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要你去出庭作證,是不能拒絕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也就是說,凡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志的人不能作證以外,公民有作證的權利。
如果這個案件發起訴訟之後,你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不用擔心,出庭之前,法院應該向你傳達一些關於作證的主意事項,而且出庭作證並不是可怕的事情。法律保護證人,別擔心會遭到不公正的待遇,要相信這個世界是正義的!
另外你的提問裡說到,“他大伯”寫了東西讓你簽字,那你就要好好回憶了。他當時讓你寫東西的時候,是以私人身份寫的,還是以公事身份寫的。換句話說,他是先拿他的工作證給你看,而且告訴你他是交警之後,才讓你簽字的?
還是他沒有表示自己是交警,就直接叫你簽字。不管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是交警了,這個細節一定要注意。
如果他先告訴你他是交警,那麼就是他違反法律,他作為當事人的親屬,應該在這個案件中迴避,他應該避嫌。
如果他沒告訴你他是交警,那麼他就是私人身份,他寫的東西不是交警隊或者公安局的檔案,以後把你簽字的這個東西交給法院時,就是私人提供的了。
2樓:饒天纂
一、法律雖然規定:凡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但沒有規定不作證怎樣處理(有且僅有一個例外:間諜罪證人不作證是犯罪--與你無關不必考慮),司法實踐上證人不作證的情況極為普遍,不會受到任何處理,你可以放心;
二、實事上你已經作了證,你所出具的書面證言蒐集者會向法院提供(如不提供等於沒有作證當然不會通知你到庭),法庭上會宣讀;證人不到庭,不影響書面證言的效力;
三、我有一個疑問:“事故分析部分析結果就是找我瞭解情況那家的人騎的 ”你的證言和這個結果一致嗎?如果一致那是對蒐集你證言的一方不利的,實踐上對自己不利的證據罕見自己會蒐集;如果不一致那就是說你作了偽證,作偽證是犯罪;
四、強迫證人作證是犯罪。
3樓:匿名使用者
lixin0219回答的比較好,最重要的是在找到你的時候,有沒有出示證件這個關鍵。
我想當時應該有跟你說我是警察等其他的,否則,不可能叫你簽字按手影的!但這個你要注意啦!還有你看過寫的內容了嗎?稍微有寫偏,你就很吃虧的哦。還會很大問題的哦!
4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有作證的義務
樓主你可能不能拒絕
5樓:牆腳摘紅杏
你可以不出庭作證的。
6樓:簡單霏霏
你摁手印的那份東西不能作為證據,因為它不是合法取得的,只有公檢法和律師才有取證的權利。
當然,你是有作證的義務的,不過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是可以不出庭的,在公安局那做證人證言就行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可以不出庭作證的。有作證的義務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應該去做正的,不過你要是不願意去,誰也不能強迫你...........我還是建議你去.......
9樓:愛問_之人
偶是來刷分滴,拜拜啦!
10樓:偶只是你的幻覺
這個恐怕不能,因為公民有義務做證的,況且你已經提供了證詞的
懂法律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我有個問題想問,請您留下qq以便聯絡,我有急事啊,請幫幫忙啊!
11樓:匿名使用者
1258021818
12樓:
什麼事不能再現說,hi我吧
請各位懂法律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幫幫我,這樣醫院該負責任嗎
13樓:海警
不知道復你爸爸是什麼病?怎麼身亡制的?如果你覺得醫院和救護車有責任,可以和他們打官司;
如果單單是因為氧氣沒有跟上,就身亡 的話,那麼醫院和救護車都有責任;
醫院和救護車都有可以移動的氧氣袋,供患者轉院時使用,以防萬一;
請各位學法律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們幫幫忙吧
這還不簡單,不理他們,就說你不認識。他們要是還糾纏你,你就讓他們去法院告,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難道都被搶注了 1.你看看,你們城市電動車是不是歸類於機動車了。2.你要找著證人,旁邊有人看到現場的。如果是機動車撞自行車的後車輪,那她應該全責。如果2000塊你已經付了,你就告訴她,2000元醫藥費,算你家...
懇求法律援助!請求懂法的叔叔 阿姨 哥哥 姐姐給予我幫助!我和母親現在的確有點求助無門的感覺
為你做一下析產 假如房子價款為100萬。房子本來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後房子的一半歸你母親 50萬 房子的另外一半 50萬 由你的母親 爺爺 奶奶 你四個人依法繼承,每人分得12.5萬元,你父親的兄弟姐妹均無權繼承該房屋,因其均不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至於你爺爺的遺囑,因其遺囑指向物並非其...
各位哥哥姐姐叔叔阿姨
誒,我是過來人拉,高考緊張人人都有,就象射箭一樣,不繃緊那跟玄怎麼能射得遠呢,接下來的10天的話應該學校已經放假讓你們自己複習了,我高考前那會雖然說放了假還每天去學校報道,畢竟和同學說說笑笑比較有樂趣,回家吃好晚飯每天都去黃浦江散步,反正書多看也那樣麼,再晚點看看電視和爹媽聊聊天 其實他們才是最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