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能查手機通話內容嗎,手機原來的語音通話記錄,公安局能查出來說的內容嗎

2022-03-09 22:29:51 字數 3771 閱讀 8738

1樓:這世界很破

就算是**也只可以根據手機號碼調取通話記錄,對於通話內容是沒有辦法知悉的,除非公安機關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對於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提前採取技術政策措施,監聽其手機通話內容。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技術偵查措施的)批准決定應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物件。

批准決定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對於不需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對於複雜、疑難案件,期限屆滿仍有必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過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由此可見,技術偵查措施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程式,但是具體如何適用,需要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作出詳細的解釋。

技術偵查措施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對於複雜、疑難案件,可以根據案情需要並經過批准延長,但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2樓:肥紡馱部

我認為在你的權力受到侵害的時候,你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的幫助。並對你們的通話內容進行錄音。在這種情況下,該通話內容就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護,也就能作為法律證據了

手機原來的語音通話記錄,公安局能查出來說的內容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只可以根據手機號碼調取通話記錄,對於通話內容是沒有辦法知悉的,除非公安機關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對於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提前採取技術政策措施,監聽其手機通話內容。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技術偵查措施的)批准決定應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物件。

拓展:1、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下設職能部門。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

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割槽分局。

2、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4樓:孫豔律師

回答提問

你好回答

公安局在偵查刑事案件時可以查其個人手機通話記錄內容。公安機關的刑事執法權有立案權、偵查權、刑事強制權,查刑事案件時可以查其個人手機通話記錄內容主要依據就是有偵查權。

依據《人民警察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察措施。

提問我父親摔傷找不到事主,現在只有通話記錄,如何通過通話記錄知道當時的通話內容

回答這個通話內容是很難查出來的,親,一般是查不到的,除非到時錄音了,

提問老百姓哪有那種意識啊

有沒有特殊的部門通過特殊手段回覆當時通話內容,花錢也可以的那種

回答您說的這種情況,具體的通話內容確實很難查到的,但是您可以報警的,警察會幫您查的,可以幫您找證人之類的。

這種還是建議您藉助警察的力量,其他的力量很難幫助的,但是理論上通話內容是不會留存的,查不到的,親親。

提問警察不給立案,說是民事糾紛只能起訴

好吧,謝謝你了

回答那這個您就去起訴就可了,親。

去法院起訴需要的材料:1、民事起訴狀,一般包含當事人的身份資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受訴人民法院;2、當事人身份資訊,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資訊;3、借條及轉款憑證作為民間借貸案件的重要證據;4、授權委託材料。

這些材料,有什麼材料,帶什麼材料,不需要都有的,直接去就可以了,親。

更多13條

5樓:後妙思

我問一下,那就是聊天記錄沒法查

公安局能根據通話記錄查詢通話內容嗎

6樓:蘋果樹

不能,簡訊能查到,通話不行

公安局能調出通話內容嗎?

7樓:汽車影老師

就算是**也只可以根據手機號碼調取通話記錄,對於通話內容是沒有辦法知悉的,除非公安機關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對於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提前採取技術政策措施,監聽其手機通話內容。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技術偵查措施的)批准決定應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物件。

批准決定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對於不需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對於複雜、疑難案件,期限屆滿仍有必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過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由此可見,技術偵查措施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程式,但是具體如何適用,需要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作出詳細的解釋。技術偵查措施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對於複雜、疑難案件,可以根據案情需要並經過批准延長,但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8樓:匿名使用者

通話內容肯定不行,通話記錄可以,簡訊內容也可以。案情需要公安局可以開具協查函到運營商那裡進行調取通話記錄或簡訊記錄和內容。

公安局能不能查到通話內容

9樓:汽車影老師

就算是**也只可以根據手機號碼調取通話記錄,對於通話內容是沒有辦法知悉的,除非公安機關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對於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提前採取技術政策措施,監聽其手機通話內容。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技術偵查措施的)批准決定應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物件。

批准決定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對於不需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對於複雜、疑難案件,期限屆滿仍有必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過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由此可見,技術偵查措施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程式,但是具體如何適用,需要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作出詳細的解釋。技術偵查措施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對於複雜、疑難案件,可以根據案情需要並經過批准延長,但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10樓:丁梅鄭酉

必須能,但是不公安系統自己有這能力,公安系統可以到通訊公司調取你的通話記錄,所以別違法,違法必被抓

11樓:蔡志金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平臺合作律師,已經收到了您的問題,很高興為您服務。

不能就算是**也只可以根據手機號碼調取通話記錄,對於通話內容是沒有辦法知悉的,除非公安機關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對於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提前採取技術政策措施,監聽其手機通話內容。

提問採集資訊能知道什麼內容

回答不會知道內容的

被採集資料是已被轉換為電訊號的各種物理量,如溫度、水位、風速、壓力等,可以是模擬量,也可以是數字量。採集一般是取樣方式,即隔一定時間(稱取樣週期)對同一點資料重複採集。採集的資料大多是瞬時值,也可是某段時間內的一個特徵值。

準確的資料測量是資料採集的基礎。資料量測方法有接觸式和非接觸式,檢測元件多種多樣。不論哪種方法和元件,均以不影響被測物件狀態和測量環境為前提,以保證資料的正確性。

資料採集含義很廣,包括對面狀連續物理量的採集。在計算機輔助製圖、測圖、設計中,對圖形或影象數字化過程也可稱為資料採集,此時被採集的是幾何量(或包括物理量,如灰度)資料。

更多5條

請問公安局可以查手機通話語音記錄內容嗎 ?

12樓:

公安機關現有的技術手段可以監聽語音通話內容。

公安局能查到簡訊內容嗎,公安局可以查手機簡訊的內容麼

戚廣利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對於危害 犯罪 恐怖活動犯罪 性質的組織犯罪 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人民檢察院在立案後,對於重大的 賄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

你能調出通話內容嗎,公安局能調出通話內容嗎?

冉趣教育老師 只有在公安部門才能調查通話記錄內容。但是也得必須是觸犯有關法律的情況下。為了及時破案,才採取這種措施。否則其他單位以及個人是沒有權利調查的。希望你瞭解,如果有必要,你可以在通話時開啟 錄音,保留通話錄音。希望能幫到你。 首席稽核官 想調出通話內容必須開啟通話錄音。在手機通話設定或撥號頁...

公安局可以通過查電話號碼得到詳細地址嗎

濤聲海韻 固定 的申請是憑個人身份證和影印件 個人銀行帳號,填寫裝機 受理表並簽名之後裝 的,所以這些資料公安機關可以根據相關程式要求電信部門協助調查,提供相關使用者的資料,其中包括個人的詳細地址。而對於手機使用者,根據 使用者真實身份資訊登記規定 黑卡 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等檔案精神,為強化手機...