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後,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等。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財產分割時,如一方對夫妻感情上破裂有過錯,負有主要責任,即出現一方有婚外戀或重婚的行為;一方對他方有虐待遺棄的行為;一方好逸惡勞,有封建思想等等。則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相對多分割一些財產,以體現對無過錯一方的保護和對過錯一方的懲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樓:匿名使用者
1、「我們該如何分配這些財產?」:
(1)你婚前的房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你賣掉後以女兒名字買的房是屬於你女兒的,離婚時你或他都無權再分;
(2)他在婚後以他兒子名義買的房:也是他兒子的財產了,離婚時你或他也都無權再要求分割;但,他給兒子買房的錢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他再婚後所掙):如果你能拿出證據證明是借給他兒子的,可以要回一半購房款歸你;如果不能證明是借給他兒子的:
就只能算是你們夫妻贈與他兒子的了,不再要回。
(3)你買的車:雖然是用的你的名字,但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買,所以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一人一半。
但如果你能證明買車的錢用的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這車是你自己的,離婚時他不能分。
借小叔子的錢:如果有證據必須還;當車是夫妻共同財產時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當車是你的個人財產時是你的個人債務,由你來還。
(4)存款:只要是你們再婚後他得到的收入:在你們沒有書面約定婚後各自的收入歸各人時,就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雖然你沒工作、沒有收入,也有權分一半,但你必須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存款才可以。
2、「結婚時我女兒才上高一,我女兒是否他也有撫養的義務?」:沒有,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是親生父母的,繼父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如果你女兒在你再婚後與你們共同生活、繼父自願撫養的,可以,但不是必須。
3、「離婚我是否能得到相應的補償?」:不知你要的是什麼意義上的補償?
如果是想向他要補償:沒有,因為夫妻結婚自願、離婚自由,如果沒有導致婚姻解體的過錯,沒有什麼補償,只是有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補充:1、「當時買房子,並不知道用他兒子的名字購買的住房。用他兒子的名字是他事後告訴我的。
我和他現在就住在那所房子裡。 」:你已經在知道真相後預設同意,只能認為你是同意用他兒子名字了。
如果不同意、如果手裡有買房錢是你們婚後他的收的證據:你可以現在起訴請求確認此房是夫妻共同財產。
2、可以通過律師查收入,但要付一筆費用。其實你自己也可以想想辦法的。
3、車子如果他有證據是你在婚後所買:即使你現在過戶到其他人名下,法院也可以確認過戶無效、仍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而且:你這是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可能會不分或少分給你夫妻共同財產的,得不償失。
謹慎為之,當然,如果他發現不了也沒事,但我以為這種概率很小:車子他明知、他的存款您卻不明知。
3樓:天津市劉律師
婚後獲得財產,可分割。結婚前已經存在的財產,不分割。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案件。
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4樓:丁丁的豬
1.你們結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沒有作事前說明的,是誰的還是誰的婚後以他兒子名義買的,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的存款可以平均分配
女兒18歲前他有撫養義務
2.可以叫律師查
3.車子是婚後的買的,過戶他就有份
5樓:雪之韻
財產分割和前一次沒關係,按照份額分割
我再婚之後又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6樓:華律網
再婚夫妻的共同財產就要從家庭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夫妻共同財產不包括夫妻的個人財產。再婚夫妻的個人財產是指依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屬於夫妻個人的財產,或者由夫妻將婚後所得財產全部或部分約定為個人財產,或由夫妻將婚前財產部分約定為共同財產後所剩餘的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決,同時,也考慮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可以有所差別。由雙方協議處理是指由再婚夫妻雙方對於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協商解決。協議可以在人民法院調解過程中進行,也可以在其他時間地點進行。
協議的內容應記載在離婚調解書上,使達成的協議不致脫離實際情況,同時也有助於雙方的自覺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財產的協議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動干預。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7樓:亂顏是神偠盕
我在2023年再婚,一年後應丈夫建議辭職在家。我有乙個女兒,今年20歲,他有乙個兒子,今年24歲。再婚前我們各有房子,婚後我賣掉老房子用女兒的名字又買了一套新的。
他沒有賣掉老房子,也用他兒子的名字買了一套新房子。4個月之前我又買了一輛車,其中借用小叔子3萬塊,用的是我的名字。
因為他的兒子一直都不工作,靠父母養活,我很不滿,所以他兒子建議他爸爸和我離婚,讓他母親和他爸爸復婚。丈夫和我提出離婚要求。我已經辭職,沒有經濟**,女兒還在上大學,但女兒幾乎沒有花到現在丈夫的錢,都是她親生爸爸在給她繳學費,我有的時候負擔少量的生活費。
麻煩給解答一下。很著急。
8樓:卿川律師
1、還是按照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2、《婚姻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原文內容如下: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離婚後再婚,財產繼承如何分配?
9樓:華律網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後,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等。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財產分割時,如一方對夫妻感情上破裂有過錯,負有主要責任,即出現一方有婚外戀或重婚的行為;一方對他方有虐待遺棄的行為;一方好逸惡勞,有封建思想等等。則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相對多分割一些財產,以體現對無過錯一方的保護和對過錯一方的懲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0樓:王梁王
若你父親去世無遺囑,你和你父親的再婚妻子平分你父親的遺產。
房子是你父親的財產,要想房子全部歸你,只有你父親現在就把房子贈與你,先公證,再到房管局辦過戶手續。你可以與你父親簽個協議,規定你父親有終身居住權。
遺囑留給你不行,無理由剝奪他再婚妻子的繼承權,有失公平,遺囑會被法院撤銷。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18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個人財產,所以房產為父親的個人財產,就算父親再婚仍然屬於父親的個人財產,若父親死亡,沒有遺囑,則適用法定繼承處理,根據《繼承法》第10條規定,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配偶、子女、父母),所以由再婚的妻子和子女繼承,根據《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所以是在婚後的妻子和兒女各一半
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離婚後再婚財產分配問題
根據 婚姻法 司法解釋 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 住房公積金 三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 破產安置補償費。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離婚財產如何分配,離婚如何分割財產?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針對部分配偶給小s買車買房的情況下,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呢?這樣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利要求返還。這個問題現在是很多人都遇到了問題,就是因為法律規定的不夠細緻,所以各個地方處理的也不近一致,最近正在研究出台相關規定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 徵求意見稿 第八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
離婚財產分割,離婚夫妻財產如何分配
子女是無權起訴離婚的,所以,我徑直理解是你的繼父要與令堂離婚了。通常的財產分割原則很簡單 在區分個人財產的基礎上,以平分為原則,根據雙方經濟條件等諸多因素進行調整。如果可能被拆遷的房子,是你繼父在與令堂結婚前取得的,或者在婚後因為繼承 接受遺贈 贈與,且遺囑 贈與合同明確表明是給你繼父個人的,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