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給彼此一段時間,比如一個月或半年,你們自己定。到了時間如果還覺得過不下去,就分手吧。
2樓:
呵呵 你不斷尋找吧,因為你也是在乎過程,可以拋棄一個,也要準備好被別人拋棄。
3樓:lovessss情感
既然分開了就不要在留戀,你會遇見更好的,這個人不值得你離婚,既然大錯已經釀成,還是早點放開
4樓:蒲公英
婚姻不是戀愛,不是感覺,是責任了好嗎?可能生活太平淡了,你們可以適當浪漫,製造點情趣。我覺得他思想不成熟,都結婚了,就不能一味追求感覺。你們不會是姐弟戀吧?
5樓:
太兒戲了,你能為了他離婚一次,以後會不會又因為另一個男人與他離婚呢?這是這個男人內心深處的一條軟刺,我相信他心裡會這麼想過。
6樓:郎單
理性地分析一下彼此的優點和缺點,婚姻如你們這般兒戲,太不可理喻了!婚姻不只是為了滿足慾望,想想一輩子應當怎麼過才是理!
7樓:
分開一段時間,如果說他還是對你有感覺,就和他在一起,但是我不贊成你為了一個人就放棄自己的婚姻
8樓:匿名使用者
是啊,上-人-妻的感覺沒有了!
我十三歲了,我爸爸在我八歲的時候離婚了,然後我十歲的時候我爸取了我繼母,我繼母還有比我小兩歲兒
向你爸爸說明情況,讓爸爸把你的基本生活費打到爺爺奶奶的卡上。實在不好意思,就請爺爺奶奶幫忙向爸爸說。你心疼爺爺奶奶,你爸爸也心疼自己的父母,只要他知道了現在的情況,就會想辦法的。你可以內向,但你不能自己疏遠你爸爸。重組家庭本來就容易鬧矛盾,如果你受了委屈不說,那就沒人知道,非要時間久了鬧大了嗎?你爸...
我和我老公離婚了,為了兩個孩子為了面子我們還生活在一起,這樣做對不對
藕斷絲連終究會是糾纏不清,到最後後悔不迭。現在的孩子不比以前,父母離異對他們的傷害沒有想象中嚴重,生活在一起要麼復合,沒有復合的可能性趕緊分開,不分的話失去離婚意義,對個人也沒有好處。離婚吧,現在是為了孩子,等孩子長大之後你們就沒有牽掛了就要離婚?那個時候你們青春不再,能找到好的?而且為了孩子那麼多...
剛離婚月孩子的撫養權給他爸爸了,然後我現在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能要回來
改變孩子的撫養人要經過民事訴訟,依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更改。自己說的沒有法律效力。按照法律,不能!但是如果你能證明你能比他老爸撫養資金更足的話,證明他老爸並沒有把他撫養好的話,是可以申訴的 丈夫出軌導致離婚,孩子的撫養權給他了,我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能要回來嗎?你好!首先我想說的是狗是改不了吃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