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的,我能報警嗎

2022-03-08 04:25:33 字數 1477 閱讀 7999

1樓:匿名使用者

人家是夫妻,當然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了,你有什麼資格報警?

2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是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的,你能報警,但他們如果沒有影響治安警察怎麼會受理?

3樓:風險預警網

那就是犯了重婚罪,起訴後撤訴還可以告。只要不超過追訴時效就可以起訴。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屬於刑事自訴案件,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告不理。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4樓:章大蘋

這個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訴:重婚罪。

5樓:

難道是你老婆嗎,她和你木離婚,在與其他男人一起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話,是違法的,你可以勸說他們,也可以報警。

6樓:

不能、、、、、因為警察不管這事。

女人沒離婚,和我以夫妻名義生活了十年,有和別的男人在一起生活,我該怎麼維權?

7樓:思雨愛怡的最愛

名義夫妻要有結婚證才算呢。沒有結婚證,那叫同居。同居是沒有法律保障的。

需要維權的話,必須出示結婚證,以合法的名義。把你妻子告上法庭。沒有結婚證的話,只能以道德譴責她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可以的話給個採納,謝謝!

8樓:獲真保

如果你倆沒有結婚證,那麼屬於非法同居,根本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女人沒有離婚,和你在一起生活十年,這屬於重婚罪

總之,徹底放手吧!這樣的女人太亂了

我是離婚女人、和乙個已婚男人在一起同居生活,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她老婆現在要告他,我有罪嗎?

兩夫妻必須住在一起生活嗎?異地生活的夫妻有成功的嗎?

小三是外地的,和我老公以夫妻名義住在一起,我可以告小三嗎

9樓:天

你們領取結婚證了嗎?沒有辦理結婚證的婚姻是不屬於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

老公以夫妻名義生活,可是我不知道住,我起訴法院會自己調查嗎?

10樓:山人老施

老公以他人夫妻名義生活,可以收集證據,去報警或起訴。這屬於重婚罪。

11樓:孫福山律師

你這個表達能力起訴也不好贏

老公和前妻假離婚,還是已夫妻名義一起生活

說話你們根本就沒有在一起的必要。更沒有報復的必要。對於這種人最明智的選擇就是離開他。重婚罪也是犯法,估計他是欺騙你的感情,既然他們假離婚,你就學著放手,這樣對彼此都好 不要報復,報復沒有贏家,去法院把錢全部弄到手,然後告他重婚,讓他坐牢。你應該還沒有領結婚證吧?你頂多也就是個小三,想報復也行也沒錯,...

這樣的夫妻還有必要生活在一起嗎,這樣的夫妻還有必要生活在一起嗎?

你真的應該站在你妻子的位置想一想,用心去理解她的難處和想法!我覺得,這種事情,丈夫應該尊重妻子的意見,畢竟乙個孩子從孕育到養育,母親付出的比做父親付出得多的多。為這種事情離婚,那考慮過孩子的感受嗎?樓主,妻子私下墜胎,的確不可原諒。但為了你們的大兒子,再考慮考慮吧。如果你妻子能向你認錯,並保證以後不...

夫妻多久不在一起生活!可以自動離婚

您好!我國沒有自動離婚的法律依據。離婚只有兩條途徑 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離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