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忙碌生活著
孩子的戶口原來跟著爸爸,因感情不和,兩人分居多年,孩子的媽媽可以揹著孩子的爸爸把孩子的戶口遷移,因為爸爸和媽媽都屬於孩子的監護人。
2樓:王翠芳
根據你的描述,孩子的媽媽不能揹著孩子爸爸遷移孩子的戶口。需要與孩子爸爸協商解決這個問題
3樓:可愛的硬漢
這個應該是背不了的,因為你遷戶口肯定是需要原戶口的證件,你沒有戶口本怎麼辦後來的事。
4樓:思語新竹
孩子的媽媽當然不能揹著孩子的爸爸保護和遷移到自己的戶口上。
5樓:小王子
肯定不可以啊。這種事情還是大家一起商量好。對孩子也好
6樓:詩詩洋寶
這個屬於原則性的問題,最好是跟孩子的爸爸商量好。不然以後總是扯皮吵架說不清楚。
7樓:戢巍
如果沒有爸爸的戶口本和身份證是不能遷的。
8樓:吉祥多福
不能,你們只是分居,沒有離婚,而且孩子沒有判給你撫養,必須倆人協商處理。
9樓:鑽石小豆
這個首先要知道媽媽的戶口是不是在爸爸的戶口上!如果是在爸爸戶口本上,媽媽要把孩子戶口遷到**!
10樓:擺攤
你揹著怎麼遷戶口,你遷戶**老公可能不會同意的
11樓:
這個不可以,還是要你們兩個去派出所登記修改,要不然法律承認不了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已半年孩子一直跟母親父親沒撫養過小孩,要離婚女方要蒐集什麼證據?
12樓:愛穿拖鞋
本人的素質休養,都是證據,凡是有利於孩子心理和身體健康的本人經濟收入狀況,家庭成員文化程度,以及家庭背景,法院可能會支援你
一、子女撫養權怎麼判
法院應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作出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判決。具體而言,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隨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長;改變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好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可作為子女隨父或者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歲以上的,應該考慮子女的意見,並盡可能照顧子女的要求。
補充說明:父母能否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一般情況下,父母離婚時,子女只隨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較多地隨一方共同生活。
但隨著計畫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來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爭搶撫養獨生子女情況非常多,於是出現了由父母輪流撫養子女的現象。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子女,一方面能夠減少因父母離婚給子女心靈上投下的陰影,使子女不因父母離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關懷愛護,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長;另一方面,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也可以使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可以緩和當事人雙方的對立情緒,融洽雙方的關係,共同做好對孩子的撫養教育。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根據此規定,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子女的,一般需要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由人民法院認可。採用這種撫養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觀條件,要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和保護其合法權益。
有的當事人在達成協議後,一方或者雙方反悔,不履行協議,當事人雙方可以就撫養問題另行起訴。
以上就是關於「子女撫養權怎麼判」、「父母能否協議輪流撫養子女」問題的介紹。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離婚子女撫養權的判定原則知之甚少,或者是一知半解,所以當真正面臨這些問題時,往往會變得毫無頭緒可言。此時最好的辦法是尋求婚姻律師的幫助。
因為他們擁有博學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執業經驗,能從專業視角為當事人提出最準確最有效的建議和意見。
有結婚證,有小孩,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13樓:牛牛的老爸
已經分居兩年了,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分居兩年法院會予以支援離婚的,所以你儘管放心好了。
14樓:
法律明文規定
夫妻雙方只要感情破裂
而且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的
你直接可以
到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會支援你們離婚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朋友,你好!
你今年多大了?你們結婚幾年了?
你們分居2年了,孩子跟著你還是跟著他爸爸?他不同意跟你離婚,是什麼原因呢?他是否還希望以後跟你和好?
你們分居這兩年,你是否思考過你們的婚姻?你現在是想跟他離婚,還是考慮跟他和好?
我是心理諮詢師,你可以說說你的詳細情況,我會盡力幫助你,祝你開心快樂!
16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對於你的問題可以考慮依法提起離了婚的訴訟。
17樓:皆有可能
可以訴訟到法院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8樓:都律師講案件
單方面同意離婚的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定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分居滿兩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孩子多大了?
一直和誰在一起生活了?對於孩子的撫養權要考慮最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
19樓:紅太陽
離不離,一張紙
愛不愛,有小孩
苦不苦,自己知
過不過,顧大局
好東西很多
但它不屬我
不和的感情
到底誰的錯
錯錯錯錯錯
最後別再錯
20樓:
你們應該分開,不見面,也不讓他見孩子,時間長了他就煩了或者另覓新歡了
21樓:
有孩子可能的話還是復合的好!
22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呀,已經兩年了,可以起訴了
為什麼戶口本上只有有爸爸和孩子,但是爸爸的那頁顯示的是已婚
綠萍也妖嬈 說明小孩的戶口落在了爸爸這裡,而媽媽的戶口仍在孃家沒遷過去,媽媽的戶口雖然沒遷過去,但戶口本上顯示的婚姻狀況還是已婚狀態,因為現在都是聯網的,所以戶口本上顯示已婚很正常,但在戶口本上爸爸那一頁婚姻一欄上是有配偶名字顯示的。 這應該是他的妻子在結婚後沒有遷移自己的戶口。所以戶口本上沒有妻子...
孩子上小公升初,戶口隨爸爸,媽媽的戶口在鄉下,爸爸的在城市,也有房子,並是片內(爸爸的名)學校讓上嗎
爸爸的戶口要在該片區,基本能上。還要看其他條件,如該片區學校指標是否招滿。小公升初,孩子的戶口和爸爸媽媽在一起,戶口本戶主是爸爸,房產證上是媽媽,行嗎?可以。只要孩子的戶口在學校招收範圍內,就不會有什麼問題。戶口本上的位址是,媽媽的房產證位址嗎?如果是的話,應該沒問題。小公升初,孩子的戶口和爸爸媽媽...
孩子的戶口不在他爸爸的戶口本上,房產證是他爸爸的名字,能上學區房的學校嗎
在媽媽的戶口本上也行啊,然後拿結婚證和媽媽戶口本證明孩子他爸是他爸爸,或者出生醫學證明也行。孩子的戶口不爸爸的戶口本上,房產證是他爸爸的名字,孩子能上學區房的學校嗎?房產證上有孩子父親,爺爺,奶奶三個人的名字,戶口本上孩子爸是戶主,應該是符合 三對口 政策的,親 你好 1 一般新購買未 的房產,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