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撫養義務只存在於父母子女之間,一方死亡的孩子應當有在世的一方撫養,可以通過跟孩子的其他親人協商的方式取得補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親人與孩子之間均不成立撫養義務。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2樓:匿名使用者
監護人資格、撫養順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舅姨……關係越遠順序越靠後,只有在父母沒有能力(經濟,身體狀況)或出現對撫養不利的情況下才有後面的親屬承擔撫養責任
上述現況,小孩應有母親養
孩子的爺爺奶媽姑母在道義上可以幫助
除非證明母親不適合撫養可以變更孩子的監護人,按撫養順序獲得監護人資格,承擔撫養責任
財產分割:丈夫和妻子婚後的財產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如果死者未有遺囑說明其財產分割,就雙方一人一半,屬於丈夫的一半,又可由配偶(妻子)、父母(爺爺奶媽)兩方各分一半。
3樓:芥末餡大包子
1、夫妻互為彼此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2、因為在丈夫死後,其財產歸妻子繼承!如丈夫父母需要贍養,那麼可以從丈夫的個人財產中拿出一部分作為贍養費給老人!分配比例按照實際情況分配,由於還有兩個孩子那麼可以將丈夫的個人財產分為三份!
分給妻子、老人、孩子!
3、由於孩子的母親還在,所以孩子的爺爺奶奶及其姑母們不需要承擔撫養費!
4樓:匿名使用者
您的情況很讓人同情不過:
1、孩子法定的您是第一扶養人即歸您扶養
2、財產問題:(1)婚前您丈夫的財產:您和您的2個孩子繼承3/5(2)婚後財產1/2屬於您的財產,另外的1/2您繼承其中的1/5 ,2個孩子共繼承2/5 既您和您的2個孩子一共繼承屬於您丈夫的那1/2的3/5 也就是1/2+(1/2*3/5)。
一句話:共同財產您和您的孩子至少繼承4/5。
另外爺爺奶奶如果有勞動能力,處於照顧未成年人的考慮您和孩子可能繼承的還要多一些。我們真心希望爺爺奶奶姑姑等近親屬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多照顧些孩子並給與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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