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去民政局辦理就好了。也就是當初辦理結婚證的地方。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要起訴的話,就要去法院、
一、訴訟離婚的程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訴訟離婚需要下列證據材料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 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4、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
(五)有具體的財產分割要求的,應提交主要財產清單。
2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雙方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協議離婚辦理:
一、申報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地轄區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二、辦理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各二張。
三、辦理程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四、領取程式:
(一)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四)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五)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六)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五、發放步驟:
(一)向雙方當事人再次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二)婚姻登記員告知其領取離婚證後雙方的法律關係,與子女的關係及各自應盡義務;
(三)在《離婚登記處理表》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本欄必由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
(四)登出雙方的結婚證,頒發離婚證;
(五)宣佈解除雙方夫妻關係。
現任龍川縣龍母鎮鎮長是誰,現任龍川縣龍母鎮書記及鎮長是那兩位
現任的廣東省河源市龍川縣龍母鎮鎮長就是鄒偉周,併兼任河源市龍川縣龍母鎮黨委副書記。現任龍川縣龍母鎮書記及鎮長是那兩位 無名小卒之一 河源市委黨校 2017年4月28日釋出的 校領導到扶貧村看望 駐村第一書記 資訊提及,4月25日,內校黨總支部書記容 常務副校長邱壽強,副校長陳躍華親臨龍川縣龍母鎮,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