。每個人都會有一些隱私,這些隱私是不能夠讓其它人看到的,包括是夫妻也是這樣的。你強行看的話,就是對他的不信任和不尊重,乙個成年人自然會生氣 希望能夠幫到你 我想說,換位思考,人的尊嚴,自己的老公自己應該清楚,如果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以及傷及尊嚴,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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