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網推薦律師
如果真患有精神病,是要經過法醫鑑定的,鑑定證實以後,那麼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如果真想討回公道,那麼要有證據證明,再實施殺人這個行為的時候是清醒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很負責任的告訴你,要對這個人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沒有精神病的話裝是裝不來的,能鑑定出來。如果有精神病的話,要看殺人當時是不是處於精神病發作期,是的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對她進行強制醫療,因為殺人的時候她是沒有自知力的。如果不是發作期,是間歇期的話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3樓:
精神病是需要經過專業鑑定的,不是律師說是就是的
4樓:瀟
簡直太簡單了!
可以叫法醫鑑定啊,以堅定不就知道有沒有精神病了啊!
5樓:山野柴胡
可以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
6樓:匿名使用者
有法醫的麻,怎麼能隨便呢
殺人犯患有精神病能判刑嗎
7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現在殺人犯這麼多、人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殺人犯精神有毛病,因為現在這個世道精神病殺人不犯法……免責真是可笑而**\照這樣下去正常人是不是沒法生存了……也不知道這條惡法是誰提出來的……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終止、顯而易見是給那些精神病殺人犯的一張免死金牌讓他無法無天禍害他人、這樣的法再不修改這個社會就不曾在安全感了,法代表就是一個國家的安全……如果法都過迂腐、**、那就是助紂為虐、聲討:精神病殺人必須為所作所為付出代價承擔刑事責任「精神病殺人不犯法是為什麼呢?」這樣做對現在社會就這樣五大不符三大不利、不符合天道、不符合人權、不符合民意、不符合國情、不符合法制、不利於人類、不利於和諧、不利於公平、如果在不糾正過來、社會現實就亂套了
如果一個人殺完人,事後故意裝精神病,那法律該怎麼辦
8樓:陳律師
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
一、必要時,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精神鑑定。
如你所講,鑑定結果就有兩種可能:
犯罪嫌疑人騙術高超,被鑑定成了精神病,法院判斷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一個正常人到了精神病人當中,會發生些什麼呢?
如果鑑定犯罪嫌疑人不是精神病,那就負殺人的法律責任。
二、《刑事訴訟法》關於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的規定
第四章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
第二百八十四條 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9樓:匿名使用者
裝,那個需要做精神鑑定的吧,那麼容易裝過去那還要監獄做什麼?
精神病人殺人怎麼辦?在法律上如何判罰?
10樓:匿名使用者
精神病人殺人,要具體分析:
1、間歇性精神病人,殺人時是理智清醒,狀態,應該要負刑事責任,另外還要承擔附帶的民事責任;2、常規的精神病人,法律規定,殺人時不需要刑事責任,但是民事責任是不能逃避的,以其個人財產承擔賠償民事責任,監護人財產承擔補充責任;
刑事案件精神病患者從派出所到檢察院在到法庭有沒有規定時間的.
11樓:蘇源刑事辯護
如果是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的。一般案件在4-6個月審結!
精神病殺人犯在強制**期間,偽造證據,該承擔什麼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悲,這事還是請專家吧
sorry
13樓:
誰偽造證據精神病嗎?精神病是無法律責任的偽造證據做什麼用除非是偽造他是精神病的證據
14樓:
如果是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所造的證據根本不成立.法院怎麼可能接受?
你想一個瘋子所造的證據有誰信啊!
關於精神病殺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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