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
你可以隨時起訴離婚,但是否判決離婚,要看是否符合條件。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可以一次判離。分居滿兩年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標誌之一,還有其他參考因素。
如果第一次未判離,在判決生效後分居滿六個月再起訴的,一般也能判離。
2樓:荊萊
如果夫妻雙方還有感情,就別談離婚的事情了。
如果非要離婚,那是件遺憾的事情。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樓:南京謝軍律師
建議儘早到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正常情況下,第一次法院不會判決離婚的。要等第二次,第三次。
4樓:利達紅
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你這種情況應該很快的吧!你都分居兩年了,應該就可以離婚了!
5樓:戚廣利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並且有夫妻分居兩年的證據,到法院起訴離婚,一般不會超過三個月就可以判決離婚的。
我們感情不合,沒有共同語言,經常吵架,我要離婚,他不離怎麼辦
6樓:lgh馬保玉
分居兩年不來往,不履行家庭義務,然後起訴到法院
7樓:匿名使用者
她死皮賴臉的,那就起訴離婚!
8樓:匿名使用者
他還是愛你的,只是你變了
9樓:婷芯纖婼
出去玩,他受不了,就離婚了
我和他感情不合,沒有共同語言,在家天天吵架,因為我有兩個男孩一忍在忍,我想和他離婚他就是不同意,我
10樓:
只有通過法律的路徑了,因為旁人只勸和不勸離,再者那種心痛不在他們身上,他們是無法體會那種痛,離吧,如果你過的不開心過的壓抑又有什麼意思,你雖然心疼孩子,如果孩子是在父母吵鬧中成長對孩也是根糟糕的事,孩子環境長大會理解的
11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強制離婚,你以分居三年了呀!
12樓:潤玉仙的天妃
你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
13樓:心若向陽,無畏悲傷
和他好好坐下來談一次!如果實在不行~在分開!有了小孩還是儘量和好……
14樓:崢嶸歲月
離婚,孩子還是得要一個
感情不合經常吵架,可我沒有證據證明,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 吵架是很正常的!
如果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女方起訴離婚,法院給予辦理嗎?
16樓:千幻絕殺
離婚的形式有兩種bai,一是協議du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如果zhi女方想離dao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內以起訴到法容院要求判決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離婚是解除婚姻關係,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係。
她要是鐵了心離,那就絕對會離婚的,一般第一次請求被駁回,半年以後再上訴就會離婚了。親身經歷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有點難度,如果涉嫌家庭暴力法院一定會受理的。否則法院可能會先指定民事庭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則視具體情況而定是否**審理。
18樓:張建英工作室
如果有家暴,法院會受理的,再有證據就更好了
19樓:
一方不同意的話 分居兩年可離
20樓:屏123風
給,但是如果男方不想離,時間要長一些
我同我老公,分居兩年了,沒有感情了,我要離婚,法院起訴,會離婚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因此,一方起訴離婚的,法院將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進行判決。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如果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可見,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是法律規定的應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
依據這個理由提出離婚訴訟,應注意兩個問題:其一雙方分居的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 而不是因為外出務工等客觀原因;其二分居的時間應該達到二年。
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為由提出離婚的,應該提出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證據。否則除了被告自認該事實,原告提供不出證據法院對該事實就不予認定。原告可以提出相關證人證言、書證、視聽資料、物證等證據證明在二年內自己的確沒有和對方一起生活。
23樓:武都草民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通過該條規定可以看出,在夫妻雙方單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有爭議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走訴訟離婚途徑。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上述所列的幾項即是人民法院審理的主要依據,如果一方所提出的離婚理由不符合以上條件,不足以達到離婚的條件,那麼法院也是有可能裁定駁回起訴的;而且訴訟離婚的最終判決具有不確定性,其結果不一定是雙方想要的,或許還不如協議離婚,所以訴訟離婚的成功率不一定高,還是有一定的風險。
既然訴訟離婚有一定的風險,筆者建議在單方想要離婚時,如果協議離婚達不成一致意見,那麼最好通過律師走訴訟離婚的途徑,讓律師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提高訴訟成功率。即便是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也儘可能地諮詢律師,寫好離婚協議書,尤其是個中細節必須處理清楚,以免節外生枝。
24樓:淮南程律師
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達兩年的可以判決離婚,所以你需要證明你們當時分居是因為感情不和,還要證明確實已經分居達兩年。
25樓:匿名使用者
的問題是這樣的:能夠證明分居兩年的事實,應該可以判決離婚的。關於撫養權,法官會根據有利於小孩成長的原則來判決
26樓:過客一飄
肯定會的。分居兩年的事實,法院是會依法判決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已有武都草民的解答,你應該多看兩遍。他的解答是非常專業的,就連法定程式都跟你講清楚了,最終的決定權屬於你自己。應該採納。
28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分居三年法院會判離婚的
29樓:平凡dong努力
好像分居三年就算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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