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在14年2月的時候分手了,分手的理由很簡單,她說她的愛用盡了,就這樣我們莫名其妙的分

2021-09-25 13:16:53 字數 608 閱讀 9581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太難了,怎麼說呢,打個比喻,你很喜歡吃一道菜炒土豆絲,但你不喜歡吃蔥,所以你一直吃沒蔥的炒土豆絲,直到有一天你發現你吃的土豆絲是加了蔥的,只是在端到你面前時把蔥去了。所以你很難過,但你已經習慣了吃這種土豆絲,所以你是放棄土豆絲,還是忍著不吃。

這就跟你的這種情況類似,你還愛他,但是你已經發現,他不是你最初喜歡的樣子了。

愛,請深愛。不愛,請離開。

分開了做朋友,太累了,放不開,不是因為還愛她,只是不想讓自己成為禽獸,

相識是緣分,只是緣盡了。

不能相濡以沫,就請相忘於江湖吧。

與其糾纏不休,兩個人難過,不如揮劍斬斷,痛了,好了,淡了,再開始另一段愛情,

給不了她的幸福,就全留給下一段。愛情

2樓:讓風來聆聽

事實上,愛情裡沒有誰對誰錯,只有喜歡還是不喜歡,這樣的生活是否滿意。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兩個人都有,但是她的錯更大,畢竟你一直愛著她,她卻沒有向你一樣堅定!那你有沒有想過她和你和好的原因是什麼?

4樓:諸葛斤倆

都沒錯,但你倆也走不遠,心放寬,順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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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女朋友認識快一年了,在春節的時候,她媽說要給她訂婚,她就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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