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輝郎
你好,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可以幫你。仔細看看我給你的條文,可以追問。
根據婚姻法
首先,你們可以先協議離婚,如果協議不成,可以起訴。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如果你符合上述條件可以離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因此,你們可以先協商財產分配,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判的,至於這個財產法院有它的途徑可以查到,如直接通過司法程式要求銀行提供相關資訊。
望採納,可追問。
2樓:匿名使用者
和她好好講一下!不行了再使用法律手段。。。;如果嫌麻煩就不要離婚!!!離婚對孩子的影響太大!懂。。。
3樓:靜態也許很美
最好解決方法還是商量這來 如果你要孩子 她也好孩子的話 只能交給法院判決 如果她願意把孩子讓給你 錢就不用要了 你就是想要也要不來啊 要是你老婆狠的話 孩子要走 錢只能要回一半不說 你還要撫養費 孩子人家在送人 你什麼都沒有了 你再告人家 人家說我只是讓他們帶撫養 你也沒辦法
4樓:
首先要宣告的是,你們結婚後,一方的工資、獎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這十二萬就算全在,你也只能分到一半。其次,這十二萬你要舉證有並且在她那裡,她要是說都花了,那要看她花**了,她要舉證用在什麼地方。
用在不同的地方處理是不一樣的,如果是普通家庭生活必須支出,那你無話可說的,如果是大筆支出,又沒有雙方同意的,就是她沒告訴你,那就有理論的餘地。要是她舉不出證據,那就認定十二萬在的。此外,你說兒子在你這裡,如果離婚訴訟,10歲以下子女原則上是跟母親的,當然如果有法定的情形你可以要求撫養,比如女方無經濟**,女方患病之類的。
至於你說你妻子在家沒有工作,我還要宣告的是,妻子在家照顧家庭在法律上你不能認為她對家庭沒有貢獻,因此離婚時,會考慮女方狀況適當予以照顧,這是婚姻法中“保護婦女兒童老人合法權益”這一原則的要求。
5樓:邢藍藍
最好找到存款依據。存在你名下就好說了。
6樓:紫色芊語
能不能給你老婆留條活路呢,你錢也想要,小孩也想要,女方就一點地位都沒有了
7樓:手機使用者
雖說她不賺錢,可在家看孩子,那錢算共同財產,應該全給她,大度些!
8樓:匿名使用者
先把錢拿到手,再離婚
我和老婆感情不和,我想離婚,當每次我提出離婚她就以死來威脅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們領證才幾個月因為之
解決矛盾能不離婚還是不要離婚的好,畢竟再婚的生活也未必好過。有一句話怎麼說的,順毛的馬好騎,哄好你老婆日子也就好過了。不是什麼原則性問題,沒有必要離婚。中國人來說,就是教別人打孩子,不會教別人分離的,因為乙份感情的產生,總是不容易的,你有沒有想過,當初你和她為什麼就會對上眼,走在一起呢?想當年,你就...
我和老婆感情不和,後來心情壓抑有了外遇,我起訴了離婚絕對不是因為外遇,但她堅決不同意離婚,但實在過
但是她不願意離婚應該是對你還有感情吧,為什麼不嘗試下讓她改變呢?給她乙個機會,如果她能改變,那你也不妨試試重新接受她。如果她還是不肯改,那就事實分居好了,分居兩年法庭是預設離婚的。你都起訴離婚了,只要有正當理由,法院肯定會判你離婚的,可是我感覺不只是你老婆不同意這麼簡單吧,因為你在離婚前有了外遇,不...
我是男方,結婚四年,因感情不和,想離婚,現有三歲女兒,我想要,有把握要回嗎
結婚4年感情不和,想離婚有三歲女兒,你想要看看你倆誰更有能撫養孩子的權利,誰能給三歲女兒更好的生活 你是男方結婚4年,因感情不和想離婚,想要三歲女兒。關於對離婚子女的歸屬問題,審判機關通常都是以有利於孩子撫養來判決的。這個的話,要根據你們孩子自己的意願,畢竟還女孩已經三歲了,還有就是你們雙方的乙個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